【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雁默】
關於民進黨政府掀起「反送臺」這齣戲,觀眾若落入司法是非的漩渦,肯定看不懂,因為這是在司法案件上的政治操作,談司法就成了外行,認真談法律你就輸了。
我對林鄭特首感到深深的同情,因為她必須天天面對高度政治化的內外局勢。對於一個集中心力於正常治理的專業官僚,以及治理之地有悠久「低度政治化」傳統的環境,現下時空仿佛是扭曲的,一切都變了樣,而且還無先例可循。
雖有港媒搬出五十多年前港英時代的「六七暴動」,想找出解決問題的線索,但那一場暴動與今天的暴動畢竟有本質上的不同,香港現在面對的是更為複雜的外部幹擾,處理方式不可能一樣。
臺灣現在的執政者,是經過三十年「泛政治化特訓」演變至今的,論如何在民主制度的諸多漏洞裡找奪權或固權竅門的技能,港府真的差太遠。簡言之,與鬧事專家交手,講道理是行不通的。
高度政治化,就是將簡單的事搞複雜,將清楚的事弄模糊,以便在一陣混亂裡竊得政治利益。陳同佳想到臺灣投案,單純的很,民進黨偏要搞成「阿共的陰謀」;陳同佳在臺灣殺人潛逃回香港遭臺灣司法部門通緝,證據都在臺灣,清楚得很,民進黨偏說證據在香港,需以臺港司法互助的形式取得證據才能辦,焦點一下就模糊。
陳同佳在牧師陪同下走出監獄,鞠躬道歉,圖自港媒
講一堆歪理拒絕殺人犯自首的用意是什麼呢?一句話就講完了: 冷菜熱炒,為香港事件保溫以方便選舉套利。
蔡英文的用意既然是全政治化,林鄭若擼起袖子依法論法認真與其周旋,那就變成最佳助選員了。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官方發出嚴正聲明,意思到了就好,其餘依香港法律處理,陳同佳刑滿出獄,他要去臺灣投案與否,若港府無法律依據幹涉,就不必幹涉。
如果港府針對此案有話要說,就讓受害者家屬來說。當司法與政治夾纏不清時,只有受害家屬訴諸人性發出悲鳴,方能戳穿一切虛妄與狡飾。港府在處理時應彰顯智慧與溫度,請參考馬英九哽咽為受害者喊冤的態度。
馬英九談陳同佳問題時氣到哽咽(圖/臺媒)
民進黨政府搞這一出香港事件衍生劇,為選舉套利意圖明確,那效果如何?
陰謀論潑糞,反傷自身
殺人犯願意自首,出乎民進黨意外,若只是按照正常司法程序了結此事,等於白白浪費了一個大好的選舉題材。所以要橫生波瀾,要節外生枝,要將案子導向蔡英文選舉訴求的軌道,消費港府以將選戰焦點移回香港事件現場。
民進黨指控港府的三種「算計」都很荒謬可笑,但求勝不怕姿勢差是民進黨的慣性,所以指控港府政治操作,企圖以「一中」框架矮化臺灣,企圖凸顯「修例」的正當性,企圖指責臺灣「拒收犯人」的荒謬性,為民進黨對手選情加分。
蔡英文敢於政治操作,是因為無論言行多離譜,都有市場,也不乏所謂「專家學者」與黨犬、名嘴等附隨組織呼應之。而且對民進黨而言,港府看起來「老實可欺」,不利用太可惜。
不過,蔡英文低估人民智商操作過頭,殺人犯自首卻拒收,於情於理於法都說不過去,輿論一片撻伐與訕笑。民進黨見勢頭不對,說法立馬大轉彎,以新謊覆蓋舊謊,「法務部」五度聲明,陸委會兩度召開記者會,硬是要將一個自由人嫌犯自首的單純案件,上升到臺港官方司法制度問題。
23日,針對陳同佳案,蔡英文表示此案「只有逮捕沒有自首的問題」(圖/臺媒)
於此同時,各種黨犬在媒體上眾口一聲地指責起港府讓殺人犯逍遙法外,說香港法律沒人性,蔡英文也公開作態抱怨「應該管的不管」。矛盾的是,港府正因「想管」,正因不想讓殺人犯逍遙法外才提案修改「逃犯條例」,以致遭遇政治海嘯,最後撤回,那麼,民進黨如今的指責,不正是支持「修例」的說法嗎?
最後,蔡英文歪七扭八地定調說法「香港不管,由『中華民國臺灣』處理」,而這一句中兩個名詞與兩個動詞,都是錯的。正解是,香港法律無法管,「中華民國臺灣」也不存在。而原本拒收陳同佳的立場也不見了,「內政部」終於在陳嫌出獄這一天,表示可接受陳同佳申請入境,來臺投案。
無論髮夾怎麼彎,民進黨自圓其說的姿勢始終超越物理法則,你得重新翻修邏輯思維才能理解。繞了好大一圈,案件處理回到原點——陳同佳可以來臺投案受審。
那麼,繞這一圈,民進黨得到什麼?得到自我放棄司法管轄權的罵名,蔡英文「護主權」的虛假,對手韓國瑜的反諷,以及馬英九為受害家屬鳴冤的哽咽。
港府的挑戰
港府從這次與蔡英文交手的過程中,應已直接目睹「一切都泛政治化」的政治是什麼鬼德性。藉此,除了篤定「雙普選」只會帶給香港長遠的傷害以外,港府還需自我演化出一套「反泛政治化」的治理技巧,因為即便制度維持現狀,香港民眾的思想已然起了變化,那個經濟掛帥的過往,已一去不復返。
現在臺港年輕世代的思想正在同質化,一整代人政治意識高漲,無可避免地會使香港質變成只談價值不切實際,只重程序不重效率,只有政治沒有是非的地方;除此之外,還得加上永無止境的社會分歧,一如今天的臺灣。而這意味著治理成本的大幅增加,要維持一個相對穩定的社會,需付出的代價比以往高昂得多。
港府今天可以對蔡英文政府的政治潑糞相應不理,但自己治理的人民做同樣的事就無法不回應。
西方民主制度裡有不少似是而非的概念,或是原本正確,但業已遭扭曲的價值,例如「程序正義」。眾所皆知,西式民主的內涵之一,就是講究程序,一個遏制效率至上的概念。
古代處理殺人案,效率很高,但也因此而造成許多冤案,現代人為解決此弊端以程序踩煞車,拉長斷案時間,降低錯誤判決,本是一種文明而進步的手段,將概念擴及司法以外的政治領域,有其道理。但另一方面,講究程序的弊端,就是遭濫用後被拖垮的治理效率。
民進黨政府在這次「拒收通緝犯」的事件裡,深刻演繹了什麼是濫用程序概念。嫌犯自首這麼簡單的事,硬要逼著港府在羈押罪犯期間將其「引渡」至臺灣。要實現這個引渡,後面就是一大堆程序,而有鑑於港臺關係與兩岸關係的特殊性,要完成這個複雜的程序,時間勢必無限期拖長。
重點是,這是一個完全不必要的程序。
為什麼一定要用引渡的方法呢?民進黨的說法是,證據在香港,應用正常司法程序取得,港府直接提供還不行。拋開大量證據其實在臺灣的事實不說,這種程序刁難,就是泛政治化處理事情的基本手段。
你說它無理,一點都沒錯,但玩弄程序正義的人,自然有一套似是而非的見解「演正義」。絕不是只有臺灣的民進黨酷愛此道,香港的反對派也會學得很快。一把槍,送給獵人與送給土匪,結果自然完全不同。
香港民眾政治意識的抬頭,給了玩弄民主概念的人一片沃土,幹擾治理振振有詞,實質上是義正辭嚴地鬧事,而且沒完沒了。
可想而知,港府未來的挑戰是艱巨的,必須產生一套應對泛政治化的方法,而答案,絕對不是妥協。這一點,林鄭特首可向馬英九尋求經驗以作為參考,馬會再哽咽一次。
蔡英文的焦慮
在此案上莫名其妙胡鬧鬼扯,可見蔡英文對香港事件發生至今,自己「虛胖」的15%支持度有深深的不安全感。如果對於選情有把握,實無需要走此險棋,因為是非相當清楚,一般民眾都知道「拒收殺人犯」萬萬無辭。
眼下蔡英文的處境,是香港街頭的恐怖主義化,以及西方媒體在報導香港事件上的降溫。此趨勢使她的套利空間縮小,加上對手韓國瑜也在短時間內將戰場轉移到臺灣內部問題,蔡英文一心想將對手與公眾視角拉回她的主場「香港」,「價值」與「主權」議題。因此本文一開始就強調,這不是司法問題,而是政治問題,各方都不必糾纏於司法細節虛談之。
以結果論,這是一次失敗的政治操作,港府不隨之起舞,拒絕被臺灣選舉消費是正確的,大陸官方也不需要認真當成一回事聲明立場。這種案件,只有一種聲音值得重視,就是受害者家屬的心聲。
至於陳同佳,若真來臺投案,民眾也要有同理心,這不是一個容易的決定,畢竟他大可逍遙法外,而既然是受害家屬想見到的結果,就應樂觀其成。
關於死刑,按照臺灣法律與司法慣性,只要不是謀財害命,或造成大量傷亡深刻危害公眾安全,情殺被判死罪的可能性,就是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