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印發了天津市鼓勵企業吸納就業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管理辦法。 為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對於企業吸納本市高校和本市生源外省市高校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並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享受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
辦法自2020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14日。
一、企業吸納本市高校和本市生源外省市高校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並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享受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
(一)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信用良好;
(二)與被吸納人員籤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三)依法支付工資並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養老服務企業(含民辦非企業單位)、員工制家政企業吸納下列人員,給予企業最長3年五項社保補貼和1年崗位補貼:
(一)就業困難人員;
(二)本市高校和本市生源外省市高校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
(三)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支援地區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
(四)本市有轉移就業意願的困難村勞動力。
三、小微企業、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大學生創業企業吸納下列人員,給予企業最長3年五項社保補貼和1年崗位補貼:
(一)零就業家庭人員、單親家庭人員、低保家庭人員、需贍養患重大疾病直系親屬人員以及其他女年滿35周歲、男年滿45周歲就業困難人員;
(二)本市高校和本市生源外省市高校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
(三)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支援地區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
「小微企業」按照《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規定的劃分標準確定。
「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是指,成立期限在5年以內,符合《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的通知》(國科發政〔2017〕115號)要求,完成自主評價,並納入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的非上市企業。
四、除上文一、二條中規定之外的其他企業吸納下列人員,給予企業最長3年五項社保補貼和1年崗位補貼:
(一)零就業家庭人員、單親家庭人員、低保家庭人員、需贍養患重大疾病直系親屬人員以及其他女年滿35周歲、男年滿45周歲就業困難人員;
(二)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支援地區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
五、除上文第二條規定之外的其他企業吸納女未滿35周歲、男未滿45周歲的長期失業者、殘疾人、復轉軍人、刑滿釋放人員等就業困難人員的,給予企業最長1年五項社保補貼。
崗位補貼標準為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40%。社保補貼標準按照本市當年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和單位的繳費比例確定,其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按照單位實際繳費比例確定;醫療保險按照大病統籌繳費比例確定;工傷保險按照單位實際繳費比例確定,最高不超過0.4%。
社保補貼期限一般最長不超過3年,每名享受社保補貼的人員享受期限一般累計不超過3年。
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就業困難人員被企業吸納享受社保補貼的起始時間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補貼時的年齡為準。
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困難村勞動力就業的,崗位補貼與社保補貼一併申請;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崗位補貼自社保補貼享受滿2年後與社保補貼一併申請。
企業按照以下程序申請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
(一)申請。符合條件的企業每月25日前,填寫《社保、崗位補貼申報表》(見附件),向經營地所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人社局」)提出申請,同時提供相關材料。
(二)審核。區人社局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三)公示。對審核合格的,區人社局將申請享受補貼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
(四)撥付。公示無異議的,區人社局於次月初1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到企業銀行帳戶,並報市就業服務中心備案。
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申領實行「一次審核、全期暢領」,同一補貼項目初次審核通過後,享受期內吸納就業人員等相關情況未發生變化的,不再重複提供證明材料。企業類型發生變化的,已享受補貼人員可享受到補貼期滿。
一、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停發放補貼:
(一)享受補貼人員實際崗位與申報情況不符達到30%的;
(二)抽查檢查時享受補貼人員連續3次未在崗的;
(三)虛假招用享受補貼人員的;
(四)其他應予暫停的。
區人社局應當對暫停補貼企業下達整改通知書,並督促企業進行整改。對2個月內達到整改要求的企業恢復發放補貼,暫停期間的補貼不再補發。
二、企業享受補貼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發補貼:
(一)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死亡、被判刑或收監執行;
(四)符合就業困難人員退出條件的;
(五)其他應予停發的。
編輯 | 於玥 馬瑞
來源 |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