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邵可強
10月21日17時50分許,鄭州機場高速路面緝查布控系統報警,一輛豫A號牌的白色轎車逾期未年檢。當時,正在機場高速鄭州南站執行例行車輛檢查任務的省高速交警總隊一支隊三位民警,立即設卡對涉嫌違法車輛準備進行攔截。
當天18時,當涉嫌逾期未年檢的豫A號牌白色轎車快速通過鄭州南站ETC車道後,被執勤民警及時發現。
民警遂指揮當事白色轎車停車接受檢查時,該轎車司機王某某突然猛踩車輛油門,在撞倒一個塑料反光警示錐桶後,白色轎車沿機場高速由南向北逃逸。面對突發警情,執勤民警一邊向支隊領導報告,一邊立即駕警車對闖卡轎車實施緊急追擊。在機場高速7公裡東半幅,闖卡轎車被執勤民警安全截停。
當司機王某某下車接受民警的檢查時,民警立刻聞到其渾身散發著酒氣。民警現場對其進行了呼吸酒精測試,測試結果顯示,司機王某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39毫克,已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輛。在隨後進一步的檢查中,執勤民警還查實司機王某某還存在未攜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車輛逾期未年檢等交通違法行為。
根據交通法相關規定,執勤民警依法將司機王某某的白色轎車扣留,並對其存在的未攜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車輛逾期未年檢和不服從交警指揮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作出了罰款800元、駕駛證記5分的嚴厲處罰。
目前,對司機王某某涉嫌酒駕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高速交警正在做進一步調查處理。如涉嫌醉駕,司機王某某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來源:大河客戶端 編輯:杜思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