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辦理結案手續。
紅網時刻株洲9月17日訊(通訊員 喻濤)「楊法官,我的錢湊齊了,可以還貸款了,請你把我的房子解封,我要辦理過戶。」9月15日一大早,被執行人柳某趕到淥口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楊詩凱的辦公室說道。
「你就湊齊了錢?」楊詩凱一臉疑問。
2018年3月,柳某因資金周轉緊張向湖南株洲珠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貸款50萬元,借款期限36個月,按月結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柳某提供其位於株洲市蘆淞區蘆淞路的房產作為抵押。2019年6月,因柳某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利息,珠江農商行起訴至法院,要求其償還全部貸款本息。
經法院組織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即柳某於2019年6月27日向原告珠江農商行償還截至2019年4月11日止的借款利息16530.36元;上述借款利息償還完畢後,繼續按照原告珠江農商行與被告柳某籤訂的《個人借款合同》的約定履行。若柳某未按調解協議履約,珠江農商行可就全部貸款本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並對抵押房產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約定期限屆滿後,柳某仍未履行義務。珠江農商行於2020年7月6日向淥口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楊詩凱收到案件後向柳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文書,要求柳某五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逾期將對抵押房產進行依法拍賣。
起初,柳某認為法院可能是嚇唬他的,價值上百萬的房產不可能說拍賣就拍賣,怎麼著也要給他一年半載的時間。履行期限屆滿後,楊詩凱向柳某送達拍賣執行裁定書後,他有些緊張了;當楊詩凱再次上門對房產進行拍照並告知他,照片要上傳淘寶網刊登拍賣公告時,他急了。
眼看著房子要在淘寶網發布拍賣公告了,他搶先找到了願意購房的熟人買家,要求對方先支付一部分房款用於償還貸款。
「你這速度夠快的!」楊詩凱有些驚訝。「我聽說法院拍賣房子都會貶值,而且房子惹上官司,都認為不吉利,價格也高起不來。我還不如自己賣了,討個好價錢。」柳某說完,顯得如釋重負。
楊詩凱介紹,很多被執行人在執行過程中,往往抱有僥倖心理,認為法院不會「動真格」。作為法院執行部門,通過懲戒借款人有還款能力卻拒不還款的行為,使被執行對象不願失信、不敢失信,從而助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