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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對子女的財產支持,能因為子女不孝而取回嗎?律師給你講明白
我國一直有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在此種背景下,通常父母對子女的財力支持並不只持續至子女滿18周歲,往往在子女成家立業之後,在子女困難時,還會給子女金錢上的扶持。,不懂感恩反而做出讓父母傷心的行為,父母能要求子女返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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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十二年後,女兒提出要跟父親生活,法院會支持嗎?
父母離婚10多年後,一直跟母親生活的14歲女兒小雨提出,想跟父親一起生活。但父親因為組建了新家庭,斷然拒絕女兒的請求。為此,小雨母親一紙訴狀把前夫告上法庭,請求變更女兒的撫養權。離婚十二年後,女兒提出要跟父親生活2005年,張大志與葛莉在江蘇省啟東市登記結婚,第二年生下女兒小雨。後雙方感情不和,於2007年10月經法院調解離婚,約定小雨跟隨葛莉生活,撫養費由葛莉自理。2009年11月,張大志與女子楊雪再婚,育有一名男孩。葛莉離婚後一直沒有再婚,長年在外地打工,小雨跟隨葛莉的父母在啟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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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成年子女怎麼判?
父母離婚成年子女怎麼判,接下來我們就來了解一下相關的法律知識。 夫婦離婚時,子女已成年的,法院只需判決離婚,並對財產進行分割,不再對子女進行處理。但對於未成年子女,則有明確的法律規定,那麼怎樣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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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老了拖累子女,父母要在60歲前做好3大準備,你做到了嗎?
有不少老人認為,就算人老了,也不能完全靠子女,還是要自己獨立、不做兒女的負擔才行。 案例: 張大爺今年已經60歲了,老伴兒前幾年剛過世,倆人有一個兒子,現在已經畢業了。由於張大爺的兒子成績一直都很出色,所以當時也是在國外上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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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離婚,父母資助的錢要不要還?
初入社會的他們,單憑自己收入要承擔起買車、買房、操辦婚禮等費用實在太難了。因此,當子女結婚時,父母通常會慷慨解囊助一臂之力,有的甚至拿出了大半輩子的積蓄。有調查顯示,75%的年輕人購房時會接受父母的資助,其中大多數需要父母幫忙支付首付或者一定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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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離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親權監護
但輪流監護也會增加未成年子女生活上的不安定因素,由於可能存在的環境上的反差,會使子女的心理缺乏歸屬感。 (三)共同監護。 又稱共同親權主義,即離婚後父母雙方以同於婚姻存續期間的方式行使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前蘇聯即採此原則,規定「即使在離婚後,父母也仍然對自己的子女享有平等的權利,並承擔平等的義務。一切有關子女教育的問題,都由父母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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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已經近60歲,卻堅持要離婚我該怎麼辦?看完恍然大悟
網友求助:父母都快60歲,感情屬於平穩,有吵鬧。從年輕到現在,都是因為奶奶的原因。奶奶比較重男輕女,我媽連生兩個女兒,一直不被待見。小時候家底窮,奶奶跟父母斷絕母子關係。現在家裡條件還不錯,奶奶開始找父親打可憐牌。父母已經近60歲,卻堅持要離婚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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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後離婚迎來熱潮,子女紛紛表示理解,原因讓人無力反駁
由於各種因素婚姻無法繼續維持下去的夫妻,更多會選擇離婚。但是提到離婚兩個字,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年輕人。其實如今連50、60後等老一輩的人,也開始加入了離婚的熱潮中,這讓很多人都感到很驚訝。因為對於爺爺奶奶那一輩的人來說,都已經攜手相伴了好幾十年了,在剩餘的時光裡可能能將就,就會選擇將就了,那為什麼還會逃脫不了離婚這個坎兒呢?父母離婚後,子女卻開心不已,大呼終於等到了這一天宋阿姨今年剛63歲,前幾天和老伴終於辦完了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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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離婚,父母資助的錢要不要還?法院:要區分這些情況……
初入社會的他們,單憑自己收入要承擔起買車、買房、操辦婚禮等費用實在太難了。因此,當子女結婚時,父母通常會慷慨解囊助一臂之力,有的甚至拿出了大半輩子的積蓄。有調查顯示,75%的年輕人購房時會接受父母的資助,其中大多數需要父母幫忙支付首付或者一定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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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法院判決小孩隨母生活,父親老了後,孩子該贍養嗎?
而父母們老了後,雖然其中一方並沒有撫養權,但是子女對父母依然有贍養義務。但是生活中,我們卻有一些父親或者母親,他們離婚後,完全不給撫養費,甚至也從來不看自己的孩子,這時候老了,作為子女難道也要承擔贍養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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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父母離婚,已經解除關係的繼子女無權繼承繼父母遺產
那麼,陳某是否為孫某某的繼子女?能否繼承孫某遺產? 【裁判摘要】 離婚中,作為繼父母的一方對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明確表示不繼續撫養的,應視為繼父母與繼子女關係自此協議解除。繼父母去世時,已經解除關係的繼子女以符合繼承法中規定的「具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情形為由,主張對繼父母遺產進行法定繼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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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同意離婚但不撫養子女 法院是否應當支持離婚訴請
2019年1月王某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請求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婚生女夏甲隨夏某某生活,王某依法支付撫養費。夏某某在開庭審理中辯稱:同意與王某離婚,但要求婚生女夏甲隨王某生活,其願意承擔夏甲的撫養費。經法官多次調解和教育,雙方仍表示同意離婚,願意承擔夏甲的撫養費,但均不同意撫養婚生女夏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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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子女被虐待,撫養權能變更嗎?
離婚時除了財產分割外,子女的撫養也是離婚夫婦爭論的焦點。最近頻繁出現父母離婚,孩子被撫養方虐待的情形,對於這種被虐待的孩子我們應該怎樣救濟,能變更撫養權嗎?許多人認為,虐待孩子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為撫養方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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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關於離婚後父母子女關係、子女撫養及撫養費的負擔
《民法典》第1084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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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離婚的贍養費怎麼樣?父母能拒絕贍養費嗎?
幾天前,我看了一個法律專欄,講述了一對父母因子女贍養費而發生的糾紛。原來,夫妻倆離婚的時候,聊起了女兒和母親,父親每年支付一定數額的贍養費(當時約定每年支付2萬元)。然而兩年後,父親離婚後只給女兒支付了一年的贍養費,現在他拖欠了新年的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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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有關問題的探討
即使婦女已離婚,前夫也常利用監護權來達到控制前妻的目的,父親可任意剝奪母親對子女的會面權,運用對子女的完全控制來實現對母親的潛在控制。這種狀況引起了平權主義者的強烈反對,伸張母權的運動逐漸在二十世紀展開,由此出現了幼年原則(tenderyearsdoctrine),即推定七歲以下的兒童或嬰兒最有利的生活環境是由母親照顧下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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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丨父母離婚、再婚了,子女還有贍養義務嗎?
每日一「典」丨父母離婚、再婚了,子女還有贍養義務嗎?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一千零六十九條。子女的贍養義務,是否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請看民法典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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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快60歲了,男生32歲不想再結婚,依然會好好掙錢孝敬父母
所以就有人選擇單身不結婚,他們認為單身是理想生活與現實的最佳完美結合,獨立了個性,張揚了自我,真的是這樣嗎?一位32歲的男人不願結婚,看看他是怎麼說的。網絡圖片 與文無關網友傾訴一:60多歲的姑父和姑媽鬧離婚我們家庭屬於普通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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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成年子女上大學,父母必須承擔子女上大學的費用嗎?
楊女士諮詢:我與前夫因感情破裂離婚,共生育兩個子女,離婚判決上兒子判給前夫,女兒判給我,但實際上兩個孩子均隨我前夫生活,我一次性付給他撫養女孩的年生活費14400元。女兒今年21歲,前幾天找到我,稱其現就讀某大學,沒有生活來源,父親因工資低,無法支持其讀書。為此,請求我給付生活費30000元,我已付給女兒10000多元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對其已盡到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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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識:夫妻離婚後,可以隨意變更子女姓氏嗎?
最終,法院支持了他的訴求,責令夏某將孩子的姓氏由季改為齊,但齊某仍應繼續支付撫養費。律師解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100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因此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姓名權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自己可以決定叫啥名字,但未成年子女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父母決定他們的姓氏,這是父母基於親權決定的,具有專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