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797年1月31日,弗朗茲·舒伯特出生在維也納一個小學校長家庭。他從小學習鋼琴和小提琴,11歲被小教堂唱詩班錄取,後又進入教會學校,成為校樂隊小提琴手,並任指揮。在此期間,他大量接觸了維也納古典樂派作曲家的名作。
二、1813年舒伯特到父親所在的學校擔任助理教師,同時繼續創作。
三、1816年,辭去教職,專心從事作曲。他常和朋友們一起聚會,討論詩歌、文學和時事,只演唱、演奏自己的作品。
四、舒伯特一生中最大的快樂莫過於和朋友在一起,他們不僅在藝術上支持他,更是在生活上幫助他。由於沒有固定收入,生活比較貧困,舒伯特就常常吃住在朋友家。儘管如此,仍堅持寫作,將自己內心的痛苦、不平、希望和虔誠都融入他的音樂。
五、舒伯特被稱為藝術歌曲之王。他創作了六百多首歌曲。曲調樸素自然,和聲新穎,大小調交替,充滿戲劇性,在自然音體系和聲基礎上巧妙運用變化音。
六、他還把鋼琴伴奏提高到與聲樂同等重要的地位,讓聲樂與鋼琴伴奏共同體現歌曲內容、塑造形象。
七、舒伯特樸素的歌曲來自於民歌,他的旋律飽含著濃厚的鄉土氣息,《搖籃曲》、《菩提樹》等歌曲已成為世界民謠。
八、舒伯特還創作了大量的鋼琴曲、室內樂及交響曲等作品。用音樂譜寫幻想,又以幻想填充空虛的世界。聆聽舒伯特的音樂,會感受到一位浪漫主義作曲家對光明的憧憬。
九、1828年11月19日,年僅31歲的舒伯特在維也納與世長辭。他被安葬在貝多芬的墓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