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畢節的佘女士遇到了件麻煩事,她花了2200元在一家美容院做雙眼皮,第二天卻感覺雙眼難受,有感染的症狀。但美容院卻告訴佘女士眼睛腫脹是正常現象,為了放心,她還是去做了治療,消腫治療四五天以後,卻發現左右眼睛不一樣,美容院對佘女士的眼睛進行修復,沒過幾天又出現了問題:她的左眼彈出一黑色異物,右眼是雙眼皮,左眼卻變成了三眼皮。
當佘女士對美容院提出取出右眼異物並退錢的要求時,美容院卻無所謂地表示:沒錢,沒法退,有本事,讓佘女士報案起訴。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許多人為了改變身體或外貌上的缺陷,整形便進行得越發如火如荼。實際上,這無可厚非,每個人都變美的權力。但整形作為高風險投資,需要自己承擔巨大的風險,若是成功,就可以提高自己的外貌形象形象;若是失敗,不僅要面臨巨額的經濟損失,有時還會付出生命代價。
2019年,河南一名28歲的護士於某美容外科診所做脂肪填充手術,在手術過程中不幸身亡,初步分析事故原因可能為麻醉失敗或脂肪栓塞,警方發現參與手術者僅有一人為外科執業醫師,且該診所手術室環境極端簡陋,不具備手術要求;2020年,長沙一名二孩媽媽花7.8萬元抽脂瘦身,腿部卻落下十級傷殘,從今往後不能工作等等,案件多如牛毛,由此看來,佘女士也還算幸運。
那麼,為何在醫療科技高度發達,醫美水平逐漸上升,醫療設備逐步完善的今天,仍然會發生這麼多的整容事故呢?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目前大約有2300萬的人參與整形,整容機構也隨著消費者的增多而變得隨處可見,這些機構的醫療水平大多魚龍混雜,從而導致醫療整容事故案件高達50多萬起。來看一組數據,在醫療整形醫院中,未評定等級醫院比重為3%、一級醫院比重為11.9%、二級醫院比重為28.7%、三級醫院比重為13.4%、其他未評定等級醫院上升4%,說明還有許多不符合行業標準的整形醫院,而這些醫院大多可能存在設施配備不專業、手術環境髒亂差、醫師無職業資格證等嚴重問題。
相關的數據表明,在整形潮流大軍中,"80後"'90後"是醫療美容的主力軍,其中25歲以下高達53%。女高中生、女大學生、女性白領、中年婦女是主要消費群體,但這類消費群體多數經濟能力尚未獨立,其整形費用來自家庭成員,因此便有可能選擇價格低、不專業的診所來達到自己整形的目的,從而導致悲劇的發生。
並且,我國目前還沒有關於處理醫療整形事故糾紛的法律,即便有《民事訴訟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處理醫療事故的法律,但因為各種因素,對醫療整形事故並不適用,容易讓某些"黑心診所"鑽空子,使其有持無恐。
該如何降低醫療整形事故的概率呢?國家應出臺相應的醫療整形的醫療整形政策,加大對醫療美容機構的監管和執法力度,對黑心機構做到零容忍,讓消費者有法可依。消費者理應選擇具有相應資格證的正規整形機構,切莫貪小便宜,一旦遭遇糾紛,要大膽向衛生、消協部門反應,不要做啞巴,切實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