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晚9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發布消息:中國政法大學原副校長於志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一天,全國人大常委會官網發布公告: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決定罷免於志剛的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同時,撤銷其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職務。
於志剛於2018年卸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當選為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
多位法律界人士向《財經》記者表示,於志剛被調查的消息此前已在司法圈流傳,他此番被查可能起因於在掃黑除惡案件中接受他人委託試圖幹預案件。也有受訪人士推測,於志剛被查或與其任職中國政法大學時有關,在就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之前,他的職務是該校教務處處長,在副校長任上也曾分管自主招生,因此可能涉嫌自主招生腐敗。但截至發稿,中國政法大學方面對此尚無任何公開表態,詳細情況有待權威部門進一步公開調查結果。
據了解,早在2011年,為全面深化國家高等法學教育教學改革,提高中國法治人才培養質量,國家啟動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從2015年開始,中國政法大學原來的自主招生項目,更名為「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養自主選拔計劃」,主要錄取學科特長突出,有創新意識、創新潛質的高中畢業生,文理兼收,擇優選拔,並突出法大人才培養特色。
這一新的選拔計劃實施多年,曾被視為中國高校法學教育教學自主招生改革的一個重要成果。2017年「五四」青年節前夕,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曾到中國政法大學考察,同中國政法大學師生和首都法學專家、法治工作者代表、高校負責同志座談,並在講話中論述了法治人才培養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的突出功能和價值定位。
從2015年至2019年,每年中國政法大學的自主選拔計劃共錄取不超過100人,其中「應用型複合型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養選拔項目」70人,「涉外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養選拔項目」 30人。相關招生簡章在向社會公開時明確表示,中國政法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總錄取計劃不超過100人,入選人數控制在200人以內,「擇優選拔,寧缺毋濫」。
但由於各高校在自主招生過程中存在的把關問題曝光,2020年初,根據教育部的統一安排,「不再組織開展高校自主招生工作」,中國政法大學實施5年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因此也在2020年暫停。教育部從2020年開始在部分高校開展的「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強基計劃)中,北京地區的高校有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等8所高校,中國政法大學未被列入「強基計劃」試點名單。
現年47歲的於志剛,是中國法學教育領域引人注目的一位中青年代表,其過去20年在的職業通道頗為順暢,從2001年起在中國政法大學工作後,曾兩次破格提拔。於志剛籍貫河南洛陽,1991年至2001年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主攻刑法,是為數不多實現本碩博連讀的優等生。由於人大法學院在國內法律教育方面的學科優勢,在部分校友看來,於志剛屬於出身平凡的勤奮學者,這也為他之後在法律教育領域打開了職業發展空間。
2001年,於志剛進入中國政法大學任教刑法學講師,2002年即破格晉升副教授,2005年又破格晉升教授。2006年,年僅33歲的於志剛就被遴選為刑法學博士生導師。2012年5月他出任中國政法大學教務處處長。2015年5月,時年42歲的於志剛被任命為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2018年3月起,任十三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另外,於志剛還獲得北京市五四青年獎章,第六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等榮譽。
十多年前,於志剛就曾被稱之為年輕有為的刑法學界人才、博士生導師。多名刑法界人士表示,於志剛的業務能力評價還不錯,著述頗豐,在網絡犯罪領域的研究有一定建樹。
《財經》記者還獲悉,在中國人民大學求學期間,於志剛曾師從刑法學界知名教授、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趙秉志,是趙秉志的博士研究生。曾與於志剛有過接觸的人士對其被查並不意外,「他很善於鑽營。」但熟悉他早年在中國人民大學苦讀十年的法學院部分校友看來,這個家世平凡的好學者終究還是可惜的。
2019年3月,於志剛在接受中國人民大學校友會採訪時表示,在其位謀其政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是支撐自己努力工作的動力,「我永遠會在第一環節、第一時間解決所有事情。我不能讓任何事情等我,一定會把事情按照應有的進度解決好,並且我從不浪費任何時間。」
對於從事社會科學研究,於志剛表示,一定要接地氣而不能劍走偏鋒,「研究者必須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帶著強烈的問題意識,否則永遠只能是做文字遊戲,永遠只能是做小眾文化,就算把任務完成了,也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個同行能夠看懂。我永遠都不會做這種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