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屬高校,即教育部直接管理的大學,既是對歷史上國立大學的繼承,又是重點辦好一批重點高校,使其起到骨幹示範作用,服務於國家大局需要。1949年以來教育部直屬高校從15所逐漸演變到今天的75所。
1、1949-1958年
實行高校集中領導體制,教育部直屬高校達到一個高峰。
1953年教育部直屬高校10所:人民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北京農業大學、北京林學院、北京俄專、北京師範大學。
1958年教育部直屬高校有53所:
綜合性大學和一半以上理工科大學都歸教育部領導。鄭州大學、雲南大學、西北大學、山東工學院、太原工學院、昆明工學院,後來的地方高校當時都是教育部直屬高校。
2、1959-1963年集中下放時期
1958年6月2日,《關於高等學校下放問題的報告》,教育部直屬高校全部下放地方,只保留6所高校。1959~1960年直屬高校,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北京外國語學院、四川大學、中國人民大學。
3、1963-1965 重新集中時期
1958年下放地方的高校,1963年又開始收回一部分。1963年5月,《關於加強高等學校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決定》,決定對高等學校實行中央統一領導。
1965年30所直屬高校:
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吉林大學、南京大學、武漢大學、四川大學、山東大學、蘭州大學 、復旦大學、重慶大學、中山大學、大連工學院、南京工學院、華中工學院、華南工學院、山東海洋學院、華東化工學院、北京政法學院、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暨南大學,同濟大學、上海外國語學院、北京外國語學院、北京語言學院、廣州外國語學院。
4,1966-1976年全部下放地方
5,1978年下放地方高校開始回歸,增加西南師範學院、陝西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學院,直屬高校32所
1982年36所增加成都科技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廣州外國語學院
6,1998年國家部委辦學裁撤,劃撥教育部東北大學、合肥工業大學等10所,教育部直屬高校增加到44所。
7,2000年又劃轉教育部27所,直屬高校增加到70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