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靜娟
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12月6日消息,三家冰醋酸原料藥生產企業實施壟斷行為,被依法處罰1283萬元。其中一家涉案企業來自廣東,為廣東臺山新寧製藥有限責任公司。12月6日晚,新寧製藥母公司特一藥業發布公告稱,因實施價格壟斷,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新寧製藥作出了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共計412.43萬元的決定。
三家涉案企業多次交流,聯合漲價
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披露,今年7月,市場監管總局接到舉報,反映部分冰醋酸原料藥經營者聯合漲價,損害了下遊醫藥生產企業和患者利益。接到舉報後,市場監管總局開展了反壟斷調查。
調查發現,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成都華邑藥用輔料製造有限責任公司、四川金山製藥有限公司、廣東臺山新寧製藥有限責任公司三家涉案企業在生產銷售冰醋酸原料藥過程中,多次交流市場行情,交換產量銷量信息,討論共同漲價事宜。經多次商議,三家涉案企業最終達成了共同提高冰醋酸原料藥銷售價格的壟斷協議,從3月1日起,將冰醋酸原料藥銷售價格從7—9元/公斤提高至28—33元/公斤,並照此價格對外銷售。
涉案企業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有關規定,市場監管總局於近日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三家企業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658.22萬元;對三家企業分別處以上一年度銷售額4%的罰款,計625.16萬元。對三家涉案企業罰沒共計1283.38萬元。
據悉,作為原料藥,冰醋酸主要用於血液透析濃縮液的生產,用於治療晚期腎臟衰竭、尿毒症等疾病。成都華邑藥用輔料製造有限責任公司、四川金山製藥有限公司、廣東臺山新寧製藥有限責任公司是市場上僅有的三家冰醋酸生產企業,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後,統一了冰醋酸原料藥價格,嚴重破壞了市場競爭秩序。
據了解,接受反壟斷調查後,目前三家企業已將冰醋酸原料藥銷售價格恢復至競爭狀態,並保障市場正常供應。
2017年新寧製藥冰醋酸原料藥共賣出651.87萬元
12月6日晚間,新寧製藥母公司特一藥業發布公告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四十九條規定,認定新寧製藥的冰醋酸原料藥在銷售過程中,實施了價格壟斷協議的行為,作出了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共計人民幣412.43萬元的決定。
據了解,特一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廣東臺城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於2002年5月,於2014年7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公司經營範圍包括醫藥製造、保健品生產、醫療器械、日用品批發、房屋租賃等,其營銷總部位於廣州。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中還顯示,其子公司新寧製藥的冰醋酸原料藥2017年度的銷售額為人民幣651.87萬元,佔公司銷售額的0.95%。因此本次處罰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目前該產品生產、銷售正常,公司及子公司經營正常。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方面表示,當前,我國原料藥領域壟斷行為時有發生,損害患者和醫藥生產企業合法權益,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業內人士認為,與巨額的利潤回報相比,這樣的處罰金額對於企業而言或許不足掛齒,希望能有更好的解決原料藥壟斷的方案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