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破壞林木面積近2000畝,大量樹木被砍伐、丟棄,造成水土流失; 在公園景區內毀林挖山,建大小墳墓20多座,多數佔地面積為5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其中有兩座墳墓佔地面積超過300平方米;
公園景區內有60多處違法建築,其中有兩棟別墅各佔地約300平方米,建設時砍伐森林近6畝,推平山坡約3800平方米。另一棟別墅建築面積約500平方米,佔地面積超過2500平方米……
第一財經記者日前隨有關專家在廣東省調研時了解到,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位於東莞市)內存在上述破壞生態環境的違規違法行為,有的很嚴重,已持續多年,但一直沒有得到有效制止。
就調研發現的問題,第一財經記者聯繫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有關領導。對方表示,將配合調查,全力支持(查處)。
景區內毀林建墳墓、蓋別墅
12月19日一早,第一財經記者跟隨專家們以及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管委會有關人員,從公園門樓進入景區,沿途看到多處正在改擴建的私人樓房。
「這些建築都在施工。我們沒有執法權,無法制止。」這位管理人員說。
第一財經記者看到,一棟三層水泥建築主體已經完工,腳手架還沒有拆除。在另一棟正在施工的建築樓頂,兩個工人正在澆注水泥,院子裡堆放著大量建築材料。
再往裡走,一家名為「信鵬彩石場」的廠區內,一輛鏟車正往車間運送石料。公園管理人員稱:「這個彩石場在公園核心區域內違法開辦,沒有辦理任何相關經營手續。」
穿過這片建築群,便是靠近仙泉水庫的成片山林。這裡半山腰以下的原始次生林早已被砍光,種上了荔枝樹。荔枝林和山體上部原始次生林的林相差別明顯,像貼了一塊塊補丁。山坡上開出了一條彎彎曲曲的寬3米左右的土路,以方便施工和運輸車輛通行。沿線山體裸露,有水土流失的痕跡。
管理人員告訴記者,山坡上的地表土層已經被挖成梯田狀的條塊,還修了池蓄水,用於澆灌荔枝樹。「2014年,我們曾委託滄州科技事務司法鑑定中心對公園內的荔枝樹面積進行鑑定,確定觀音山公園範圍內至少存在13塊荔枝林,被毀林地多達1085.91畝。」管理人員說。
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內的這些樹已經被鋸斷。資料來源: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
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內山體裸露,有水土流失的痕跡。攝影/章軻
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內一處毀林約300平方米違規建設的豪華墳墓。攝影/章軻
沿著土路再往裡走,能看到多座豪華墳墓。在一位管理人員帶領下,記者穿過茂密的草叢,在一處背山面水的半山腰上找到了一座水泥砌成的豪華墳墓。墓地有大半個籃球場大小,分為三層。周邊方圓300多平方米區域內的樹木早已被砍光,有的樹木砍伐後被丟棄在一旁。
這位管理人員介紹,目前觀音山森林公園裡違建的墳墓有20多座,像這樣的大型墳墓有8座,其中7座是在公園被承包經營後毀林違建的。
景區內6.8公裡長的吉祥路一直通到山頂,第一財經記者沿途看到三三兩兩的遊客或慢行,或駐足觀賞美景、留影,但沿途也有多處不和諧的場景——多座別墅緊挨著路邊修建,有的硬生生侵佔了人行道。
「公園內的私人住宅大多超面積違建,66棟住宅實際佔地面積超出了土地使用證登記面積,涉嫌多佔用林地。」上述管理人員介紹,名為「頤雅山房」的別墅就建在公園的人行道邊緣。房主還在門前擴建圍欄,佔據了人行道。這裡也就成了道路「瓶頸」,每逢節假日遊客增多,這裡就會發生擁堵。
在佛光路段,第一財經記者看到,一棟門口鑲嵌著「名門」燙金大字的別墅也建在路邊。大鐵門內,其實是兩棟獨立的別墅和一個佔地面積超過300平方米的院子。別墅裡住著人,還安裝了多個攝像頭。
管理人員介紹,房主於2009年12月未經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和國家林業部門批准,強行砍伐了1.5畝樹林建了別墅,於2011年開始使用,總佔地面積超過2500平方米。
相關部門承認違建但長期不管
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地處粵港澳大灣區的中心位置,位於東莞市樟木頭鎮境內,規劃面積為18平方公裡,擁有東莞市內最大最完整的原始次生林。
1999年11月30日,當地民營企業家黃淦波與樟木頭鎮石新村民委員會(後改為「石新社區」)籤訂了《東莞觀音山森林公園聯合開發合同書》,雙方商定,利用觀音山森林公園原始次生林的自然生態資源,筆架山、仙宮嶺、飛雲山、仙泉水庫等景觀,保護自然生態環境,將觀音山森林公園建設成為東莞市一級一流的具有豐富特色的自然生態公園。
根據這份合同書,觀音山森林公園依法取得包括筆架山、仙宮嶺、飛雲山等在內的山林和原始次生林等土地的經營管理權。聯合開發期限為50年。
2001年12月,東莞市政府辦公室批准成立「東莞市觀音山森林公園」;2005年12月,經原國家林業局批准,升級為「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該批覆明確了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的地理坐標和四界範圍。
2007年7月,《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總體規劃》獲得廣東省林業局批覆;2009年12月,被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評為國家4A級景區。這也是全國首家民營國家級森林公園。
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佛光路一號的違建別墅。攝影/章軻
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內的違建別墅。攝影/章軻
滄州科技事務司法鑑定中心勘查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內違法私砍森林私建墳地示意圖。資料來源: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
「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建設21年來,森林覆蓋率達到90%以上,森林蓄積量增加了兩倍,向地方政府上繳稅收累計超過3000萬元。」黃淦波對第一財經記者說。
但讓他感到困惑的是,在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內,毀林違建豪華墳墓、違建別墅等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一直得不到有效制止。「每次發現園區內的違法違建行為,我們都第一時間向當地政府部門投訴舉報。相關部門也承認是違建,但就是坐視不管。」他說。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前些年,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與石新社區居委會曾發生過承包經營合同糾紛,石新社區居委會欲收回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的經營管理權。但最終,最高人民法院於2014年3月判決認定,雙方於1999年籤署的承包經營合同有效,均應按約定履行合同。
「官司贏了,但也結下了梁子。」上述管理人員對第一財經記者說,之後,當地相關執法部門對於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內破壞生態環境的違規違法行為,一直置之不管。
仍需強化自然保護地管理職責
第一財經記者從樟木頭鎮政府、東莞市自然資源局得到的答覆是,別墅主人已取得集體土地使用權,「依據審批時的法律規定並未禁止作為宅基地使用」。
「這些別墅所佔用的宅基地不是原有的宅基地,也不是村內空閒地,不是可用於興建住房的普通山地,而是林地。不僅沒有取得林業部門的同意,而且實際用地面積明顯與其1997年所領取的土地使用證用地面積不相符。」代理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法律事務的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律師任東傑說。
《森林公園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森林公園的設施和景點建設,必須按照總體規劃設計進行。在珍貴景物、重要景點和核心景區,除必要的保護和附屬設施外,不得建設賓館、招待所、療養院和其他工程設施。第十一條規定,禁止在森林公園毀林開墾和毀林採石、採砂、採土以及其他毀林行為。
根據2010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第九章的規定,國家森林公園「自動進入國家禁止開發區域名錄」,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開發活動,引導人口逐步有序轉移。「除必要的保護設施和附屬設施外,禁止從事與資源保護無關的任何生產建設活動」「不得隨意佔用、徵用和轉讓林地」。
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一角。攝影/章軻
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內的大量住宅設施和各類工廠。攝影/章軻
滄州科技事務司法鑑定中心勘查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內違法毀林私建別墅、工廠、商店等建築物。資料來源: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
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存在的上述問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研究員今天(21日)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原有的一些政策規定,應根據上述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19年6月印發的《關於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的要求進行調整,要堅守生態紅線。不符合規劃的,要堅決清理,維護中央改革文件和法律法規的嚴肅性。
常紀文說,按照《關於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的規定,國家公園屬於自然保護地和生態紅線,是我國自然生態系統中最重要、自然景觀最獨特、自然遺產最精華、生物多樣性最富集的部分,應強化地方政府和管理機構的主體責任,由其行使自然保護地管理職責,嚴格執法監督。對於執法監督不力的,地方黨委和政府應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開展問責。
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理論研究基地研究員、北京市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會長高桂林今天上午也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吸引社會資金建設國家森林公園符合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的發展方向,民營企業投資生態建設,其合法權益應當有所保障。這不僅是依法治國的具體體現,也是落實《民法典》綠色原則的必然要求。
高桂林表示,對有關生態建設的民事權利平等保護,也是改善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地方政府是否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也是衡量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