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剛出校門的大學生,還是已經在職場上打拼了幾年的職場老人,在進入一家新公司之後,也是要面臨一個試用。我想很多大學生對這個試用期是很不感冒的,因為在試用期內工資要比正式工少很多,但是工作是差不多。再加上大部分公司試用期的期限是三個月,這個時間更是讓很多大學生吐槽,他們覺得試用期是要一個月就行了,為什麼試用期的期限要定位3個月呢?對於這個問題,有一位職場打拼了十幾年的老人是這麼說的。
首先試用期,是對員工的一個考察,要知道現在很多的大學生都比較喜歡裸辭,因為對於一些事情不爽,而會選擇離職,而在試用期內離職,手續沒有那麼麻煩。要知道公司招的是能夠為公司創造利益的員工,是忠實的員工,而不是那種上了一個星期的班就離職的員工。
其次三個月的試用期,也是讓員工能夠了解公司的企業文化、規章制度,能夠和其它同事熟悉起來,這樣的話,以後在工作的時候,就會方便的多。就不會出現在做項目時,發現這個項目裡面的人自己有很多都不認識。因此三個月的時間就是為了能讓員工慢慢的融入到公司這個大家庭當中來。
另外你還要知道的就是,除了有企業試用期之外,還有事業單位和國家公務員也都是有試用期的,這一點你要明白。而事業單位的試用期,跟企業的試用期差不多,不會超過3個月,畢竟事業單位也能算得上是一家公司。而公務員的試用期就要久一些,長達一年,估計很多人都不知道公務員的試用期居然是一年,大部分人都以為考上公務員之後,就是正式工了。
公司之所以會選擇3個月的試用期,其實就是給員工和公司一個雙向選擇,看看員工適不適合公司,公司能不能滿足員工對自己的職業規劃。你進入一家新公司的時候,經歷過幾個月的試用期呢?你認為3個月的試用期合理嗎?歡迎你在下方評論區中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