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如果一個男人對你說,等你到三十歲還沒嫁人,我就娶你!這樣的託底誓言,你信嗎?
從前,我深信不疑,因為說這話的人是林宵。
我們是傳說中的青梅竹馬,從初中開始,便一路相伴。
記得高中畢業那年,同學們起鬨讓我倆在一起,林宵說:「徐小唱,等你到三十歲,如果還沒男朋友,我給你託底怎麼樣?」
大學畢業時,他又舊話重提:「徐小唱,要是你三十歲還沒結婚,我娶你!」
那時的我,對於三十歲,充滿了熱望。
只不過,還沒等到三十歲,林宵就結婚了,娶了一個白富美。
而我的青春啊,在那一刻結束了。
02
我第一次見林宵,是在他家的出租房裡。
那年我14歲,因為成績優異,被父母工作的學校特招錄取。
為了上學方便,父母咬牙租了學校教職工的房子,林宵家的。
林宵媽是學校老師,他家剛買了商品房,教導主任出面作保,讓她將房子轉租給我家。
儘管如此,林宵媽仍不情願,不停地說房子如何金貴,又說是看在你家女兒的面上,才租給你們。
說著,她轉頭數落林宵:「看看人家多努力,父母都不在身邊照樣考第一,還拿了省奧數一等獎。」
在林宵媽的嘮叨下,我才知道,眼前這個一身運動服的男孩和我是同學。
我有些尷尬地衝他笑笑,他立馬轉過頭,一副嫌棄的樣子。
03
我對林宵的第一印象並不好,他太高傲了,但內心深處,又對他充滿羨慕。
他媽是老師,他爸在外面開公司,而我爸媽只是學校食堂的臨時工。
我們倆,簡直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籤下租房合同後,林宵媽拎來一大袋衣服,說可以給我和弟弟穿。
那天晚上,我媽將校服遞給我:「林老師說兒子長高了,開學要添置新校服,這兩套你穿正好,就不用花錢買了。」
想到林宵的眼神,我有些牴觸,可是我也知道,能供我和弟弟讀書,父母已經盡了全力。
04
開學後,我和林宵一個班,他是班長。
長得帥,成績好,又是學校子弟,這樣的男孩總是人群裡的焦點。
每次下課後,他的座位旁都圍滿了人,有一次,隱隱約約聽到了我的名字,接下來就是一陣鬨笑。
第二天,我去上廁所,被兩個女生攔住,她們迅速翻開我的衣領,其中一個大聲說:「天哪,徐小唱的校服真是林宵的。」
我這才反應過來,校服裡面是有名字的,班上早就有人看出來我穿的是林宵的校服。
我是插班生,又是全校唯一一個免試入學的學生,很多同學早就看我不順眼,都想看我如何出醜。
不一會功夫,全班都知道了我不但住進林宵家的房子,還穿了他的校服,有女生諷刺我不要臉。
我百口難辨,場面一片混亂。
不知道誰去把在操場打球的林宵喊了回來。
他走進教室,看了我一眼說:「徐小唱是我表妹,她住我家,穿我的校服,關你們屁事,以後誰要是再拿這個說事,別怪我不客氣。」
儘管林宵的解釋替我解了圍,但心裡真的很恨他。
畢竟租他家房子,穿他校服的事情,除了他,沒有人知道。
05
這之後,我和林宵的關係形同水火。
有我的地方不見他,有他的地方,我絕不出現。
我卯足勁想要超越他,第一次月考成績下來,我考了第一名,超了第二名林宵整整十分。
班上同學說,我是林宵的剋星,我沒轉學之前,他是常勝將軍,現在卻成了千年老二。
林宵似乎對學習並不看重,永遠都是一副無所謂的樣子,他的愛好很廣泛,籃球,吉他,唱歌,樣樣都行。
就算沒有考第一,他依舊是人群裡最閃亮的少年。
這讓我妒忌不已,在他心裡,我或許連對手都不是。
他甚至經常帶著一群男生,去我爸媽工作的窗口打菜,還美其名曰照顧我家生意。
天知道,我有多憎恨他的行為,感覺所有自尊都被他踩在腳下磨擦。
我做夢都盼著,把這一切踩回去。
06
機會來得很快。
那天,我媽準備了一些土特產,讓我給林宵家送去。
才走到他家門口,就聽到有人在吵架,好像是林爸在外面有人了,正鬧離婚。
那一刻,我震驚極了,直到身後傳來林宵的聲音,才回過神來。
對於我偷聽的事,他一點也不生氣,還雲淡風輕地說:「真好,這下終於不是我一個人的秘密了。」
而我,不但沒幸災樂禍,心裡還隱隱有些難過。
07
那天,林宵破天荒讓我陪他去操場散步,不知走了多久,他突然說:「徐小唱,我很羨慕你。」
我沒好氣地回他:「羨慕我窮嗎?連校服都買不起。」
他說:「但是你們家很溫暖啊,你爸媽永遠都是笑咪咪的,而且他們從來都沒有逼你考第一。」
看著憂傷的他,我竟不知如何安慰,最後冒出一句:「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然後,我倆都笑了。
原來冷漠的人,比任何人都渴望友誼。
08
我心照不宣的替林宵保守著秘密。
這之後,他經常找我聊天,聊他的父母,他的煩惱。
年少的我覺得他是為賦新詞強說愁,父母離婚對他能有什麼影響,都搶著對他好,還有用不完的零花錢。
不像我,連學校組織的春遊都去不了,因為要統一購買門票餐票,我不想問爸媽要錢。
春遊回來,老師布置了一篇作文,要求寫感想。
林宵帶頭反對,他嚷道:「老師,年年春遊年年寫,能不能換個題目?」
事後我才知道,林宵在用他的方式,保護我那點可憐的自尊。
09
為了感謝林宵出手相救,接下來一個星期,我家成了他的食堂。
我爸媽喜歡林宵,說他懂事,林宵也喜歡和我爸媽拉家常,說這才是正常家庭的樣子。
有一次,他無比憂傷地對我說:「徐小唱,我好想和你交換人生啊。」
應該就是他的這句話,令我偷偷心動了。
那麼明媚的少年,卻那麼憂傷。
那麼卑微的自己,也有值得他羨慕的地方。
10
中考結束,我們考進同一所重點高中,再次成為同學。
分班時,我明明可以進快班,但當時快班需要對標北京的中學上網課,在電腦還不普及的年代,每個學生發一個帳號密碼去學校機房上課。
那會我爸媽已經從學校食堂辭職,開了一家快餐店,家裡根本拿不出5000塊的網課費。
按規定,我要被分到慢班去。
林宵知道後,馬上送來了這筆錢,我一下就哭了,不知如何是好。
林宵被我哭得有些不知所措,說:「你哭什麼啊,又不是不用還,還不起要以身相許的。「
他不知道「以身相許」四個字,在我心裡起了多大震蕩,我哭得更厲害了。
林宵說:「好啦好啦,開個玩笑嘛,這是我的壓歲錢,誰都不知道,你不還也沒問題。」
11
林宵的錢,是半年後還的。
我家的快餐店漸入正軌,父母終於不再那麼拮据。
即便如此,林宵有了什麼好東西,總會想著給我帶一份,就連他爸去香港出差帶回來的禮物,都要分我一半。
班上有同學問他,是不是在和我談戀愛。
他連忙搖頭說:「徐小唱是我表妹啊。」
這些年,我以表妹的身份成了他最親近的人,我們相互安慰,有什麼事情都會告訴對方。
林宵總說,我是他最重要的人。
12
到了大學時期,我和林宵在同一座城市不同的學校。
每個周末,他都會帶我去改善生活。
我人生第一次吃西餐,第一次看話劇,第一次旅行,都來自林宵的贊助。
大學室友曾以為他是我男朋友,我連忙否認,說他是我表哥。
偶爾有女生追他,他會把我拉出來擋槍。
他說三十歲之前,是不會考慮個人問題的。
大學畢業後,我考進長沙一家事業單位,林宵去了北京一家創業公司,他想趁年輕去大城市闖一闖。
我第一個月的工資,全部用來給林宵買了禮物,一塊天梭手錶。
林宵則回贈我一套大牌護膚品。
我們經常在微信上聊天,分享各自的生活,大部分時間,我都是他的情緒垃級桶。
他的項目黃了,被老闆罵了,被同事穿了小鞋,被他媽催著回長沙,都會第一時間找我吐槽。
13
林宵每次回長沙,都是我去機場接他,落地第一餐飯,永遠在我家吃。
可能是因為太熟,爸媽從沒覺得我倆會在一起。
對他們來說,林宵有點像他們的編外兒子。
林宵去北京,他們會叮囑我給他快遞家鄉特產,他回長沙給我爸媽帶的禮物,比給他爸媽的還要仔細。
有一年春節,高中同學聚會,大家開我倆玩笑,說我們在一起這麼多年了,都不給彼此名份。
林宵將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說:「我和徐小唱太熟了,擦不出火花,等她三十歲如果還沒結婚,我就娶她。」
而我,莫名其妙的臉紅了。
那一刻,我不是沒想過和他在一起的情景,如夢如幻。
14
林宵媽是第一個看出,我和林宵不會有結果的人。
高中的時候,我和林宵同進同出,學校老師問她怕不怕兒子早戀。
她把頭搖得像撥浪鼓:「我兒子眼光很高的,徐小唱那孩子是不錯,可家庭條件太差了,他看不上的。」
我考上大學後,家裡的經濟狀況已經好轉,父母在長沙買了房子,落了戶。
可林宵媽見了我還是會問:「小唱,你爸媽最近在哪打工啊?」
她甚至會把自己和林宵穿不了的衣服,打包給我,讓我帶回去。
我尷尬得不知所以。
但也敏感的捕捉到,林宵媽眼裡那種居高臨下的態度,從而更加明白,我和林宵的距離那麼遙遠。
15
那麼,我喜歡過林宵嗎?
答案是肯定的。
喜歡他優秀自律的樣子,喜歡他為我挺身而出的勇敢,喜歡他和我分享秘密的坦誠。
曾經我的日記本裡全是關於他的點點滴滴,那種愛在心頭口難開的感覺,我想,這輩子都不會再有第二次。
林宵喜歡過我嗎?
我想,應該沒有吧。
高中時代起,他就說過,每次和我聊完天,就感覺自己能量滿滿。
他說:「徐小唱啊,你就是我的人生充電器。」
高中畢業晚會上,班上的同學打趣我們,他說:「我和徐小唱,我倆最適合當朋友,愛情什麼的太庸俗了。」
只是,他那個關於三十歲的約定,讓我心生無數希翼。
所以,在給林宵的留言冊上,我寫下:你是年少的歡喜。
那一刻,大約是我們最接近愛情的時候,因為我期望有一天,他能看懂這句話的內涵。
喜歡的少年是你啊。
16
再好的朋友,也有漸行漸遠的時候。
自從林宵在朋友圈官宣了愛情之後,我們開始自動劃分界線。
不再每天視頻,也不再聊天,我強迫自己不去關注他。
同學群裡偶爾會被其他同學艾特到,說你們竟然沒在一起,太遺憾了。
而我,只能用那句「我們一直是好朋友」,一次又一次地撇清彼此的關係。
有段時間,林宵說在北京壓力太大,又不想回長沙,對未來感到很迷茫。
再後來,他的朋友圈開始發一些莫名其妙的句子,每一句都帶著陷入愛情的萌動。
只是,他不再與我分享這些感受。
我知道,我們的友情過期了。
17
再再後來,林宵公布了女朋友的照片,說是以結婚為目的在談戀愛。
那種羅曼蒂克,幸福甜蜜的語氣,是我從來沒有見過的。
我甚至連追問的資格都沒有,畢竟我們並沒有戀愛過。
偶爾會鑽牛角尖問自己,這一路走來的陪伴和承諾,都是假的嗎?
直到看到林宵在同學群裡,認真回復這段感情時,那種謹慎、小心翼翼的語氣,我突然釋懷,這才是男生對喜歡女生的態度啊。
男人總是在不懂愛的年紀,隨意許下諾言。
不是愛你,而是怕失去你這個朋友。
18
林宵結婚前,給我打了一個電話,他說:「徐小唱, 我要結婚了,你也要抓緊了。」
那個曾說愛情真庸俗的少年,終於在27歲這年,遇到了人生真愛。
我突然輕笑出聲,眼淚涔涔而下。
27歲的我終於明白,少年時的林宵的確是我的情竇初開。
而我,不過是他青春年少的英雄主義。
像他那樣帶著原生家庭傷痕的男孩,在那樣的時期,要麼是玩世不恭混不吝,要麼就是正義感爆棚,對比他弱小的存在充滿了保護欲。
很榮幸,那時的我,是比他更弱小與自卑的存在。
很不幸,他對我,從來就沒有過愛。
而歲月,也沒有把這份同情與友情升華至愛情。
後記
這就是我和林宵的故事。
14歲遇見,13年陪伴,我們的關係勝過友情,卻止步於愛情。
林宵娶的女生,與我截然不同。
無論是外表,視野,還是家世,我們都不在同一個世界。
我們之間,一路的陪伴是真的,長情亦是真。
只是,那些關於三十歲,你未嫁,我娶你的話,並不是承諾,而是夾雜著同情與豪情的楚河漢界。
我曾經問自己:假如我年少有為不自卑,那麼結局會不會改寫?
直到日子一天天過去,青春隨著他婚訊傳來戛然而止時,我開始明白,這場疑似愛情,始終是我一個人的戰爭。
而現在,我決定跟自己握手言和。
不後悔,在驕傲卻匱乏的少年,那樣愛過你,很欣慰,放下後,我決定跟從容而開闊的自己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