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二戰歷史的朋友時常會在歐洲戰場方面的資料中,看到這樣一個詞彙:黨衛軍。那麼,這個詞彙的背後,有何歷史淵源?這一切可謂說來話長。
公私分明的西方
東方的傳統和西方的傳統是截然不同的,這一點,體現在對君王財產的認知上。比如說在古代中國,天下都是皇帝的,但是弊端是皇帝一旦遭到推翻或者廢黜,莫說財產,有時候連性命都保不住。
而西方在這方面則不同。在西方,國家的財產和君王的財產劃分很明細——比如說,近代的比利時對剛果進行過殖民,按照東方觀念,剛果似乎是屬於比利時的財富,但是,比利時國王卻一再強調:剛果是國王的私人財產。
也因為這種文化背景,才導致二戰期間,納粹德國的國防軍和黨衛軍同時存在。
德意志帝國的尷尬
19世紀後期,普魯士王國完成對德國的統一。渴求殖民地的德意志帝國和英法等傳統殖民主義帝國的矛盾也越來越深,最終,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
在一戰參戰國裡面,發展最快的是美國和德國,而英法俄則相對腐朽很多,而戰爭結局卻是以德國戰敗而告終,歸根結底在於,德國再能打,也招架不住對手太多。
德國戰敗後,德國皇帝被迫退位,負責行政的魏瑪共和國改變不了戰後德國的窘態,加之英法對德國的打壓,民族主義之火在德國境內迅速燒起,希特勒得以奪取德國政權,就是在這個背景之下完成的。
希特勒的改制
希特勒是納粹黨的黨魁。希特勒成為納粹德國的元首之後,開始考慮籌備黨衛軍。
此時德國雖然存在國防軍。但是德國的國防軍歷史淵源較長,很多軍隊的淵源甚至可以追溯到19世紀。希特勒個人的威望想要完全掌握這支軍隊,需要很多時間,並且,國防軍的複雜成分,也讓希特勒有一定的顧慮:那就是這支軍隊會不會不折不扣地執行自己的命令?
因此希特勒考慮,以納粹黨的名義,籌備一支新的軍隊:既黨衛軍。而黨衛軍的屬性,不屬於納粹德國,而是屬於納粹黨。黨衛軍的成分,起初都是希特勒的狂熱粉絲,到後期,隨著黨衛軍嚴重缺乏後繼力量,希特勒對黨衛軍的成員要求,也不再太高。
戰爭罪
在近現代國際觀念中,黨衛軍在遭到俘虜以後,很難得到相應的戰俘地位保障。這是因為近現代國際法認為,軍隊隸屬於國家,黨衛軍不隸屬於德國,有別於國防軍,充其量屬於納粹黨的打手——說難聽一些,和匪徒無異。因此同樣德軍士兵被俘虜,按照國際法的法理,國防軍士兵或許可以得到相應的福利保障,而黨衛軍的俘虜,一般都要面對戰爭罪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