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20年度林業工程系列
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縣林業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直屬各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20年度林業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2020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0號)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全省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林業及相關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以及現在皖工作已滿1年的省外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及已辦理離退休手續人員,不得申報。
二、申報條件與評審機構
2020年度林業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按照《安徽省林業局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安徽省林業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的通知》(林人〔2020〕68號)有關要求執行。
全省林業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由省林業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負責組織評審;省直管縣(市)林業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和省林業局直屬事業單位林業工程師、助理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由省林業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代評。
三、有關政策規定
(一)任職年限。實施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時,須被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並滿一個基本任職年限。職稱任職時間,經評審取得職稱的,從評委會評審通過之日起算;經考試取得職稱的,從考試最後一天起算;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定職取得的職稱,從具有職稱管理權限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主管部門審批之日起算;實行聘任制的企事業單位,從聘任之日起算。
(二)年度考核。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職年限連續計算;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餘任職年限累計計算;2019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的不得申報。
(三)學歷條件。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認可的院校和經總政、總參批准認可的部隊院校所發的畢業證書以及中央黨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對學制兩年以上的長期班次學員所授予的黨校學歷可予認定。對不屬於上述部門發給的學歷證書和各種培訓班頒發的修業、結業證書或專業證書,不能作為學歷的依據,只能作為評審其專業基礎知識時參考。申報人員所學專業應當與林業專業一致或相近,農科類專業可視為相近專業。
(四)繼續教育。自2016年起每年參加繼續教育應不少於90學時,其中公需科目學習每年不少於30學時,專業科目學習每年不少於60學時。在申報職稱的最近一個任職周期內,年度繼續教育學時平均達到規定學時即可,但不得在一個年度內突擊完成所需學時。
(五)時間計算。申報人員的學歷、學位、資歷(資格、聘任時間)、工作年限、業績(含論文、論著)等終算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時間按周年計算。業績從取得現資格之年算起,以近5年業績為主。
(六)轉崗轉評。取得非林業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人員,轉崗在林業專業技術崗位工作1年以上,經單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應崗位職責,並取得現崗位工作業績,可轉評同一級別的林業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並按《安徽省林業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申報材料。在之後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時,任職時間計算可按轉評前後實際受聘擔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工作的年限累計計算。
(七)直接認定。大中專畢業生從事林業工作滿規定年限,經單位考核合格的,可按以下學歷、資歷條件直接認定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中專畢業,1年見習期滿,直接定員級; 大專畢業,1年見習期滿,再從事本專業工作2年直接定助理級; 本科畢業1年見習期滿,直接定助理級;碩士研究生畢業直接定助理級;博士研究生畢業直接定中級。直接認定僅限初次,對已取得職稱人員不得再次認定。
(八)申報職稱與崗位關聯。根據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審推薦工作。
(九)論文查重。申報專業技術資格所提供論文鬚髮表在取得CN(國內統一刊號)、ISSN(國際統一刊號)刊號的學術期刊(不含電子期刊、增刊、副刊、年刊等)上,著作須有ISBN(標準書號),須本人獨立撰寫或為第一作者。除在《安徽林業科技》、核心期刊(核心期刊的確定以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2017年版)》為準)及以上刊物(包含EI收錄、SCI-E收錄及SCI收錄)發表的論文外,均須進行重複率檢測。論文重複率檢測採取申報人自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即由申報人自行對報送的論文履行重複率檢測程序(可以使用維普網、萬方數據、中國知網等學術領域認可度高的論文資料庫網站提供的檢測服務平臺進行重複率檢測),並提交申報論文的重複率檢測報告和申報論文的原文,我局將適時組織申報論文的隨機抽查核實。申報人對重複率檢測報告的真實性負責(重複率檢測使用的論文與發表的論文、論文電子版三者須保持一致),抽查情況與本人提供的報告不一致的,經確認後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專業分類。為適應林業部門職能變化情況,進一步實現精準分類和精準評價,今年對林業評審專業進行細化分類,共設置5個專業類別(見附件1《林業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專業分類目錄》),申報人員須根據工作崗位和業績成果,選擇1個專業類別進行申報,並在材料封面中註明。
四、申報材料
1.各市及省直管縣(市)人社局、有關單位人事部門委託評審函1份。
2.各市及省直管縣(市)林業局、有關單位人事部門匯總形成《2020年度申報林業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一覽表》1份,A3紙張列印,同時報送電子文檔。
3.《申報林業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簡明情況登記表》,一式20份,A3紙張列印。
4.《個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一式2份,一份連同申報材料上報,一份用人單位留存。
5.用人單位出具的《單位公示證明》,一式2份,一份連同申報材料上報,一份單位留存。
6.有關單位籤字蓋章的《審核記錄表》1份。
7.《事業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一式2份,一份連同申報材料上報,一份單位留存。
8.《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表內貼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另交同底2寸彩色照片1張。
9.現在野外、自然條件惡劣地區從事林業連續工作10年以上,在縣級以下(不含縣城)基層一線連續工作15年以上,需適當放寬業績成果條件和論文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須提供《基層工作經歷證明》。
10.派出參加援藏援疆援青等援派工作或扶貧工作累計滿3年以上,或在援派或扶貧期間參加職稱評審,需適當放寬評審條件或提前申報的專業技術人員,須提供《援派、扶貧工作經歷證明》。
11.破格申報人員應填寫報送《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1份。
12.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繼續教育證書(能證明任期內有效學時)、年度考核登記表(非國有單位未進行年度考核的,由用人單位提供證明)以及聘任證書、聘用合同或聘用文件複印件(聘期中斷須由用人單位書面說明原因)。
13.《個人業務自傳》1份,內容必須如實反映申報人任現專業技術職務以來的工作表現、業務能力,取得的專業成果等,2500字左右。
14.任現職以來論文、著作有關材料複印件(包括正文全文、期刊封面、目錄)及論文重複率檢測報告,同時提供論文原文電子檔(word版本,文檔命名格式為「篇名_作者_發表日期」,如「論林長制改革示範區建設_張三_20180101」)、檢測報告電子檔(下載原件);獨立撰寫的林業項目報告、工程方案、設計文件等原件或複印件。
15.任現職以來符合評審條件並有代表性的業績材料,所提交業績材料不超過3項(破格人員可多提供1項符合破格條件的材料)。取得科技獎項的須提供個人獎勵證書複印件;取得的發明專利、技術標準、技術規範的須提供專利證書或文本複印件;完成的項目課題等業績成果,須提供立項批准文件和項目課題完成後有關部門審(認)定、鑑定、驗收等材料。每項業績材料提供對應的《業績鑑定意見表》,往年符合條件業績、已經鑑定的《林業項目意見鑑定表》可繼續使用。
委託評審函、《2020年度申報林業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一覽表》、論文及重複率檢測報告電子檔,由市、省直管縣(市)林業局及相關單位匯總後統一報送;其餘報送材料須按照申報林業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組卷整理要求(見附件2),按主卷、副卷分別整理。對未按要求提供資料、未按要求整理的,不予受理。
五、材料審核與受理
(一)用人單位審查推薦。用人單位對申請人申報的材料、證件進行逐項核實,查驗是否真實、齊全、規範。必要時,成立由專業技術人員為主、技術主管、人事幹部參加的考核組,對申請人任期以來的職業道德、工作表現、專業技術業績、成果等進行考核。用人單位審查後將申請人基本情況、評審材料、考核結果在本單位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對有反映和爭議的材料,要認真核查。在正式上報前,應將不符合要求和有爭議尚未核實的材料剔除。
(二)有關部門覆審提交。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審查確認後,按規定報有關部門覆審後出具申請委託評審函。按照屬地原則,市級部門、省直管縣(市)申請材料經市、省直管縣(市)林業局、人社局覆審後出具。縣級及以下單位申請材料須通過初審報市林業局、人社局覆審後出具。省直單位申請材料由省直單位直接出具。無主管部門的各類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及新興業態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材料,按屬地原則,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人事檔案由各級人社部門人才服務機構代理的,由代理機構出具。
(三)省林業局受理審核。評審材料由各市、省直管縣(市)及省直單位統一匯總報送省林業局。有關證書原件經市(直管縣)人社局、林業局或省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後退回本人,省林業局不受理原件。省林業局將組織對報送材料進行審核,對材料不完整、不規範的,將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全部材料,並要求申報人在限定時間內補辦,逾期未補充完善的,視為放棄申報。評審結束後,按原渠道退回申報人申報材料。
六、有關要求
1.職稱評審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地、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嚴格審核把關。按照「誰受理、誰籤字、誰負責」的要求,認真審核申報人提交的材料,尤其是身份、年齡、學歷、資歷、專業、考核情況等基本條件,實行逐級推薦審核、逐級籤字蓋章。
2.申報材料上報時間:9月28日至10月28日工作日期間。各市、省直管縣林業局或省林業局直屬單位統一集中報送材料,不接受個人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3.破格申報人員須參加評委會組織的面試答辯考核,面試答辯時間另行通知,其他申報人員無須參加面試答辯。根據省物價部門等規定,職稱評審費標準為:高級每人300元,中級每人160元,初級每人100元;破格面試費每人100元。費用在評審工作結束後,領取職業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時繳納。
4.本文及有關附件電子文檔等,請在安徽省林業局網站「公示公告」及政務公開「人事信息」欄中查詢下載。
聯繫人:餘洪揚,聯繫電話:0551-62634091,
聯繫地址:省林業局人事教育處(合肥市無為路53號)。
附件:1.林業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專業分類目錄
2.申報林業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組 卷整理要求
附件.評審相關表格.zip
安徽省林業局
2020年9月3日
附件1
林業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專業分類目錄
1.森林培育專業:包括營造林、森林撫育、林木種苗、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
2.調查規劃專業:包括林業資源調查和監測、林業規劃設計、林業資源認證評估、林業信息技術等
3.生態保護專業:包括自然保護區規劃和管理、溼地保護修復、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等
4.風景園林專業:包括各類自然公園規劃設計、園林綠化、園林工程與建築等
5.資源利用專業:包括經濟林、花卉園藝、林下經濟、森林康養、林產品加工利用、林業機械等
附件2
申報林業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
評審材料組卷整理要求
一、主卷材料
主卷有關申報材料經有關單位審查審核後,按照主卷目錄內容排序裝訂成冊,編訂頁碼,並由用人單位加蓋騎縫章。
1.材料封面(編號由評委會統一填寫,申報人及單位無須填寫;專業類別應填寫森林培育、調查規劃、生態保護、風景園林、資源利用中的一個;一式2份,一份粘貼在申報材料袋封面上,一份與主卷一併裝訂)
2.主卷目錄(用人單位審查複印件與原件一致後,加蓋單位公章,並由審核人籤字)
3.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簡明情況登記表(一式20份,一份裝訂在主卷,其餘放入副卷)
4.個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一式2份,一份連同申報材料上報,一份單位留存)
5.單位公示證明(一式2份,一份連同申報材料上報,一份單位留存)
6.審核記錄表
7.事業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
8.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一份裝訂在主卷,其餘放入副卷)
9.《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援派、扶貧工作經歷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符合條件需放寬要求申報人員提供,其他申報人員無須提供)
10.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破格申報人員填寫)
11.職稱證書複印件
12.聘任證書、聘用合同或聘用文件複印件
13.年度考核登記表複印件
14.繼續教育證書複印件
15.個人業務自傳
16.任現職以來論文、著作有關材料複印件(包括正文全文、期刊封面、目錄以及論文重複率檢測報告),獨立撰寫的林業項目報告、工程方案、設計文件等原件或複印件(內容較多可直接提供原件單獨放入副卷,並註明「代替論文」)
17.業績鑑定意見表(每個項目各1份,所附項目資料放入副卷)
二、副卷材料
副卷材料按順序統一裝入資料袋中。
1.《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簡明情況登記表》19份
2.《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2份
3.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張
4.《業績鑑定意見表》所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