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瑩
2019年2月14日21時20分許,哈爾濱市公安局雙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隊依法對過往車輛駕駛員酒駕等違法行為設置卡點進行檢查,醉酒男子趙玉林駕車闖卡撞上警務輔助人員單立東,致其胸肋骨多發性骨折,肝、脾破裂,創傷性、失血性休克經搶救無效於次日死亡。
上遊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了解到,此前,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趙玉林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趙玉林不服,向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在執勤中犧牲的交警單立東。/雙城發布
1男子醉駕瘋狂闖卡撞死交警,一審獲死刑
2019年2月14日,在哈爾濱發生一起造成警察犧牲的案件,當晚22時左右,哈爾濱市公安局雙城公安交警大隊在雙城區景觀大道四野廣場附近,設卡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檢查過程中,酒駕男子趙玉林駕駛吉利轎車瘋狂闖卡,其駛入精兵胡同卡點,在交警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時,趙玉林加速繞開攔截的交警強闖第一道卡點,在看到前方第二道卡點的交警正在路中央執法的情況下,仍駕車加速衝卡,撞向執勤交警被害人單立東。
據目擊者稱,單立東被撞出去30多米遠,飛起後扎進另一輛紅色小型汽車的前檔風處。大家費了好大力氣才將人拉出來。這輛紅色車當時也在接受檢查,駕駛員受輕傷。
最終單立東胸肋骨及股骨多發性骨折,肝、脾破裂,創傷性、失血性休克經搶救無效於次日死亡。
單立東出生於1977年11月,黨員,2007年至2012年,在雙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擔任輔警,2012年12月因工作突出轉為工勤編制。曾在交警大隊巡邏八中隊、六中隊、二中隊和秩序中隊工作,主要負責協助民警做好轄區外勤和交通安全宣傳工作。
趙玉林,1995年出生,案發時24歲,系哈爾濱雙城區雙城鎮光躍村農民,肇事逃逸後被公安機關抓獲。
據黑龍江省高院消息,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趙玉林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趙玉林不服,向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醉酒駕駛撞死交警的上訴人趙玉林。/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2被告辯稱酒後駕駛沒看到交警執勤,二審維持死刑原判
11月27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趙玉林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上訴一案。
庭審中,法庭組織檢辯雙方進行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趙玉林作了最後陳述。庭審現場,趙玉林辯解稱:「我是喝酒之後開車出的事,在闖過第一道卡口的時候,只顧著看後視鏡,並未看到第二道卡口,也沒看到交警在執勤,等我撞上人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在撞人後,趙玉林繼續加速行駛,直至撞到花壇後棄車逃逸,在逃跑100多米後,隨後被警方抓獲。
哈爾濱市公安局雙城分局案情通報。/雙城公安分局
調查顯示,趙玉林於2018年購車,2018年4月,其駕駛證扣分11分。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案發共計10個月,在此期間內,趙玉林共有21條違章記錄,其中有9條闖紅燈記錄。案發當天,與朋友二人共飲酒13瓶,經檢測,趙玉林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6.02mg/100ml,為醉酒駕駛。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趙玉林醉酒後駕駛車輛,在公安機關依法對其攔截檢查時,為逃避酒駕處罰,不顧在場人員安危,駕車加速強行連闖兩道卡點,造成一人死亡,兩人受傷,一臺車輛受損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嚴重危及公共安全,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趙玉林曾多次違章駕駛,案發當天不聽勸阻,執意酒後駕車,並加速衝卡,將正在執行公務的交通警察撞致死亡,在明知撞上執勤交警後,繼續駕車逃離直至車輛撞上障礙物,棄車逃跑,並唆使同車人逃跑,其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情節極其惡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應當依法嚴懲。
11月27日上午,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上訴人趙玉林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並當庭宣判。裁定駁回趙玉林上訴,維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趙玉林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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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上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