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查帳簡稱查帳。查帳是以黨和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規定、制度規範等為依據,運用一定的方法、技術、經驗和技巧,對企業和事業單位的經濟信息資料載體,主要是會計帳目進行審查、驗證、分析、查對,以發現其管理漏洞、財務造假和違法亂紀事實的一種經濟監督活動。
會計查帳不但包括對會計帳簿的檢查,還包括對會計憑證、財務報表和其他財會資料信息、統計核算資料、業務核算資料和其他經濟信息資料的審查分析;查帳不僅指審計人員對被查單位會計資料的審計監督,還包括財會人員、稅務檢查人員、司法人員(公安、檢察院和法院)、紀律檢查人員、監察人員和其他相關業務人員對財會、統計和業務核算信息資料的執法性、公正性和建設性檢查;查帳不僅指被查單位和個人接受來自單位以外的各類檢查,還包括本單位、本部門出自核算和管理的目的和需要,而採取的有關自查和自糾;查帳不僅針對出現了財務糾紛和經濟領域違法亂紀問題的單位和個人,也適用於管理狀況良好、未發生錯弊的部門和單位。由此可以看出,查帳作為一種方法和手段,具有廣泛的活動領域和生存空間,它經常作為打擊財務造假的執法工具、查處經濟案件的取證方法、財會工作情況的調查研究手段和加強內部控制的管理措施而被廣泛應用。
查帳是一種事後檢查方法。會計核算的記錄程式是根據經濟業務填寫憑證,根據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根據帳簿編制報表,即經濟活動的發生是會計核算的基礎,會計核算本身是一種事後的歸集和統核檢查已經發生的經濟業務和既成的經濟事實,並追究或解除經濟行為者的相關責任。查帳只針對已存在的客觀事實和業已發生的經濟信息行為,而不針對可能發生的經濟行為或未形成的經濟結果。
查帳的基本目標是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即要求被查對象會計信息系統運作的穩定性和有效性以及核算結果的真實性,即經濟信息與經濟活動的發生、發展的客觀事實相一致)、合法性(即會計信息及其所反映的經濟業務活動的合法性,保證被查對象的會計核算活動和經營管理活動在國家的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範圍內運行,要求其與市場經濟規範和人們所接受的道德準則一致)和合理性。合理性問題是在查帳實踐中經常遇到的,也是較難把握和處理的問題。所謂合理是指合乎道理或事理,合理性在查帳過程中常指某項經濟活動合乎道理或合乎當前社會經濟發展形勢和被查單位實際,符合人們的習慣和認識水平。
合理性的理並不像法律法規那樣規範成型,人們對理的認識也存在較大的差異,所以講到合理往往莫衷一是,有時會形成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局面;也就是說理的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但絕不可由此認為理是不可捉摸的,可以由人們隨心所欲。合理性所涉及的理應是公理,是社會公認的道理,是代表社會公眾絕大多數人利益或在一定範圍達成共識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