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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績昨晚發榜。最俗的一句話叫作「幾家歡樂幾家愁」,意思不言而喻。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還真有一種高考後的「幾家歡樂幾家愁」——這些年,一個新名詞躍入人們視線,叫「高考離婚族」,指的是每年高考結束後去離婚的家長們。高考與離婚,兩件完全不相干的事,卻因為「高考」這個特殊的時間節點而產生了嚴重交集。感情不合甚至早已感情破裂的夫妻,為不影響孩子高考,一個個變成了「戲精」,為了不讓孩子學習分心,維持著表面上的家庭完整,直到高考成績揭曉後才心安理得地勞燕分飛。
「一切為了孩子」「為了孩子的一切」,連離婚都是「為了一切孩子」。可贊、可嘆、可悲,說可歌可泣也不為過。有消息稱,等孩子高考完便離婚的「高考離婚族」在中國呈遞增趨勢。高考每年6月初舉行,此後的6月、7月、8月直到送孩子去大學住讀後的9月,都成為父母扎堆離婚的「旺季」。據統計,這個時期內的離婚申請比高考前高20%。在中國,高考是人生大事,為不影響孩子前途,一些夫妻即使關係再僵持,也要努力維持表面上的「和睦」,一切等高考結束後才最終「撕下溫情脈脈的面紗」。
對於離婚,往往最棘手的問題是孩子的歸屬,跟爸還是跟媽,有的家庭就為了這個要打破頭,比分割家產還要認真百倍。這對孩子來說,是好事,是愛的爭奪。法律上對夫妻離婚十分看中的一條就是「子女的撫養權」。這裡的子女,主要是指未成年子女的日常居住和教育管束是由爸還是由媽負責。高考結束了,孩子成年了。十八歲以上,嚴格說已經不是法律原來意義上的「孩子」了,是成年人了。此時,父母離婚後孩子隨父還是隨母的決定權,其實已經從父母轉到孩子自己,即完全可以由其本人決定是跟著爸爸過還是跟著媽媽過,還可以選擇誰也不跟,一個人獨立生活。當然,在仍舊接受學歷教育的未來幾年裡,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等,是必須由父母共同承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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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高考後離婚,對孩子影響最小,家庭出現巨大波動的可能性也最小,離婚的負面成本也是最低的。只是,苦了偽裝了好幾年的夫妻。他們受苦了,主要是心苦;他們受累了,主要是心累。裝著在一個屋簷下客客氣氣,裝著在一個鍋裡吃,一個浴盆裡洗,一個馬桶裡拉,居室侷促的,還要在一張床上睡,還不能大吵大鬧。換作別人,你來試試?
問題是,孩子們能體諒父母的一片苦心嗎?能理解父母的苦衷嗎?
199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貝克爾在《家庭論》裡分析說,如同存在著商品市場一樣,也存在著一個婚姻市場,由於尋求新的伴侶需要投入時間、貨幣等資源,所以,大多數人儘管在婚姻市場上沒有得到最大化的效用,但也不願打破已存的家庭。如果一個人從新婚中得到的效用大於離婚的成本,那麼,他就會選擇離婚。
某市婦聯的一項抽樣調查顯示,81.7%的人把感情作為維持婚姻的最主要因素,12.1%的人認為子女是維持婚姻的重要因素,經濟因素的僅佔1.5%。但是面對婚姻生活中出現的問題,44.1%的人表示暫時不離婚,31.1%的人表示要看問題的嚴重性。
20世紀80年代,作家諶容的小說《懶得離婚》,生動描繪了當時大多數人的婚姻狀況:愛情的成分不多,更多的是雙方條件的優化組合,即使感受不到婚姻幸福,也只能勉強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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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過了十八歲的「好孩子」,應該再加上一條基本標準,就是要由著父母,天要下雨,爸要當新郎,媽要當新娘,隨他們去吧。他們對你的愛,永遠是血濃於水的,你們這個昔日的「三口之家」,也是永遠打斷骨頭後即使血淋答滴也連著筋的。
我認為,過了十八的「好孩子」,應該學會祝福自己的父母走向新的生活。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這個道理,十八歲了,必須懂。
我還認為,過了十八的「好孩子」,自學一點婚姻、法律方面的知識,學會用正確的愛情觀武裝自己的頭腦,這些都是十分重要的事情。因為,未來十年裡,大多數孩子要品嘗戀愛的滋味,要步入婚姻的殿堂。來讀一段馬克思在《論離婚法草案》裡的話:「離婚僅僅是對下面這一事實的確定:某一婚姻已經死亡,它的存在僅僅是一種外表和騙局。不用說,既不是立法者的任性,也不是私人的任性,而每一次都只是事物的本質來決定婚姻是否已經死亡;因為大家知道,死亡這一事實的確定取決於事物的本質,而不取決於當事人的願望。「
《父母等兒子高考後才辦了離婚 兒子卻覺得父母很虛偽》。出現在媒體上的這則新聞,讀來有些令人心酸。倒不是為離婚的父母心酸,而是覺得「可憐孩子太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