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陳同佳在臺殺害女友潛逃回香港遭通緝,臺「法務部」兩度請求香港協助,似乎在積極為受害人討回公道;如今他主動表示願回臺受審,臺當局卻推三阻四。輿論直言,蔡英文當局只是證實了「政治凌駕司法」。
臺當局拒絕陳同佳入境
據香港《星島日報》20日報導,臺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決定出獄後赴臺自首,並致函特首林鄭月娥。19日,林鄭確認收到陳同佳的親筆信後稱,受害人父母再三聯絡政府,要求用不同方法處理事件,希望現在情況可以令他們釋懷;港府會安排陳同佳赴臺,正等待臺方回應。她同時強調,沒有派人接觸過陳同佳,也沒有要求其他人遊說陳,包括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但她知道管浩鳴特別關心在囚年輕人,曾探望陳同佳,並轉述其自首意願。
蔡當局卻一反當初要求遣送的態度,先是要求港方繼續羈押偵辦,19日陸委會二度回應稱,司法單位已盡最大努力積極偵辦,但港方迄今未提供任何在港證據,「顯示其推卸責任、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蔡英文稱,案件必須由雙方司法互助才能有完整的司法審理,港府應該提供司法協助。
據聯合新聞網20日披露,陳同佳及勸說他投案的管浩鳴已被臺灣「移民署」註記管制,兩人其實都無法進入臺灣。陸委會20日發表四點聲明指責港府不應該單單將人送過來,就卸責不管,「只要港府提出請求,我政府會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積極迅速提供相關證據」,同時「我方有必要先對相關人員入境採取管制作為」,等於間接承認不允許陳同佳入境臺灣。學法律出身的馬英九20日痛批,這明顯為了政治上的理由,自我閹割司法管轄權,棄人權和人命於不顧。他直斥陸委會的說法太可笑,陳同佳的犯罪地在臺灣,罪證都在臺灣,臺檢方早已掌握,為什麼反而要香港交出罪證,「臺灣校園的連儂牆被人破壞,蔡總統強調對施暴者不會姑息,現在卻拒絕在臺殺人分屍者來臺自首,讓人好奇蔡總統心中對正義的標準到底在哪裡?」20日晚,香港政府發表聲明,希望臺方務實及積極接收一個被其通緝和自願自首的人士;特區政府會在本港法律允許的基礎上向臺提供所需協助。
命案牽連臺灣選舉
陳同佳是去年震驚港臺的「港女箱屍案」的嫌犯。去年2月,他在與香港女友潘曉穎赴臺遊玩期間將其殺害,之後逃回香港。今年3月香港警務處曾派人赴臺會談,但由於港臺沒有引渡協議,導致陳同佳無法來臺接受司法調查。香港警方只能以涉及盜竊及處理贓物罪將其入獄,陳即將在23日出獄。
《中國時報》20日分析了臺當局拒絕陳同佳暗藏算計。對蔡當局而言,兩岸政治僵局難解,「司法互助協議」在民進黨上臺後近乎停擺,「若蔡政府能藉此案逼港府與臺灣展開司法互助溝通,某種意義上也可視為兩岸官方又有互動」。與此同時,陸委會敦促港府對陳同佳繼續羈押也存有一些「城府」,「試想,若港府真的續辦,證明根本不需要修訂《逃犯條例》就可處理此案,坐實修例是為了配合北京的解讀,這也將更有利於蔡政府繼續在選戰中操作香港民主牌,繼續熱炒芒果乾(亡國感的諧音)」。文章直言,港女命案只是個導火線,牽連著臺灣2020年「大選」。《聯合報》20日稱,既然陳同佳可以在香港受審,那對他發布通緝的臺灣,當然也可以偵審。文章稱,臺灣拒絕陳入境無異於放棄對陳案的追訴,是很諷刺的事。
港臺兩地都很氣憤
臺當局的做法引發港臺兩地的猛烈批評。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傅健慈稱,從法律的觀點綜合香港目前的證據和事實,香港並沒有權力延長羈押,當下既然陳同佳要自首,臺灣本應樂意接受、積極聯繫,但現在自打嘴巴,因為在中美貿易戰的背景下,「亂港」可令臺灣協助與其關係良好的美國,且亂港分子一直配合在臺灣唱衰香港和「一國兩制」,如果事件隨著陳同佳的自首而結束,就會打亂他們的亂港計劃。香港大律師馬恩國強調,刑事案件一般要在案發當地依照當地的法律審理,根據香港法例無權傳召在臺灣的證人來港,因此根本無法替嫌疑人進行辯護,在香港檢控陳同佳在臺灣的這件謀殺案完全沒有法律基礎。至於陸委會希望香港「移交一些證據」,他反問道,陳同佳並非在香港犯案,香港會有什麼證據?臺當局無心讓此事隨著陳同佳的自首而告一段落,無非是想唱衰「一國兩制」令其受損。
聯合新聞網稱,蔡英文把「捍衛主權」喊得震天響,誰知陳同佳主動來臺就拆了她所謂「司法主權」的招牌。文章說,香港法律對港人在域外犯罪並無管轄規定,所以陳同佳在臺殺人逃回香港後,香港法院無法追訴其殺人罪行,在臺受審其實是彰顯正義、撫慰受害人家屬的最好途徑。臺方到底顧忌什麼?從而也讓人質疑蔡英文當局:遇到政治問題,言必稱支持香港人權,力挺「反送中」;但遇到司法問題,本該伸張「主權」行使管轄權,卻變成「反送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