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市場監管局公告11起網際網路虛假違法廣告案例

2020-12-19 中國質量新聞網

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文件

溫市監廣[2016]9號

違法廣告公告

新修訂《廣告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利用網際網路從事廣告活動,適用本法的各項規定。」自去年9月1日新修訂《廣告法》實施以來,我市各級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加大了廣告監測監管,嚴格依法處置違法廣告舉報投訴,一年來查處的網際網路虛假違法廣告案件佔到虛假違法廣告案件總數的50%以上,有力地淨化了網際網路廣告市場。現公告一批我市各級市場監督管理機關查處的網際網路虛假違法廣告案例,希望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引以為戒、嚴格自律,請廣大消費者加以甄別防範、監督舉報:

一、溫州萬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發布沒有風險警示語微信投資理財廣告案

2016年3月11日,當事人在該公司的微信公眾號上發布了有關「中金國泰」的投資理財廣告,其廣告內容中未註明風險警示語。計廣告費用2600元。

當事人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七)項之規定,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以罰款7800元。

二、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溫州車站大道證券營業部發布沒有風險警示微信投資理財廣告案

當事人於2016年3月17日通過其營業部的微信公眾號發布投資理財廣告,廣告內容為:「齊魯錦泉匯金,盤後存量現金的理財方式,產品概要:開通錦泉匯金,收盤後存量現金自動轉入錦泉匯金進行保本理財。適合人群:保守型、穩健型、積極型不管風險承受能力高、低的投資者都可利用貨幣類基金盤活短期閒置資金;享受高於銀行活期的投資收益。齊魯穩固21天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每周三申購 預期年化收益率4.25% 無參與費用 風險低流動性好」。上述廣告內容沒有標註風險提示。該廣告設計費用600元,發布費用300元。

當事人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七項之規定,責令其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罰款2000元。

三、溫州長庚耳鼻喉醫院有限公司利用自設網站發布違法醫療廣告案

當事人於2015年10月14日經醫療廣告審查部門審查通過取得西醫醫療廣告審查證明。但為提高企業知名度,招攬業務,當事人在自設網站的廣告中宣稱是「中國人壽醫療保險定點單位、浙江省耳鼻喉專科醫院、全國耳鼻喉新科技臨床基地」、「溫州長庚耳鼻喉專科醫院匯聚18位知名專家、研發8大診療體系、引進28項成熟診療技術、患者滿意度高達99.8%」等虛構、偽造或者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統計資料、調查結果等信息作證明材料,且在廣告中還出現與其他醫療機構進行比較、醫療技術、患者證明等內容。廣告費共計2000元。案發後,當事人主動對上述內容進行了整改。

告知後當事人提出從輕處理申辯意見。據查。當事人因廣告違法行為分別於2013年和2014年被行政處罰,但當事人並未認識到其虛假醫療廣告違法的危害性,繼續發布違法醫療廣告,當事人三年內出現三次違法醫療廣告行為被我局查處,雖然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兩年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從重處罰情節,但也不宜適用從輕處罰情節。對當事人的申辯意見,不予採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及《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20000元。

四、瑞安市文德筆業有限公司利用自設網站發布虛構認證信息廣告案

當事人從2015年7月2日開始在其公司網站http://wdby88.1688.com的公司網站廣告中標有「產品質量認證 CQC;CCC、管理體系認證 ISO9000」等內容。當事人不能提供上述內容的證明材料,並確認以上內容是虛假的。至2016年4月18日案發時止,當事人廣告費用為3688元。

當事人的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責令其停止發布上述虛假廣告,並在相應範圍內銷除影響,並處罰款12000元。

五、黃朝燕利用網絡發布虛假醫療廣告案

2016年3月2日執法人員在當事人經營的溫州市龍灣海城利民綜合門診部檢查發現該門診部www.zjyy188.com網站上發布含有「全國百姓放心示範醫院、中國十佳重點男科專科、中國誠信醫院、市醫保農保定點醫療機構」「陳平泌尿男科、湯張良泌尿男科 教授、薛兆英 泌尿男科 教授、蔡志康泌尿男科 教授、陳曾德 泌尿男科 教授」等內容。門診部管理人員在現場確認上述內容與實際不符。查獲後當事人關閉了上述網站。

當事人未經廣告管理部門審批,擅自在網絡上發布醫療廣告,其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之規定,且發布與事實不符的廣告,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十四)項之規定,決定責令其停止發布虛假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罰款12000元。

六、蒼南睿彤貿易有限公司發布虛假網際網路廣告案

2014年12月份始,當事人以「睿彤家居專營店」的名義在天貓網站上開設網店,對外從事妙潔牌日用品銷售經營活動,並於2015年9月份開始依據脫普日用化學品(中國)有限公司的宣傳資料在天貓網站網店製作發布「妙潔、輕鬆妙當家、是中國家用品行業第一品牌」、「質量有保證、產品對比」及相應的對比照片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等內容廣告,至2015年11月3日止,給天貓網站的相關費用(包括技術服務費、佣金等)計2000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三條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三款、第五十九條規定,決定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以罰款10000元。

七、平陽縣佰優工藝品有限公司利用網絡發布違法使用醫療用語廣告案

當事人於2016年1月份向天貓平臺申請網上店鋪,其店鋪名為佰優家居專營店,交付1.5萬元作為其天貓店鋪的年租金,並獲得在網頁上發布商品信息的資格。其後,當事人發布含有「…….增強人體免疫力,調理腸胃功能,促進血液循環」的產品宣傳廣告。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二)項,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罰款15000元。

八、溫州市凡美莎鞋業有限公司利用網絡刷單虛假宣傳交易記錄案

當事人於2013年9月在天貓商城網絡平臺開設「凡美莎旗艦店」,從事皮鞋、皮鞋半成品(鞋包、大底、中底、鞋扣、鞋帶及零配件)銷售。2016年2月,為增加瀏覽量、交易量、好評、提高網上銷售的競爭力,使「凡美莎旗艦店」經營商品排名靠前,而獲取更多的商品交易機會,通過網絡尋找能提供刷單服務的群體,並以支付一定費用為條件,為其經營的商品進行刷單,形成虛假的商品交易記錄。經天貓商城網絡平臺運營商浙江天貓技術有限公司核實,2016年2月至4月的三個月中累計通過刷單的方式偽造了54單虛假的商品交易記錄。

當事人的行為,已違反了《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四)項之規定,基於當事人在案發後主動在網店交易記錄欄中刪除虛構交易信息,並在網店主頁向網絡消費者公開致歉,消除影響,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從輕處罰的情節,根據《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第五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並處罰款人民幣20000元。

九、溫州君龍遊樂玩具有限公司利用網絡虛假宣傳企業榮譽案

當事人為提高自身企業形象,利於產品銷售,於2014年8月份委託朋友設計設置網際網路網站(網址為http://www.ganji.com/gongsi/11795398),並免費製作、發布了宣稱「溫州君龍遊樂玩具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發、生產、銷售及服務『四位一體』的企業……公司先後榮獲『重合同守信用』、『消費者信得過單位』、『明星企業』等等諸多榮譽……」內容的網頁。經查證,當事人沒有榮獲過「重合同守信用」,「消費者信得過單位」,「明星企業」等榮譽。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處罰款11000元。

十、溫州市永恆魚粉有限公司發布網絡虛假廣告案

當事人在2015年8月花費800元委託慈谿某公司製作網站網頁(http://www.yonghengyuju.com)發布公司宣傳信息。2016年3月上旬,為拓展業務,提高銷路,對網站內容進行修改,發布了「…公司擁有年產十萬噸級規模飼料、魚餌、添加劑生產流水線,專業的產品科研團隊,是一家集產品研發和生產銷售為一體的現代化高新技術企業。…公司先後引進日本株式會社先進工藝生產設備和丹麥SUNK標準化科學生產流水線,先進的生產流程、持續的工藝改進、科學的管理優化確保了產品的品質優異。以實際行動實踐了產品對客戶的宗旨『質量信的過』。產品暢銷全國各地,遠銷韓國、日本、美國、歐洲等地」,並宣稱是2014年度企業資信等級AAA、溫州市高新技術企業、溫州市「百龍工程」農業龍頭企業等。經查證,當事人沒有網站上宣稱的日本引進的先進工藝生產設備和丹麥SUNK標準化科學生產流水線,也未獲得2014年度企業資信等級AAA、溫州市高新技術企業、溫州市「百龍工程」農業龍頭企業等榮譽。

當事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決定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人民幣3000元。

十一、文成縣捷遠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發布網絡虛假廣告案

當事人於2016年1月7日委託某公司設計了其銷售的襯衣廣告,在其經營的阿里巴巴公司天貓平臺上名為micohanco旗艦店的網店內發布,該襯衣銷售網頁廣告含有「360度護頸呵護頸部,預防頸椎病」、「360度 護肩 呵護頸部,預防肩周炎」、「360度護腹互腹暖胃,保護腸胃」、「360度 護腰 呵護腰部,保護腰椎」等內容。經查證該款襯衣並沒有上述功能,廣告費用500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2000元。

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6年9月28日

相關焦點

  • 溫州公布一批網際網路虛假違法廣告案例
    網際網路廣告的迅猛發展對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的廣告監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地紛紛探索新的監管模式。在新《廣告法》施行一周年之際,浙江省溫州市市場監管局公布了一批網際網路虛假違法廣告案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本版今日刊發這些案例及溫州市淨化網絡廣告市場環境的經驗做法,供大家學習借鑑。
  • 溫州公告十三起虛假違法廣告案件
    日前,浙江省溫州市市場監管局對外公告十三起虛假違法廣告案件,分別如下:  1.樂清同濟門診部發布的違法醫療廣告案  2015年5月,樂清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樂清同濟門診部檢查時發現,該門診部的網站上宣稱「柳市同濟婦科醫院是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設置的柳市第一家現代專業性婦科醫院
  • 溫州市市場監管局公布一批保健食品、食品違法廣告案例
    溫州網訊 「安全減肥,使用者有效率達99.99%,堅持使用1周體重減少3~8斤左右……」「長期品飲湖南黑茶,就等於不斷遠離癌症等致命疾病……」昨天,溫州市市場監管局透露,今年,我市市場監管部門開展了保健食品廣告專項整治,依法查處了一批違法廣告案件。
  • 連雲港公布網際網路虛假違法廣告十大典型案例
    【連網】 (記者 侍敏 通訊員 廖智勇)飲酒動作出現在廣告視頻中,酒業公司被處罰;套用模板卻標「真實案例」,口腔醫療公司虛假宣傳被查處;10000元只是定金,卻稱「10000元買個精裝的家」,置業公司利用微信公眾號虛假宣傳被罰5萬元……昨天上午,我市市場監管局公布2019年度查處的網際網路虛假違法廣告十大典型案例,在警示網際網路廣告違法行為的同時
  • 浙江發布12起典型違法廣告案例
    2018年,浙江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深入貫徹實施《廣告法》,共查處各類違法廣告案件6174件,其中網際網路違法廣告案件4548件,金融類、醫療、藥品等重點領域違法廣告案件1238件。  在廣告監管工作中,浙江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突出民生導向,把強化監管、整治虛假違法廣告作為營造放心消費環境、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抓手,不斷完善傳統媒體和網際網路廣告監管機制,強化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確保全省廣告秩序持續平穩,取得良好成效。
  •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公布17起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近期,福建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了17起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涉及醫療、房地產、食品等熱點問題,請商家朋友們注意防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2020年6月,長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消除不良影響,並處以罰款70000元。
  • 上海市工商局曝光11件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中國消費者報上海訊(記者劉浩)3月10日,上海市工商局發出2017年第1號虛假違法廣告公告,對11件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例予以曝光。此次被曝光的典型案例包括:恆龍金尊廣場、上海國際建材家居品牌中心等將商辦類房產混同於居住類房產宣傳的虛假廣告,宣傳「買一層送一層」的百祿商業廣場虛假廣告,通過百度付費搜索平臺發布的違法醫療廣告,通過搜狗付費搜索平臺發布的「大眾搬場」虛假廣告,博為峰軟體公司發布的首例違法網際網路彈窗廣告,貶低他人的「朋友圈」杯中學生足球賽廣告,以及違法使用禁止性用語的「澳佳寶」營養補充劑廣告和天使口腔門診部廣告
  • 省市場監管局公布十二例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信息時報訊(記者 成小珍 通訊員 粵市監)30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十二例網際網路及相關重點領域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據了解,今年來,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圍繞嚴格維護廣告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著力強化廣告導向監管,強化網際網路廣告治理規範,全面加強食品、藥品、醫療服務、房地產、投資理財等重點領域廣告監管,依法嚴厲查處了一批虛假違法廣告案件。
  • 典型案例|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2020年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例
    2020年以來,蚌埠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加強疫情期間廣告監管,圍繞重點產品、重點行業加大廣告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醫療、藥品、食品、保健食品、房地產、金融投資理財等事關人民群眾健康和財產安全的虛假違法廣告,嚴厲打擊網際網路廣告違法行為,營造風清氣正的網際網路廣告市場環境,嚴肅查處了一批虛假違法廣告案件,現將部分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例公布如下:一、安徽金之源集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 連雲港市公布2020年度虛假違法廣告十大案例
    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擅自發布醫療廣告、在發布的廣告中隨意使用「最大」「最好」「頂級」等絕對化用語、為推銷期刊,在小學校園內開展廣告活動、明明不是名牌小學學區房,卻偏偏在廣告中宣傳「某某名牌學校護航小區業主成才之路」……為了警示網際網路廣告違法行為,增強社會公眾識別防範網際網路虛假違法廣告能力,昨天上午,市市場監管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2020
  •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公布2020年第三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2020年,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紮實開展「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專項行動」,持續加強廣告監管,強化執法辦案。前三季度,據不完全統計,共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案件2510件,罰沒款3839.79萬元。  今天,我們就為大家公布2020年第三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注意嘍!這幾類廣告違法,走過路過可要看清楚了!
  • 這些廣告千萬別信!市場監管局公布一批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有了它你不會再有脫髮的困擾」,「加入它你可以分分鐘變學霸」,「用了它你可以一夜變美變帥」......聽到這些可千萬別相信,這些都是虛假違法廣告。白雲區市場監管局發布了一批違法廣告典型案例,同時提醒消費者注意,如對所購買的商品有質疑,或發現存在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可向區市場監管局舉報,也可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45。
  • 溫州市監局發布2018年度典型違法廣告案例
    圖片來自 視覺中國 3月4日,記者從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為進一步打擊虛假違法廣告,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公正、有序的廣告市場秩序,充分發揮社會輿論對違法廣告的監督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違法廣告公告制度》的規定,經過各地的推薦、篩選、整理,確定了2018年度溫州市典型違法廣告案例,現公告如下: 一、上海定向廣告傳播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與廣州白雲山金戈男性健康諮詢有限公司違法發布處方藥廣告案
  • 湖南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一批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件
    號稱「洞庭野魚」,被罰款10萬元湖南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一批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件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10月11日訊(記者 劉永濤 通訊員 周闖)記者今天從湖南省市場監管局獲悉,2020年1至9月,全省市場監管部門著力保護消費權益、淨化市場環境,聚焦導向問題、「長江禁捕、打非斷鏈」專項行動、網際網路和醫藥醫療
  • 連雲港市2019年度網際網路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
    當事人通過攜程網上傳虛假證照、虛構「連島鼓浪嶼海景酒店」行為構成《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所列虛假廣告行為,連雲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對當事人處罰如下:1、責令停止發布虛假廣告;2、罰款人民幣200000元,上繳國庫。
  • 山東公布10起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菏澤百川教育上「榜」
    新聞熱線:0530-7385226山東省市場監管系統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排部署,強化導向監管,突出重點領域,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打擊虛假違法廣告行為,大力規範廣告市場秩序,積極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去年,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案件1303件,罰沒款2208.6萬元。
  • 滬工商發布11件虛假廣告案例 百度、搜狗、韋博英語等"上榜"
    滬工商發布11件虛假違法廣告案例  東方網記者程琦3月11日報導:2016年是新《廣告法》施行後的首個完整年度,東方網記者獲悉,上海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嚴格執法,共查處違法廣告案件2802件,罰沒款總計
  • 金華公布2018年度十大典型違法廣告案例
    金華日報3月14日訊(記者 孫媛媛)記者13日從金華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該局公布了2018年度典型違法廣告案例,包含醫療、食品、房地產、教育培訓等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廣告。  在十大典型案例中,違法內容主要涉及廣告內容虛假、宣傳方式誤導消費者、損害國家利益等情況,主要集中在網際網路平臺、宣傳單和包裝盒上。
  • 市場監管總局公布2018年第四批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件
    2018年11月,上海市徐匯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80萬元。8 北京雍禾美度門診部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為推廣雍禾植髮品牌的醫療服務,變造醫療廣告審查批准文件,在上海地鐵1號線、2號線、4號線車廂發布未經審查批准的廣告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八條的規定。
  • 13起食品保健品違法廣告被曝光-溫州日報甌網 - 溫州新聞門戶網...
    11月19日上午,市市場監管局曝光了13起保健食品、食品違法廣告案例。網絡廣告 虛假食品宣傳去年3月21日,溫州市無慮貿易有限公司委託他人對其公司網店商品宣傳頁面進行設計,設計費用200元。根據相關規定,龍灣區市場監管局沒收違法所得,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虛假廣告,並處罰款5600元。與此同時,虛假網頁宣傳也是查處的重點,個體工商戶鄭某某於去年上半年通過委託他人設計製作,在其經營的網店優雅嬰童館,對其經營的乳蛋白複合粉固體飲料使用含有「能有效提高免疫力、補血、抗病毒」等字樣的網頁。上述廣告內容系當事人虛構的,並無相關證明和依據,與其經營的商品實際性能、功能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