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是我國最賺錢的行業之一,但很多人其實不太了解銀行如何盈利。實際上,銀行是通過儲戶存在銀行的錢,拿去投資賺錢。過去幾十年,我國發展最快的非房地產業莫屬,而房地產業之所以能成得如此之快,銀行業佔了一半功勞。
因為很多開發商成長起來之前,大部分是沒有多少錢的,而是通過在銀行貸款進行拿地、買材料、招工人等。開發商在銀行貸款的利息,當然是比儲戶存在銀行的利息要高很多。通過利息差,銀行便可以盈利。
而開發商想要在這個過程盈利,則需要控制成本,提高房價,以此來獲得收益。如今房價高昂,與其建房成本高的關係非常大。
既然高房價已經是既定事實,購房者想要買房,最起碼得先付得起首付。首付一般都是房屋總價值的30%左右,少則十幾萬,多則上百萬,並不是一般工薪階層能承受的範圍。所以,很多人便動起了「歪心思」,通過銀行卡湊錢買房。不過,這種方法容易加大資金槓桿,同時也加重了購房者的還款負擔。
不過,通過信用卡買房的方法,以後可能得停一停了。根據浦東發展銀行在今年11月16日發布的公告稱,以後信用卡只能用於市場消費,而不允許用於生產經營、股票、買房等,違規將被限額,已有人中招。
如果還是想通過信用卡「借錢」買房,不僅無法成功,同時還可能會被銀行凍結信用卡,或者給信用卡額度降額等等。今年年初的時候,有人違規使用信用卡,限額直接從38000元降到了7500元,連之前的零頭都不到。所以說,現在對於信用卡的金融監管力度是非常大的。
除了浦東發展銀行以外,早些時候郵政儲蓄銀行也發布了類似的規定。很多信用卡持有者對這條規定表示不理解,既然信用卡可以超前消費,資金如何使用不該由信用卡持有者來分配嗎?為什麼銀行對資金的用途也要進行管理?
眾所周知,超前消費很容易導致「資金鍊」斷裂。所謂超前消費,就是從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借錢,然後通過借來的錢進行消費。而超前消費的前提是,你得有能力還上這筆錢。如果你還不上,可能會因此陷入「牢獄之災」。
而還不上錢的信用卡持有者,通常會採取的解決辦法是,在另一家銀行辦理信用卡借錢,來還這張信用卡的欠款,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以卡養卡」。而以卡養卡非常容易助長人們的「惰性」,到最後也許會變成一家人的災難。為此,國家希望信用卡的使用能夠更加合理規範,儘量在消費額度比較低的行業使用。
如果信用卡進行了大額交易,大部分銀行都會對客戶的這個行為產生「懷疑」,並進行個人信用異常處理,輕則凍結,重則吃牢飯。因為客戶對於這筆錢如何使用,銀行是無從得知的,所以可能會認為客戶正在「套現」。為此,銀行需要加強風險控制,避免出現太多欠錢不還的情況。當然,這個新規對於正常使用的人是沒有影響的,只有違規使用的人才會受到「處罰」。
新規出臺之後,以後買房可能會變得更加困難了。畢竟信用卡借錢消費的用途是被嚴格管控的,無法流通到銀行。不過,這樣也許是一件好事,因為大家可以對自己的經濟條件有一個比較清楚的認知,也能夠讓樓市「冷」下來,不用一直保持著比較高的水平。購房者買不起,房價自然不會再上漲,甚至有可能會往下掉。你對信用卡新規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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