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段性發放
失業補助金工作
2020年3月至12月,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
其中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和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按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計發(目前建德市為664元/月);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按失業保險金標準的20%計發(目前建德市為266元/月)。2020年3月至6月,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還可享受價格臨時補貼。(2020年7月以後,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不享受價格臨時補貼)。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待遇。
失業保險金最後發放地或最後參保地在杭州市的,可憑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向全市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大齡失業人員
待遇延長政策
從2019年12月起,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齡。
哪些人符合條件?
階段性失業補助金申領條件是什麼?
補貼標準是什麼?
領取期限有多久?
如何申領?
這些你都知道嗎?
快來看這滿滿一堆乾貨的
《失業保險擴大圍範政策問答》!
關於失業補助金
1. 哪些人可以申領失業補助金?
2020年3月至12月,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
2. 失業補助金標準是多少?
1.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和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按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計發(目前建德市為664元/月)。
2. 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按失業保險統籌區失業保險金標準的20%計發(目前建德市為266元/月)。
3. 失業補助金的領取期限有多久?
失業補助金的領取期限最長為6個月,按月發放,領取失業補助金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
4. 什麼情況下會停發失業補助金?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被用人單位招用並參保、死亡、應徵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的,停發失業補助金。
5. 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可以享受其他什麼待遇?
2020年3月至6月,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可享受價格臨時補貼,價格補貼標準與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相同(2020年7月以後,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不享受價格臨時補貼)。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待遇。
6. 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是否享受生育補助金?
因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申領失業補助金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仍可享受生育補助金;因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申領失業補助金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生育補助金。
7. 失業補助金政策的執行時間是哪一階段?
失業補助金政策執行時間為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在2020年12月底前提出申領的,其2020年3月至6月應享受的失業補助金、價格臨時補貼可一次性給予補發。
8. 失業人員向哪個參保地申領失業補助金,需要什麼材料?
失業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向失業前最後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補助金,其中,未辦理過失業保險待遇跨省轉移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人員,可以向失業保險金最後發放地經辦機構申領失業補助金。最後參保地在杭州市的,全市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均可受理失業補助金的申請。
9. 申請後多久知道審核結果,什麼時候可以享受到失業補助金?
經辦機構審核符合條件的,在5個工作日內將審核結果告知申領人,並在審核通過次月起按月發放失業補助金。
10. 申領失業補助金是否要辦理失業登記?
申領失業補助金,無需辦理失業登記。
11. 申領失業補助金還有哪些其他注意事項?
失業補助金只能享受一次,不得跨統籌地區重複申領享受。發放失業補助金期間,不辦理失業保險關係轉出(轉入)。
關於大齡失業人員
待遇延長政策
1. 哪些人符合大齡失業人員待遇延長政策?
從2019年12月起,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齡,續發失業保險金無需個人提出申請;二是從2020年1月起,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含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失業人員,可申請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其參保繳費年限,按規定審核發放失業保險金。
2. 大齡失業人員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享受其他什麼待遇?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間同時享受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等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保險金
申領發放有關新規定
1. 人社部門推進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有哪些新舉措?
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要求:一是放寬申領期限,不得以超過60日申領期限為由拒發失業保險金;二是減少證明材料,失業人員可憑社保卡或身份證到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待遇,無需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證明等材料;三是優化經辦流程,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可以和失業登記同時辦理,避免「進多個門,跑多次腿」;四是取消各類附加條件,經辦機構不得增加失業人員義務,不得附加和捆綁培訓等其他條件,不得要求失業人員轉移檔案,不得將失業人員領金情況記入職工檔案等;五是加速線上申領,失業人員可以通過浙江政務網、浙裡辦APP網上申領失業保險待遇,也可在中國政府網、國務院客戶端、人社部官網等平臺查詢到全國各地市平臺網址。
2. 經辦機構精減申報材料,失業人員對單位填報的失業原因有異議,該如何處理?相關待遇如何保障?
經辦機構精減申報材料,依據用人單位為其職工辦理停保時填報的失業原因審核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條件時,如失業人員對單位填報的失業原因有異議、依法申請勞動仲裁或提起訴訟的,可待勞動仲裁裁決或法院審理終結後,按裁決或審理結果重新提出申領,符合條件的,相關待遇可一次性予以補發。
來源/建德人社
原標題:《發錢啦!建德這些人可以申請補貼,你符合條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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