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池海波)非北京戶籍就業人員及高校在讀大學生,可在本市辦理護照等出入境證件。
記者上午從公安部獲悉, 自2012年9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廣州、深圳這6個流動人口較多的城市,實施允許非本市戶籍就業人員和高等院校的在讀大學生異地提交出入境證件申請的便利措施。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公安部授權上述6個城市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代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接收申請材料,並製作出入境證件。出入境證件申請仍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審批。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將在受理申請後30日內籤發出入境證件。被告知不予籤發出入境證件的申請人,依法享有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對於弄虛作假騙領出入境證件的申請人,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
這位負責人說,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在非戶籍地就業和學習人員數量逐年增多。此類人員常年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學習,依據現行規定須返回戶籍所在地才能申請因私出入境證件,花費的時間和成本較高,迫切希望就近申辦出入境證件。
在北京等6個城市開展為非本市戶籍就業人員和在讀大學生辦理出入境證件工作,是公安機關推出的又一項出入境便民利民措施。該措施使流動人口與戶籍居民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面廣,受益群眾多,對便利公民出行,服務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注意事項
在北京等6個城市就業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持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暫(居)住證,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在就業地連續一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
在北京等6個城市高等院校在讀的非本市戶籍大學生
持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以及就讀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
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各類籤注、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各類籤注(包括首次申請、換補發證件、證件失效重新申請以及證件加注)
馬上就訪
本市:準備工作已就緒 各區縣都可受理
記者上午從北京市出入境管理總隊了解到,本市已收到相關的文件政策,現在準備工作已經就緒。9月1日起,本市就可以實現為非本市戶籍就業人員和在讀大學生辦理出入境證件服務。
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和本市居民辦理出入境證件一樣,非京籍人員可在市出入境管理總隊辦證大廳和各區縣出入境辦證大廳任何一處辦理該業務。
該工作人員提醒,辦理出入境證件要提前準備好相關的材料證明,以免因材料缺失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延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