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圈兒碎碎念】
他,是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費雪商學院戰略管理學博士,
他,是美國科羅拉多大學利茲商學院戰略和創新創業學終身教授,
他,兼任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特聘教授、長江商學院戰略管理學訪問副教授…
集這些光環於一身的,是本期訪談的主人公、PIAC2015演講人——童文鋒教授。小圈兒曾經傻傻地以為,博士呀教授啊都是每天在學校各種埋頭搞學術、搞科研,但正如童文鋒博士所言:「在商學院工作的一個好處就是有機會把研究和實務、理論和實踐結合在一起」,他的生活,比小圈兒想像的有意思多了:他帶領團隊開展了「專利與智慧財產權戰略,中國的專利版圖,中國專利與中國企業的匹配」等獨具特色的研究課題;他主導創建的「中國專利數據科研項目」,將中國的專利信息和中國上市公司的信息以及中國工業企業資料庫的信息匹配起來,形成了獨特的資料庫;他連續兩年受美國管理學會邀請,組織並主持「專利專題研討會」,等等等等…
能夠採訪傳說中的學霸,小圈兒也是激動地冒泡,但是該提問些什麼問題才能不暴露學渣本質,為此可是苦惱了老半天。最終,小圈兒決定還是要代表廣大圈友請教童教授對中美專利運營特點、美國創新法案改革、中國經濟型人才培養等問題的看法。畢竟,回答這些問題,童教授可是有當之無愧的發言權呢:上海經貿大學學經濟學學士學位、新加坡國立大學管理學碩士學位、俄亥俄州立大學菲舍爾商學院管理學碩士與管理學博士學位,使他擁有跨文化的教育背景,而在多所世界級名校的任教經歷,也使得他以嚴謹務實的獨特視角來回答問題。(不禁為自己的機智點讚,是不是可以自此告別學渣集團了呢?!)欲知童教授答案如何,敬請仔細閱讀全文~
在美國常提到的概念是專利貨幣化,而中國稱之為專利運營,您認為這兩種叫法是否反映出中美兩國的一些差別?請您介紹下中美專利運營的特點分別是什麼。美國專利運營較之於中國起步更早且市場已經非常成熟,對於中國有哪些可以借鑑的經驗?
童文鋒教授:專利貨幣化是中文的翻譯,英文是 patentmonetization,這個詞在中文裡相對應的詞就是專利運營。貨幣化這個詞給人感覺是一個比較宏觀的概念,或許反應了國家或政府可能產生的作用和影響。Monetization 這個詞在英文裡很簡單,就是價值獲取(capture value)的意思,即一個組織或個人如何從所擁有的專利中獲取價值。在學術界我們認為,擁有專利雖然很重要,因為專利能創造價值(create value),但如何能從專利中獲取價值(capture value)也是同等重要的,而這在一定程度上需要研究(如專利市場交易的一些特性,相關的制度及法規等)和實務(如專利運營的商業模式,企業的能力等)相結合。在中國稱patent monetization為專利運營我覺得是很貼切的,因為專利運營這個詞含有如何運作和整合資源的意思,而這正反映了從專利中獲利(capture value)是一個系統的工程,不僅僅涉及到市場,還涉及到很多方面,如相關的制度及法規、企業的專利戰略和能力等。
在美國,專利運營是一個相對比較成熟的概念。Patent monetization這個詞大概誕生在上世紀90年代或更早些。當時IBM、德州儀器(TexasInstrument)等公司,以及後來的高通(Qualcomm),通過許可和出售專利獲利頗豐,提升了公司的業績。比如IBM公司,雖然現在是全世界擁有最多專利的公司(例如,2013年當年,IBM在美國專利商標局共獲得6809個發明專利授權),但該公司在80年代之前一直不鼓勵申請專利。這種現象一直到80年代末才得到改變。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美國80年代初期的專利法改革提升了專利的價值,IBM公司當時的業績不斷下滑,以及IBM公司在研發和專利戰略方面做出的一些變革。除了許可和出售專利的方式,從90年代末開始,出現了我們現在常說的專利非實施實體(non-practicing entity,NPE,也稱為patent assertion entity,PAE)。除此之外,其它的專利運營(patent monetization)或專利交易方式還包括傳統的專利經紀代理、專利池、雙邊的專利平臺(如線上市場和現場拍賣)、以及所謂的專利聚集者(aggregator,也稱為專利聚合體或專利整合公司,代表企業如RPX, AlliedSecurity Trust, 及 Intellectual Ventures)。此外,還有一些其它的商業模式,如專利質押,專利信息搜索和大數據分析,以及專利無效化舉證信息等。
總體來說,美國的專利運營比較成熟,表現為多種商業模式「百花齊放」。順便一提,有時候我們把從專利中獲取價值的途徑總結為三個"L":即License(許可), Leverage(槓桿,指的是把專利作為一種和合作夥伴或競爭對手討價還價的籌碼,尤其在交叉許可中), 和Litigation(訴訟)。雖然不是很全面,但這三個詞在一定程度上總結了patent monetization 的幾個關鍵點。
中國的專利運營和美國比,仍處在起步階段,但近年發展非常快。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中國專利制度的建立和發展相對較晚,幾次比較重要的提升專利價值的法律改革(如2000年專利法的第二次修訂)也比美國類似的法律變革(二十世紀80年代初)晚二十年左右。其次,國內企業對專利的重視程度一直到最近幾年才有實質性的變化,開始真正把專利視為一種重要的無形資產。同時,很多公司在制定戰略決策時,也開始考慮如何跟專利戰略相結合。第三,中國的專利數量最近十來年才開始大量增長。沒有一定的專利數量,就難以形成一個有規模的專利市場,數量是最基本的條件之一。第四,中國專利的質量也還處在較低水平,但最近幾年有顯著提高。有了一些高質量的專利以後,專利交易才可能有利可圖,專利運營才可能更有效地進行。總之,最近幾年國內專利運營的快速發展跟以上幾個方面的提升是分不開的。另外,國家的重視、相關政策的制定、網際網路的普及、金融市場的發展、高科技人才海歸,以及境內外人員的互動等,都促進了中國專利運營的高速發展。
美國創新法案改革也引發了中國專利圈對「專利流氓」、專利侵權訴訟的探討熱潮,您怎麼看NPE的呢?關於這次改革,美國國內也是褒貶不一,您對本次改革持贊同還是反對的意見呢?16年美國大選,您認為是否會影響創新法案改革的進程及效果?
童文鋒教授:時下美國學術界對美國專利法和NPE的看法大概有兩「派」。第一派,以法律學者為主,他們對NPE的看法比較負面。他們認為,最近十來年美國專利訴訟的大量增加有相當大的部分是NPE提出的,這些訴訟對美國企業(特別是小企業)和個體發明人的創新帶來了負面影響。這些學者於今年3月份聯名寫了一封信給美國國會,呼籲對目前的專利法進行改革。另一派,以管理學者和部分經濟學家為主,對NPE的態度比較溫和(有些學者比如加州伯克利大學的DavidTeece教授,甚至批評歐巴馬近期對NPE的評價,認為歐巴馬對NPE的批評是過頭的)。他們對NPE的研究更多是在商業模式和專利運營方面,認為NPE對「專利市場失靈」(market failure)起到了調節作用,能幫助提升專利市場的效率,比如NPE能幫助小企業和個體發明人在專利市場交易中獲得更有利的地位(如中介、協調、與專利買方對接等)。但最近一兩年,總體風向有所轉變,對NPE的批評越來越多,批評者包括一些原來對NPE比較溫和的專家學者。
我個人認為對待NPE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從經濟學理論出發,NPE是一種專利中介(patent intermediary)。專利市場存在「低效率」(inefficient)和「流動性差」(illiquid)的特徵,因為專利和其它的無形資產有很大的區別:比如專利這種無形資產非常難定價(一個專利的價值取決於其跟其它哪些專利組合在一起應用,也取決於由哪個公司來應用這個專利),專利市場的買賣雙方都面臨很高的搜索成本,以及專利交易通常在訴訟的陰影下進行。這些「專利市場失靈」的問題對個體發明人和小企業尤其顯著。然而,個體發明人和小企業所持有的專利數量非常之多,他們都希望能夠參與專利市場交易,並從中獲利。所以專利中介,包括NPE,對提升專利市場效率、改變市場失靈的情況是有一定幫助的。
但很多NPE的做法和一般的專利中介不一樣。比如NPE通常都是機會主義者,他們經常「打埋伏」,即等到他們的目標企業做出了重大的投資後再出擊進行專利侵權訴訟。此外,他們經常向多家目標企業同時發起「騷擾性訴訟」,誘使這些企業庭外和解,讓每家企業支付小額賠償(但加起來的總額會很高)。這些做法不但不會提高專利市場的有效性,反而會對專利市場造成傷害,並鼓勵市場參與者以一種不正當的心態去參與專利交易。
但另一個相關問題是,怎麼樣來定義NPE呢?專利聚集者算NPE嗎(比如RPX公開宣布不會以牟利目的進行專利侵權訴訟)?那些買其他中小企業專利的大公司(這些公司有時也靠許可或訴訟來從專利中獲利)算NPE嗎?這說明對NPE要以「合理法則」(rule of reason)來看待,而不能對所有NPE一刀切。
總體來說,在NPE這個問題上,我們需要更多的數據和實證研究結果才能知道NPE對創新(以及科技創業)的影響是什麼,它們在哪些產業或哪些應用範圍的影響更大。這也是我目前正在從事的研究工作之一,希望將來有機會跟大家分享研究成果。
最後,關於16年美國大選對創新法案改革進程的影響,我估計大選後,美國國會可能會進一步考慮對專利法改革進行討論(學界和業界都對國會表現出這種願望),但具體時間不好預測,應該在大選之後一段時間。此外,還值得一提的是,現在USPTO(美國專利商標局)在美國政府(商務部)中的地位在不斷提高,整個團隊在擴大,人員配置也在加強。同時,USPTO的研究在近年也得到了美國政府的大力支持,實力很強,他們跟學界和業界的互動也很頻繁,對學界和業界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在很多人印象中,學經濟、管理的人都會進入企業,而您卻堅守在學術的道路,您做這一選擇的原因何在?又是什麼契機讓您踏入智慧財產權這一領域的呢?
童文鋒教授:學經濟和管理的人進入企業工作的機會很多,進入高校做學術研究和教學的也不少。在商學院工作的一個好處就是有機會把研究和實務、理論和實踐結合在一起。這種機會來源於研究「接地氣」的議題、MBA/EMBA教學、以及和企業界的互動,而這種機會在其它社會科學相對比較少。正因為如此,在商學院工作能有機會對管理實務有一些更全面的認識,並進行一些系統性的總結和前瞻性的分析,甚至對實務和政策提出一些指導或產生一些影響。我想這可能也是在商學院工作的教授的共同期望吧。
我是研究企業戰略管理的。在戰略管理領域,我們經常談到一個公司不僅僅要懂得如何創造價值(createvalue),還要知道如何獲取價值(capture value)。擁有智慧財產權,比如專利權,是保護一個公司的知識和技術、幫助公司從中獲取價值的一種重要方式,所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戰略是我們研究的一個重要方向。此外,企業戰略關注如何創造和維持競爭優勢,而在二十一世紀,競爭優勢越來越依賴於擁有無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的升級與更新。所以專利作為一種無形資產越來越受到企業戰略學者的重視。
作為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和長江商學院管理學的訪問教授,由於兩者在教育模式、教學性質等方面都有較大差異,您的教學感受是否也有所不同?您怎樣評價中國未來的智慧財產權新生代。
童文鋒教授:是的,這兩所商學院在您所說的這幾個方面有不少差異。但兩者作為中國最成功的商學院,他們也有很多相同點,比如兩者的願景都是培養中國新一代的商業領袖,推動經濟和社會進步;兩者都有中國頂級的教授和學員;兩者都重視研究和教學相結合的方法。在教學方面,一個比較大的區別是北大光華的課程項目比較全面,擁有從本科到MBA、到EMBA/高管、到博士的各種項目,而長江商學院主要聚焦在MBA、EMBA、以及高管層面。所以二者所要求的教學方法和教學能力會有所不同。
這是中國智慧財產權工作者的黃金時代。一方面,國家對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有日益深刻的認識,並不斷加強支持力度。另一方面,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對智慧財產權有很高的訴求,希望把企業戰略和專利戰略更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在這種大勢下,智慧財產權工作者能發揮很大作用。對於未來智慧財產權工作者的培養,我的希望是他們不僅僅需要相關的法律知識,也需要了解一些商業基礎知識,包括企業戰略和一些經濟學的基本概念。這樣他們從事智慧財產權方面的工作就會有更全面的觀點和做法。
在今年的中國專利信息年會上,您將在分論壇2「專利運營」做主持人並演講,希望您談一下對PIAC2015的展望或者說期待吧。
童文鋒博士:我關注中國專利信息年會已經有幾年了,今年很榮幸有機會作為主持人和演講嘉賓參加此次會議。中國專利信息年會是一個高水準的會議,也是一個非常獨特的會議。這樣一個囊括政府官員、商業領袖和專家學者組織的高端會議在世界範圍內也是少有的。除了專利運營,我個人對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和戰略的分論壇也非常感興趣,期待能和更多的與會者交流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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