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買房,房產證寫誰的名字好?專家:聰明人都不寫夫妻名字!在我們生活中,房子實在太重要了,涉及到了結婚生子,孩子上學,父母養老,只要有些經濟實力,居民都會選擇買房,老是感覺沒有房子或者租房住,就沒有家的感覺。由於房子價值很高,很多家庭在房產證寫誰的名字,或者繼承父母房產上,都產生了糾紛,嚴重的還鬧到法院,家庭弄得支離破碎。
在結婚的時候,很多女性都希望在房本上添加自己名字,因為房子是資產大項,是整個家庭最值錢的東西,如果只寫一個人名字,覺得房子只屬於一個人的財產,將來離婚的話,自己會一無所有,很多女性為了保障自己權益,都會想盡辦法在房產證上寫上自己的名字。
現在房子不僅具有居住屬性,這些年,由於房價持續上漲,房子已經變成了「奢侈品」,很多人工作一輩子,就是想著買房,現在房子這麼值錢,肯定大家都想要,自己掌握了房子,心裡也更有安全感,在買房的過程中,女性覺得要寫上自己的名字,自己才有權利分享房子,可見房產證寫誰的名字,在現實生活中確實是大問題,如果房子是共同出的錢,共同嘗還貸款,房產證寫兩個人名字也再正常不過了。
以前,我國實行的是「分房制」,只要有工作,年輕人都不用為了房子發愁,現在是市場經濟,買房是要靠自己的,現在讓人望而生畏的房價,隨便就要幾十萬的裝修費,買房的壓力很大,很多父母攢了一輩子的錢,也只能付個首付款,之後還背負了房貸,成為了房奴,或者自己辛苦一輩子,支持孩子買房,跟心愛的女性結婚,最後又離婚,房子被分走一半,心裡也是不好受的。
可以說,房子的歸屬權是很重要的,現在很多年輕人都買不起房,不敢結婚,就算因為結婚,買得起房的,很多人首付款都是借的,現在因為房子鬧離婚的也不少,有些女性戀愛時談得好好的,結果到結婚的時候,又因為房產證寫誰的名字,而不願意結婚,總之,擺在年輕男女面前的,就是利益和愛情的選擇。
如果房子是婚前買的,是男方出的錢,往往男方父母會覺得,錢是自己出的,女方沒怎麼付出,不肯讓女方房產證上寫名,女方就覺得,結婚本來就是女方吃虧,婚後往往要一起承擔債務,如果房產證沒有自己的名字,自己除了沒有安全感外,對方也不是真愛,會因為一點小事分道揚鑣。
那麼,我們今天就來討論,在結婚時買房,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真的好嗎?假如一套房子100萬的話,男女雙方都出了50萬,那寫兩個人名字也沒有錯,但是有專家就警告,房產證儘量不要寫兩個人的名字,可以避免不少麻煩,現在很多聰明人都只寫一個人名字。為什麼要這樣?答案有些現實。
第一就是,兩人結為夫妻,是百年修得的緣分,但是生活中有各種矛盾,如果真談到了離婚,那資產就很難分割。現在房價都很高,在重點城市,一套房子幾百萬,在房產證上有自己的名字,自然更有安全感,但是婚姻生活不順利的話,兩個人走向離婚的話,那麼如何分割房產也是一大難題。
如果首付款是男方出的,女方參與貸款,這時房子該怎麼分呢?如果房子是男方買的,首付款和房貸都是一個人承擔,但是房產證上卻有兩個人名字,離婚時,女方要求分得一半房產,該怎麼解決呢?雖然現在《婚姻法》和《民法典》都有條文,但是涉及夫妻兩人感情問題,如何公平劃分就難以判斷了。
第二是房產證上有夫妻兩個人名字,購買第二套房子時會有各種限制,現在很多城市都有限貸,限購,限售的政策,如果你們已經擁有了一套房子,想要購買第二套房子的話,購房的首付比例會提高,兩人的經濟壓力也會提升,何況現在國家都有很嚴格的規定,房產證寫兩個人名字,往往不利於買第二套房子。
在房價上漲時期,不少夫妻為了買房,出現了很多「假離婚」的案例,現在為了避免這種事情發生,很多城市都出臺規定,那就是夫妻離異的話,任何一方在離婚後三年內買房的,都按照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如果未離婚時有一套房的,那購買第二套房子,需要支付70%的首付款,這一政策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假離婚」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