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豪,今年28歲了,出來工作也有一些個年頭,去年才在公司內升上了主管,月薪5000打底,有時候下面的人給力的話,拿個六七千也不是問題。可是最近半年,生活上卻過得不安生。只因半年前交了個女朋友,一開始時對我是百依百順,大家也都有自己的工作,感情處得十分順利。可當相處久了,當兩個人的關係深了之後,一些矛盾卻又跑出來了,比如當準備兩個人的未來的時候。
「咱們相處這麼久了,不能像以前那樣大花大用了,得準備準備以後的日子。以後咱把工資的大頭都拿出來存起,只留零花用,這樣要不了幾年,咱們也能存個房子的最低首付了。」當女友阿花這樣跟我說的時候,我非常開心,心想自己終於找到了一個過日子的女人了。於是乎我從那時候開始,把每個月5000的工資給她4500,只留幾百當零花用,一些不必要的應酬,自然是能推就推了。
日子雖然過得緊巴,但卻因為有了目標反而更加開心。可是半年之後的一天,因為一些小事我跟阿花產生了分歧,吵了起來,後面吵得很兇,阿花更是哭著說我不夠愛她,還說別人都是給女朋友一萬八千的,而我才給那麼一點她,丟人。罵完之後她還不給我辯駁的機會,就把我趕出門了。在街上我一個人漫無目的走,我真的不夠愛她嗎?
月薪5000,我給你4500,連家裡都沒有打錢回去了,不就是為了我們兩個人的未來?現在說我不夠愛你?還丟人了?這樣的女人,一點小事就吵得沒完沒了,以後還過的了日子?不如分手吧!我下定決心了。只是忽然想到,我這半年的工資,該怎麼開口要回來呢?朋友們有好主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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