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響應黨中央、中國僑聯、北京市僑聯及京師僑聯北京總部關於大力發展地方僑聯組織的號召,根據中國僑聯發布的(中僑發[2019]4號文件)《關於新時代加強基層僑聯建設的指導意見》的精神,我秘書處決定向社會公開招募京師僑聯組織成員,具體要求如下:
一、各區縣、街道京師歸國華僑聯合會主席各1名
職責:在大連四區及周邊各市縣、街道等所在轄區建立京師僑聯組織。
條件:所在轄區歸僑僑眷、海外僑胞、及留學人員需超過100人。
二、各機構京師歸國華僑聯合會主席各1名
職責:在大連及周邊地區的學校、各類園區、商會、同學會、行業協會等機構內,建立京師僑聯組織。
條件:所在機構歸僑僑眷、海外僑胞、及留學人員需超過30人。
三、各單位及社區京師歸國華僑聯合會分會主席各1名 (劃歸到所在轄區僑聯組織)
職責:在大連及周邊地區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內,建立京師僑聯分會。
條件:所在單位歸僑僑眷、海外僑胞、及留學人員在20-29人。
四、各單位及社區京師歸國華僑聯合會支部秘書長各1名 (劃歸到所在轄區僑聯組織)
職責:在大連及周邊地區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內,建立京師僑聯支部。
條件:所在單位歸僑僑眷、海外僑胞、及留學人員在4-19人。
五、各單位及社區京師歸國華僑聯合會僑聯代表企業或僑聯代表單位的僑聯委員(或站長)各1名
職責:在大連及周邊地區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內,建立京師僑聯代表機構或工作站。
條件:所在單位歸僑僑眷、海外僑胞、及留學人員在1-3人。
六、日本、韓國及歐洲、北美、澳洲等國家或地區京師僑聯總會會長各1名
職責:
1、在日本、韓國及歐洲、北美、澳洲等海外華人聚居地區,建立各國京師僑聯總會。
2、在所屬地區各城市大力發展京師僑聯組織分支機構。
3、在機構內設立「護僑隊」、「華人律師團」等保護當地華僑的組織。
4、在機構內設立,各國京師僑聯商會,促進當地華人企業發展。
條件: 所在國家或地區海外僑胞及華人留學人員需超過5萬人
圖:京師僑聯委員兼(大連)秘書處秘書長金延峰
總體要求:
1、堅持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祖國統一;自願為祖國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奉獻。
2、願意投身僑聯事業,努力發展或維護僑聯組織,全心全意為歸僑僑眷、海外僑胞服務。
3、按照所在國的法律規定,沒有故意犯罪行為(在海外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大連秘書處審核)。
地位及權益:
1、全面領導和負責本組織工作,在本組織內是最高負責人,可以對外以京師僑聯組織名義開展工作;
2、直屬於京師僑聯北京總部,所屬北京市僑聯,由京師僑聯大連秘書處直接管理;
3、根據本地區或機構的特點,自主發展的權利;
4、有資格參加京師僑聯及大連秘書處召開的各級別會議;
5、通過各種渠道,為祖國參政議政;
6、與本地或異地的各僑聯組織或其他人民團體或相關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進行訪問、考察、聯誼、僑務或經濟領域合作。
7、獲得京師僑聯受牌,提高所在機構的社會公信力。
申請方式:
認為自己符合條件者,請將申請表發至郵箱 kimlawyer@hotmail.com
(申請表內容:付個人照片的個人簡歷、對自己所在機構的簡介、 對黨及國家統一的理解、對僑聯組織的認知、組建各機構的大致計劃、及介紹自己的優勢等內容)
京師歸國華僑聯合會大連秘書處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