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官方微博公布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公告:
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駐外使館不再受理開具申請。
公告顯示,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駐外使領館不再受理開具申請。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請的,駐外使領館根據留學人員意願提供相應服務。已經受理、使領館開具時間晚於2020年11月1日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仍然有效。
公告指出,《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取消後,相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可通過留學人員提供的國外院校或科研機構錄取材料、國外院校頒發的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書、國外院校或科研機構出具的學習進修證明材料或留學人員自願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認定留學人員身份和經歷,可通過留學人員護照及籤證、出入境信息、回國行程票據等確定留學人員在外留學期限。
那麼問題來了:回國證明是什麼?取消了對留學生有什麼影響?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什麼?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中國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制表,由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證明材料,專門給在海外留學畢業的中國學生頒發的,是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內就業、升學、海外學歷學位認證等的重要依據,證明持證人的海外學歷是真實合法的。
《留學人員回國證明》主要有以下用途:
1. 向海關申報購買國產免稅小汽車;
2. 在部分大中城市落戶、辦理檔案等;
3. 多生子女在國內上戶口;
4. 子女在國內的中小學入學、升學等;
5. 在國內購置住房;
6. 聯繫並落實工作單位;
7. 申請國內各類科研啟動經費、基金等;
8. 評定職稱,報考公務員或研究生等;
9. 回國創辦企業時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根據總結,回國證明是各類留學回國人員重要的身份和經歷證明及購買免稅國產小汽車的憑證,而且在創辦企業、安排工作、落轉戶口、子女入學、多生子女上戶口、購置住房、申請國內各類科研基金、評定職稱、報考公務員或研究生等方面都能夠享受國家或各地、各單位給予留學回國人員的各種優惠政策或提供的各種便利條件。
取消回國證明會有什麼影響?
看起來,這個回國證明好像非常重要啊!這麼有用的證明,說取消就取消了?
害,因為這份證明開具起來實在太太太太麻煩,使用途徑也太太太太模糊了!雖然身邊的七八年前出國的大前輩表示,當時落戶確實需要回國證明,但根據最近幾年回國的留學生反饋來看,這個回國證明,落戶沒用到,買房沒用到,工作考公也沒用到,除了買免稅車,真的已經是時代的眼淚了……
留學生學歷認證只需要辦理《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而不是本次取消的《留學回國人員》。《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是國內對於海外學歷學位認證的唯一、最權威的認證方法。
所以留學生們要注意,雖然取消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但千萬不要忘記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大廳上進行學歷學位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