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爭鳴】有關《安仁方言》的幾個問題

2021-02-14 安仁在線

最近讀到張偉然先生的《關於<安仁方言>的若干問題》(《湘潭師範學院學報》1998年第1期,以下簡稱《問題》)。《問題》作者對拙著《安仁方言》提出了一些商榷意見。這些意見涉及安仁方言的地理分布、音系描寫、文白異讀、詞彙注釋等幾個方面。讀完《問題》之後,筆者覺得很有必要進一步討論。同《問題》作者一樣,我們也是旨在將問題引向深入。

首先,筆者感謝張先生把不同意見擺出來與筆者討論。而且,應當承認,《問題》的某些意見確實糾正了拙作的個別錯誤或不夠準確之處。某些看法雖然尚未被筆者接受,但使筆者受到了啟發。

然而,由於方言研究本身的艱巨性,加之其他種種原因,《問題》一文的相當部分商榷意見還值得進一步商榷,其中有的顯然是錯誤的。更值得指出的是,由於張先生的令人吃驚的粗心和草率,《問題》對拙作有很大的誤解,這導致該文的許多具體駁論成了無的放矢。下面是筆者的一些具體看法。

一.關於安仁方言的概念及其分布

筆者在《安仁方言》中提出「可由城關鎮、安平鎮及禾市街三處的話分別作為中部、南部及北部的代表」。張先生不同意這種處理方法。他認為安仁境內的方言(實際上是「話」)可分為三類:一類是非安仁方言,二類是「感覺像是外縣話、實際上與外縣話又有區別的方言,第三是嚴格意義上的安仁方言,基本上分為上四裡話與下四裡話兩種,前者可以安平司話為代表,後者可以縣城話為代表。據此,張先生認為「安仁方言並不存在一個所謂的『北部的代表』且就是禾市話。」(拙作只提過禾市街話可作為北部話的代表,固這裡的「禾市話」應為「禾市街的話」,下同)

張先生在分這三類時,大刀闊斧,洋洋灑灑,可惜缺少應有的論證,因此給人的印象是在憑感覺斷言什麼是安仁方言和非安仁方言以及安仁方言的分布。以這樣的方式來發表意見,在非學術研究中(如當地人談對不同鄉、村的人的「口音」印象時)未嘗不可,但在學術研究中批駁他人的學術觀點時,就難以令人滿意了。

大概是連張先生自己也意識到了以其對所謂「三種類型」的劃分來否定禾市本街話可作為安仁方言的一個代表點似乎還難以服人,所以趕緊補充說:「禾市話充其量只能算是上述第二種類型中的一部分。因為其分布範圍僅僅只在禾市一鄉之內、且未遍布全鄉,無論是從人數、地域,還是從經濟、文化地位上都不足以與上、下四裡話相提並論」。這是張先生要說明禾市話並非安仁話的一個代表方言點的明確擺出來的論據。對此,我們必須進行認真的討論。

首先是關於禾市話的地位和歸屬。《問題》已明確提出,嚴格意義的安仁方言不包括禾市話。張先生只是很勉強地說禾市話「充其量只能算是第二種類型的一部分」。這第二種類型既不屬於所謂「嚴格意義的」安仁方言,那麼是否就肯定是寬泛意義上的安仁方言呢?張先生沒有明說。他在處理第二類時的含糊其辭以及在討論禾市話的歸屬時的很勉強的口氣,反映了他不大情願將禾市話歸入安仁方言,哪怕是寬泛意義上的安仁方言。有鑑於此,我們有必要明確指出:禾市話無疑屬於安仁方言。

在《安仁方言》中,我們已經指出安仁方言應該以縣城話作為整個安仁方言的代表。這一點連張先生也沒有異議。禾市話與縣城話的區別固然比安平話與縣城話的區別大一些,但是根據我們對禾市方言的考察,其聲母、聲調系統與安仁城關話完全一致,韻母只有細微的區別;詞彙絕大部分相同;語法上尚未發現有什麼不一致的。由此可見禾市話與城關話沒有質的區別。據此,將禾市話看作安仁方言的一個次方言是完全站得住腳的。相比之下,安仁境內的非安仁方言的情況就不一樣了。以安仁境內的客家方言為例,這種方言的調類比安仁方言多,古全濁塞音、塞擦音(平聲)的分派與城關話有區別,而這兩點是質的區別,是劃分方言區的重要依據。安仁境內的其他屬於湘方言的次方言與城關話也有類似的質的區別。這些地方的話才應該從安仁方言中排除出去。其實,最嚴格意義上的安仁方言無疑應以城關話為準,哪怕安平話也是安仁方言的一種區域上的變體,這與禾市話是安仁方言的一種區域變體沒有本質的不同,只是兩種變體在與城關話的差異程度有所不同而已。

以上我們從語言特徵上闡明了禾市話屬於安仁方言。那麼,能不能因為禾市話分布範圍小、使用人口少、所在地的經濟、文化地位低於城關和安平鎮而否認其作為安仁方言的一個次方言的資格呢?不能。一種方言內部的多個次方言之間可以在分布範圍大小、使用人數多少上有所不同,甚至相差懸殊;其所在地在經濟、文化方面也更是有可能不處於同一水平上,這已經成了方言研究者的共識。在漢語方言裡,北方方言區無論在人數、地域還是經濟、文化地位等方面都不是湘贛方言區所能比擬的,其中一些方面(如人數、地域)相差很遠,然而這並不影響湘方言、贛方言作為漢語的大方言(與北方方言並列)的地位,長沙和南昌仍被公認為湘、贛兩種方言的代表。禾市話固然分布範圍小、使用人數少,其所在地域的經濟、文化地位不及上、下四裡,但這些非語言因素並不影響其具有安仁方言的(語言方面的)共性。就是說,這些非語言因素不能把禾市話從安仁方言中排除出去。

既然禾市話屬於安仁方言,而且與上四裡和下四裡的安仁方言有所不同,那麼禾市話當然就可以作為安仁方言的一個獨立的次方言了。儘管這個次方言很小,它還是有自己的代表點。在這個次方言區裡,禾市街的話無疑是具有代表性的,因為無論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裡還是在當代,禾市(街)都不但是禾市鄉的中心,而且也是縣城以北地區最主要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它作為主要分布在禾市鄉的安仁方言的北部次方言代表點,應該說是當之無愧的。值得說明的是,一個方言的代表點與另一個方言的代表點在人文(人口、範圍、經濟、文化地位等)方面也不一定處在同一層次上,某地的話只要在語言特點上能代表某一方言的整體狀況,就可以作該方言的代表點。例如,一般認為,湘方言分新湘語與老湘語,前者以長沙話為代表,後者以雙峰話為代表。雙峰在人文方面的地位和影響遠不及長沙,但這並不影響雙峰話成為老湘語的代表點。

附帶說一下,《問題》認為禾市話只分布於禾市一鄉之內,這不確切。據我們所知,軍山鄉靠近禾市鄉的部分地區的話也應歸入禾市話,因為其音系(聲、韻、調)與禾市話一樣,詞彙方面我們還沒有發現與禾市話有什麼不同之處,相比之下,該片地區的韻母系統和詞彙方面都與縣城話有細微的區別,與安平司的話的區別當然還要大一點。

毋容置疑,作為一部學術著作,《安仁方言》若能以可代表整個安仁方言的城關話作為描寫對象,那是最理想的。關於這一點,筆者在書中(第四頁)早已明言。但由於遠在北京,受經費和時間所限,筆者未能對城關話語音做深入的田野調查,固不敢貿然以城關話作語音描寫對象,而選擇了自己熟悉的禾市話。應該說這只是不得已而為之,同時也是為了慎重起見。雖然沒能描寫城關話音系一直是筆者感到遺憾的事,但選擇禾市街的話進行描寫作為權宜之計也未嘗不可。首先,某一方言的任何一個點與整個方言有基本的一致性,因此,從理論上說,任意選擇其中一個點作為代表進行描寫,都可反映出這種方言的基本面貌和特徵,特別是拿該方言與其他不同方言比較時。事實上,我們的方言研究前輩也早已這麼做了,並得到了普遍的認可。例如,半個多世紀以前,語言學大師趙元任和他的助手楊時逢先生記錄安仁方言時,就沒有選擇縣城作代表點,而是禾市鄉的新渡村。這與筆者的處理方法在性質上是一樣的。

二.關於《安仁方言》取材方面的某些具體問題

《問題》在「對『安仁方言』的理解」一節中對《安仁方言》有三點指責:一是在描寫語音、語彙和語法等不同項時採用了「雙重標準」,即語音是禾市街的,但對詞彙和語法的描寫卻擴大了範圍,二是書中語彙、語法部分的材料與其他地方的安仁方言有相當距離,三是筆者對自己的母方言的描寫仍有個別字音明顯不對,舉的例子是「月」字。張先生說,「禾市話的『月』一般念[lue],而該書記作[ue]。」以上三點筆者都不能接受。

先看看所謂「雙重標準」。在描寫某一方言的語音面貌時,很難提供該方言的全部分布點的音系,通常的做法是選一個或數個有限的地點的音系作代表,而在提供該方言詞彙(表)和語法特點時,則可以整個方言為取材範圍。例如,很多著作在介紹湘方言時只提供長沙和雙峰的音系,有的只提供長沙音系,而詞彙的選取範圍則是整個湘語區,被選的詞可能是長沙(和雙峰)不用,而通用於其他湘方言區的。在拙著中,筆者描寫的音系是禾市的,而詞彙、語法則以整個安仁方言為取材範圍,這符合方言研究的慣例。(當然,如果只描寫禾市話的詞彙,也是一種未嘗不可的處理方法。)

再看第二個問題。張先生又一次只有結論而無論據。可以以詞彙為例搞個統計,看看《安仁方言》所收的近2千詞彙有多少個是其他安仁方言區的人共用,有多少個是那些地方的人不用的。若以城關話和安平話為比較對象,筆者可以肯定,這些詞絕大部分也是城關鎮和安平司的人熟知並使用的。語法方面,我們也尚未發現有實質的不同。

至於「月」的禾市話的讀音,首先要記住,作者所描寫的是禾市本街話的讀音。「月」在禾市街無論文讀還是白讀都念[ue44](文白不同的是聲調),而張先生認為是[lue](沒有給出調值),與事實不符。筆者所描寫的只是十年前的事實,此字讀音現在仍未有變化,任何人可以去實地調查。至於如果禾市街上有個別人或禾市鄉的某個/些村的人讀作[lue],那並不影響筆者記音的正確性。張先生的斷言表明他未作實地調查,在這種情況下斷然指責別人對母方言的描寫「明顯不對」,這種大膽,不能不使筆者感到驚訝。

三.關於安仁話的文白異讀

《問題》對《安仁方言》的「文白異讀」這部分提了三方面的問題:一是「在該書所記的文讀音中,有一些實際上並且不存在」,二是白讀音也「有一定數量」的錯誤,三是「有些材料雖然標音無誤,但缺乏起碼的必要說明」。由於筆者基本上是獨立完成安仁(禾市)方言語音的整理工作的,而文白異讀考察又是一件艱難的工作,特別是文、白讀的取捨極易出現遴選標準偏嚴或偏寬的問題。寫作本書時,考慮到筆者的工作具有草創性,為了便於他人(包括後人)的進一步研究,不妨儘量多提供一些材料,力圖儘可能反映本方言正在發生的變化,因之,對於文白讀也儘可能將文讀音的取捨標準定寬一些。現在看來,當初的標準是有些偏寬,拙作中確立的一些文讀音暫時還不宜或可以不當作正式的文讀音。在這點上,應該說張先生對拙作中的一些文讀音的懷疑是有道理的。可是,張先生對文白異讀的具體評論有不少只是缺乏證據的推測或假定,有的則是錯誤的。

要想說明有關問題,首先應該再一次聲明,拙作描寫的是禾市本街話的發音,文白異讀中所定讀音的依據自然也是禾市街話。因此書中所記文白讀的具體發音若與其他地方的不合,筆者並無負責任的義務。《問題》在甄別文讀字音並批評拙著時,自己的標準又顯然偏嚴,以致書中收入的一些實實在在存在的文讀音也被《問題》斥為「虛擬音」。例如,「女」字的[ly51]的讀音不但存在(「女兒」「女裝」「兒女」等),而且其出現頻率已超過了白讀音[n 51],所以文讀音的存在是無法否認的。又如「纏」在安仁方言中,「糾纏」、「纏綿」等裡的「纏」即使不是所有認識這些詞的安仁人都念[tsã35](或[ts´ã35]),那也至少是絕大部分人這麼念,而不讀成[tĩ35],所以這一文讀音即使不存在於其他詞語中,那也至少存在於這兩個詞語中。又如「戲」,「唱戲」、「演戲」這些詞裡的「戲」固然在上列詞語中發作[tʃ´i31],但在「遊戲」一詞中,多數安仁人念[ʃ´i31],而非[ tʃ´i31 ]。所以儘管書中舉的例子「戲劇」不一定合適,但這個字的文讀音卻是客觀存在的。又如「泥」,在「泥巴」中一定讀[le35],而在「泥漿」、「泥沙俱下」中還是以念[li35]或[ni35]者居多,這怎麼是「虛擬音」呢?在「泥鰍」這個詞中,文白的分野尤其清楚:白讀是「[le35]」,文讀音[li35]或[ni35]。又如「完」、「丸」在「完全」、「彈丸之地」中一般只念[ua35],而非[uĩ35],所以[ ã35]是「完」、「丸」的文讀音,與「丸子」等詞裡的讀法相對應存在,特別是「完全」一詞只念[ã35],而絕不念[uĩ35],所以書裡列的這兩個字的文讀音完全正確。又如「白」,書面語的副詞「白白」(如「白白送死」)等詞裡的「白」,筆者只聽到[pe313]的讀法,這一與白讀音[p´a44]並列的文讀音也是客觀存在,不容否認。再如「慄」字,安仁人在念書時見到該字,一般讀作[li313],而不讀[lia44]或其他什麼音,所以這個字確實有文讀音[li313],書中所舉「不寒而慄」的例子也完全合適。其實,除了「不寒而慄」,在其他一些詞中也讀[li313],如「慄子」的「慄」安仁人一般也讀[li313]。(關於此字,下面還會談到。)此外,「垂」、「藕」、「偶」,雖然可讀作書中所列的白讀音,但[ts´ue35]、[ə51]的讀音也是較為流行的讀法,至少是存在於書中所列舉的詞例中。因此,這兩個字的[ts´ue35]、[ə51]的讀音被處理為文讀還是有根據的。

一部分張先生稱為「虛擬音」的文讀音,我在「文白異讀」的「引言」中說得清清楚楚:「少數文讀音加上了括號,表示該文讀音不同於一般的『讀書音』,只有部分幹部、教師在很正式的場合才這樣念。」我們加上括號,這樣說明,實際上已經是表示它們的文讀音的身份是有爭議的。有爭議是有爭議,但的確有人(而且不是一、兩個人)這樣念,也不是偶爾一次,而是有一定範圍和規律的,這就跟從來沒有人念過的音不一樣了,這種從來沒有人念過的音(如假設把「國」念為[kuo35])才是「虛擬音」,可見我們記錄的這些有爭議的音是一種客觀存在,畢竟還是不同於純粹虛擬的讀音,那些念了這些音的人從語言學的角度看也決不是在「虛擬」詞的發音,因為,這裡面是有很強的語音規律可尋,絕不是憑空隨意想一個音就可以念的,這至少也是正在萌芽狀態下的文讀音,是一種民族共同語與方言(甚至方言與方言)交融的結果,是語言變化的催化劑之一。那麼,張先生把這些音說成是「虛擬音」,是很不妥當的。其實,現有的張先生承認的許多文讀音在歷史上的某個時期剛出現時也一定是很有局限的,甚至也有很多當地人反感。但是,我們不能說那是「虛擬」的,相信從事語音歷時考察的學者絕不會說那是「虛擬」的。張先生從事歷史地理研究,應該懂得用歷史的眼光看待這一情況。

從《問題》的前後表述看,張先生用的「虛擬音」也可以理解為是我虛擬了一批文讀音。以上所述事實同樣可以對此作出否定的回答。《安仁方言》不是安仁話會話手冊,不是要教人最標準的安仁話發音;我們是在研究文白異讀,是為了揭示語音的歷時變化,作為一部學術著作,《安仁方言》從學術的角度,記錄已經客觀存在的一種讀書音,是為了捕捉方言受共同語的影響而發生變化的信息,我們沒有「虛擬」,恰恰相反,是忠實地記錄了安仁的讀書音的多樣化的現狀。

我還想指出,張先生把念那些讀書音的人稱為「普通話和安仁話都說不好的人」,這根本不是實事求是的評價,而是一種赤裸裸的對他人的貶損,是很不應該的。用這種口氣說話,張先生當然應該是「普通話和安仁話都說得」比那些有「虛擬」音的人要好得多了,否則有什麼資格那樣評判他人?別忘了,張先生固然是安仁人,可是那些人也是安仁人,土生土長,甚至一直就在安仁生活,憑什麼說他們念了那些讀書音就是「說不好安仁話」了?憑什麼說念了那些讀書音就是「說不好」普通話了?事實是,至少我相信他們一般都會知道「女」在安仁話裡有文讀音[ly51],而張先生並不知道(或者是在寫學術論文專門討論這個問題時竟然忘了),因為張先生斷然指出它是「虛擬」的;同樣,使用那些讀書音的人有相當一部分的普通話恐怕比許多不念這些讀書音的人的普通話要強得多。

在談到白讀音時,張先生懷疑書裡徵引的人名、地名(夏妹、慄山灣、陳宏善)的白讀音的存在。關於「夏」的文讀音,確實還有待進一步研究,儘管這樣,《問題》的分析最多還只能算是一種推想。至於「慄山灣」,上文已提及「慄」的文讀音的存在,這裡我們說說其白讀音的情況。「慄山灣」是禾市街附近一村子,筆者從小見當地人都寫作「慄山灣」,禾市的人口頭提及此村時都稱「[lia44]山灣」。在沒有充分證據證明這個「[lia44]山灣」的「[lia44]」不是「慄」字的情況下,我們只能相信自古流傳下來的「慄山灣」的寫法,換句話說,從現有的材料看,我們可以認為「慄」這一地名用字有白讀音[lia44]。

筆者在書中用了人名「陳宏善」(筆者父親)的讀音,證明「宏」字有[huen35]的白讀音,張先生表示懷疑,理由是:除了這個人名,沒有其他用例,因此「宏」字不存在文讀音[huen35]。這種說法看似有道理,實際上完全不是這樣。這裡涉及到尋找和辨識文白讀音的原則。按照張先生的觀點,孤證不能確立白讀音(其實,對待文讀音張先生也流露出這樣的觀點),而事實上,一個字的文白讀音的存在與否不是以其存在於多少個詞例中作為確定標準(相信張先生也不能說出有多少詞例才能構成某一白讀音),而要看它是否的確存在於某一個詞或某些詞中。只要有一個詞中確實存在某一白讀,那也得承認這一白讀音的存在。這在理論上是講得通的:白讀音代表較古的讀音層次,古音層次的蛻化和消失是一個量變的過程,某個白讀音完全有可能到了某一時代蛻化得只存於少數甚至某一孤伶伶的詞語(含人名、地名)中,我們不能因為只有很少或者唯一的用例而否定它的存在。非但如此,我們還應重視它,在方言調查工作中,這種只有孤單單(或極少)的用例的白讀音倍受重視,因為這種孤例恰恰反映了古音的殘存,能折射出該白讀音的歷史演變軌跡,它像某一音系裡的活化石或自然界的瀕危動物,很有價值。這也是方言研究者的共識。學者們在對漢語方言的具體研究中已經確立了許多這樣的孤例白讀音,並得到了普遍的認同。例如,北京話裡的「雀」現在人們熟悉的是「què」這一讀音,許多人不知道這個字還存在文白讀音:在「家雀」一詞中「雀」念「qiăo」(一般兒化)。除了在這個詞中,其他場合一律念què。語言研究者並沒有因為「雀」字的qiăo的讀音只有孤例而否認這個字在北京方言裡有白讀音qiăo。

《問題》還認為書中認定的白讀音有許多「其實是文讀音」。上面我們已經舉出一些例子證明有些張先生以為沒有的文讀音實際上存在。稱這些字的白讀音為文讀音自然就站不住腳。再退一步來討論:即使這些字真的都不存在書中所列的文讀音,那剩下的讀音(書中稱為白讀音)就果然大都是其文讀音嗎?否。根據古音演變規律,張先生列的所謂「虛擬音」字的大部分即使無書中所列的文讀音,那相應的書中稱為白讀的音也不能被視為文讀音。例如,「藕、顏、偶、雁」等字屬古影母字,書中顯示的這些字的聲母為[ŋ],這一聲母標誌著這是較古的層次,而不是新起的,所以即便只有這一讀,也只能解釋成白讀,而要解釋成文讀很難說得通。其他的情況類似的字至少有:「皆」「街」「街」「解」「介」「界」「屆」「戒」「誡」「窖」「掐」「敲」「茄」「菌」「咬」「鞋」「鹹」「陷」「銜」「械」「哀」「藹」「挨」「隘」「襖」「奧」「庵」「暗」「扼」「靴」「遮」「奢」「蛇」「賒」「若」「丸」「括」「乙」「窄」「慄」「勺」「奶」。就是說,張先生列舉50來個字當中,至少可以肯定絕大多數的白讀音的確認是沒有問題的,它們決不是什麼文讀音。由此看來,在研究文、白讀音時,只有母語的語感是不夠的,還得有一定的古音韻學知識。

四.關於方言本字

在談論方言本字問題時,張先生倒是首先說了「該書對於本字是花了一些氣力的,」,甚至承認「有幾個字的寫法(指拙著考訂出的本字——引者)著實令筆者欽佩。」然而,《問題》在討論拙作的方言本字問題時說,「有不少語彙,該書在記錄時隨便用字,絲毫看不出與其意義有何關聯」,並舉了幾個字例(磨裡古、內子、碌機、革馬、局子、南、餐),然後說這些詞的寫法「如果不加註解簡直令人莫名其妙」。讀到這裡時,筆者簡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在《安仁方言》裡,以上括號裡列出的7例中有5例的關鍵字或全部用字都有醒目的標記,即字下有波紋線「﹏」,表示只是借音字,即只借其音,而不是說本字就是這個字。用借音字的原因是尚未找到本字或者根本就沒有本字。關於借音字的這一標註法,原書不但說明了,而且放在本書的重要位置上:在「緒論」前專門有一頁是「本書使用的符號」,其中有「﹏ 借音字(標在漢字下)」的表述。許多方言調查報告中也都採用符號標記法來標明借音字、文白讀音等。《問題》的作者把拙作當作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研究對象,居然連研究對象的最基本的說明都沒讀過(如果讀了,那一定不至於連「借音字」是什麼意思都不明白吧),這是很不應該的。退而言之,就算沒有注意「本書使用的符號」一頁的說明,張先生在考察研究那些反覆出現、下方帶有清晰的波紋線的字詞時總不會一概沒有看見那波紋線,那麼唯一的解釋只能是張先生沒有想想這些符號是表示什麼的,或者是想了但沒有去查找。如果是一般讀者,只是瀏覽一下本書,不去深究這波紋線的作用,尚可理解,但張先生是在研究這本書,而且後來撰文批評這些帶波紋線的字是原書作者「隨便用字」的結果,就實在不應該這麼疏忽大意了。在此,作為原書的作者,我不能不為自己辛辛苦苦寫出的作品被如此誤解而深感遺憾。

張先生還花了不少篇幅談了他認定的另一種情況:他說,該書不同程度地考慮了本字問題,但關鍵的音節卻沒有寫出來,然後舉了不少例子,指出書中的本字有誤,同時給出了他心目中的正確本字。應該說,張先生就某些例子所選的本字是對的或可能是對的,但關於這一部分,張先生的論述仍有問題:一是又一次把相當一部分有波紋線的字誤認為已確定了的本字;不僅如此,《問題》還大膽地「糾正」這些字,而這些糾正以後的所謂本字大都令人生疑,至少不能算是定論。例如:「桃[ tɔ35 ]」(「桃」是借音字)指磨鋸使之鋒利的工具,張先生認為其本字是「淘」。沒有古文獻印證,難以令人信服。又如「丁起」(「丁」也是借音字),張先生認為應寫成「仰起」。這也講不通。「丁」所代表的音節的聲母為 [t],而「仰」是零聲母,相去甚遠;在古代「仰」是疑母字,而疑母字在安仁方言裡與 [t]沒有對應關係,所以,「仰」雖在意義上較為吻合,但在音理上講不通。又如,「□[tioŋ51 ]娘」(注意空缺的音節是上聲),張先生認為當為「妯娘」,雖意思相合,但音理上也講不通:「妯」屬合口三等入聲屋韻字,而安仁話的這個[tioŋ51 ]卻與「妯」的古音地位很不相合,因此不宜確定「妯」為本字。其他如「打繞、「掖到把傘」等也有同樣的問題。值得一提的是,筆者在書中用了不少同音字和漢字空缺符號,都是為了慎重起見,即老老實實地承認尚未找到本字,而張先生不但對使用同音字有嚴重誤會,而且大膽假設卻不求證,使得其所說常常靠不住或頗值得懷疑。

還有一些字,下方沒有標出表同音字的符號,當然可以認為就是筆者認定的本字了(但也有個別的是印刷時漏排了波紋線)。對這些字,《問題》也找了些例子,說明本字不準,並拿出了張先生認定的本字。同以上的情況相似,這些所謂正確的本字有相當部分也未必很正確。例如,原書將「□[tia313 ]賊」的「[tia313 ]」的本字記作「捉」,而張先生認為「捉」當作「逮」。「逮」是蟹攝開口一等去聲代韻字,「[tia313 ]」的韻母與「逮」的音韻地位開口洪音很難系聯,其聲調(入聲)也與「蟹」的聲調不符,所以拿「逮」作本字只考慮了意義,而完全忽視了音韻,結論難以叫人接受。此外,張先生認定的「仗款」、「打撐」、「蚱蜢」等詞裡的本字也都有音韻上講不通的問題。更糟糕的是,《問題》作者自認為正確的某些本字實際上不但音韻地位不合,就連語義上也講不通。「徹板」[tʃ´e313 ]是指快板(「徹」是借音字),張先生認為當作「鐵板」。「鐵」的聲母[t ]與[tʃ ]不合,至少該詞第一個音節禾市話不念「鐵」,而且「鐵」的意思也與快板聯繫不上,所以可以肯定地說,不能以「鐵」作本字。此外,像「背簍」、「線瓜中」、「鎮歲」、「福主老爺」等等都值得懷疑。

我們還要單獨說一下「螢火蟲」,因為《問題》從不同角度、分別於幾處提到「螢」字作本字有誤,並認為當作「洋火蟲」。在談到白讀音時,張先生第一次提出這一觀點,未作論證,不過有一句「本字的問題下文將另作專門討論」。然而令人失望的是,下文關於此字的全部「專門討論」只有8個字:「『螢火蟲』當作『洋火蟲』」。是不是張先生選「洋」作本字就一定正確,而且其道理簡單得沒有必要論述呢?恐怕不見得。筆者倒是真的要就此在下面「專門討論」一下。「[ioŋ35 ]火蟲」即實指普通話的「螢火蟲」,[ioŋ35 ]與「螢」的合口四等平聲青韻的地位有明顯的聯繫,特別是另有不少青韻字在安仁話裡韻母為[ioŋ ],所以定[ioŋ35 ]為「螢」的白讀音,而將[ien35 ]定作該字的文讀音,有充足的道理。據此,我們認為「[ioŋ35]火蟲」一詞的第一個音節的本字就是「螢」。「洋火蟲」裡的「洋」在語音上沒有障礙,但在意義上令人生疑,因為可以肯定,「洋火」的說法是晚出的,而螢火蟲這種蟲子自古就有了,那麼早在「洋火」「洋油」(原當指外國人用的火柴,後來「外國人」這一限定義沒有了)等詞產生前安仁人們把螢火蟲這種小動物稱作「洋火蟲」的可能性應該說是極小的。因此,「洋火蟲」的寫法是錯覺的結果。

關於釋義與詞條立目

應該說,《問題》就拙著的詞彙釋義方面提的意見有的有道理,富有啟發。儘管這樣,我們在某些問題上仍有不同看法。至於在具體詞條的取捨上,筆者則完全不同意張先生的觀點。

先說說釋詞。例如,《問題》認為釋「磚匠」為「瓦工」不妥,並說,「其實『磚匠』是泥水匠」。顯然,《問題》作者不知道在普通話裡「瓦工」在表示建築工作中從事砌磚、蓋瓦工作的人這一意義時與「泥水匠」(即瓦匠)是通用的。(詳見《現代漢語詞典》「瓦工」、「泥水匠」和「瓦匠」條。) 原書的解釋完全正確,張先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又如,原書對「梨子」一詞的釋義有兩個義項:「梨」和「李子」。張先生說,「其實梨、李可以分得很清楚,正常人是不會把『李子』叫做『梨子』的。」他的意思是不存在「李子」這個義項。梨和李子固然可以分得很清楚,可是,絕對不會有兩種事物共用相同的名稱嗎?普通話的「杜鵑」就有很不相同的所指。客觀事實是,至少禾市街的人把梨和李子都叫做[li35 ts° ](第一個音節與「梨」的發音相合,而與「李子」的聲調不符。為什麼會這樣,連筆者多年來也頗為納悶。至於如果安仁方言區內的某些地區沒有這一現象,那是另一個問題了。張先生還不同意釋「墈」(《問題》誤寫成「勘」)為「岸」,他說,「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指的是懸崖,後者則是水體邊的陸地。」「墈」在安仁話裡念[kuã31 ],而[kuã31 ]沒有懸崖的意思。普通話無此詞,《現在漢語詞典》收了這個詞,但特別註明是方言,釋義是「高的堤岸」。此字不見於《廣韻》等早期韻書,《集韻》開始收入,釋義也指岸。我們尚未找到此字指懸崖的辭書釋義,更未見表此義的用例,不知張先生的解釋有何依據。我們懷疑張先生是把此詞混同於「磡」了。再如原書釋「蔸子褲」為「短褲、褲衩」,而張先生說「其實它是一種襠上不開縫的長褲樣式」,張先生這句話雖有語病 (「它」——當然是「蔸子褲」——「是……樣式」不通),倒還不至於被誤解。那麼「蔸字褲」是不是「一種襠上不開縫的長褲」呢?只要張先生作一番田野調查,那麼答案會令張先生失望的。原書的解釋符合語言實際,而張先生的解釋最低限度也是部分地不符合語言實際。

再說說有關選詞立目方面的問題。《問題》說,「有一部分語彙實際意義並不大。其中有些屬於外來詞,當地口語中比較罕見。」舉的例子有「寶氣」、「二百五」、「單眼皮」、「雙眼皮」等。據筆者所知,「寶氣」一詞在安仁方言(至少禾市話)中並不「罕見」,「二百五」倒是有可能是外來詞,但也早用開了,似乎也難說得上「罕見」。至於它們的「實際意義」大不大,那並不影響選詞和立目,因為拙作是一部方言研究專著,選詞標準中沒有「意義大不大」一條,只要一個詞確實存在於某一方言中,即使罕見,也就可以收錄,這是許多較為深入的方言研究報告所實際運用的原則。至於對所謂「單眼皮」「雙眼皮」的討論就更令筆者驚愕不已,因為《安仁方言》所收詞條中只有「單皮眼」和「雙皮眼」,而「單眼皮」「雙眼皮」分別是釋義。在此我們又一次看到了張先生的粗心。張先生既然看錯了原文,那麼自然就會認為這是外來詞了。事實上,筆者是因為這兩個詞的詞形(字序)與普通話裡對應的「單眼皮」、「雙眼皮」不同才收入的,根本不是誤收了普通話詞,此處也沒有印刷錯誤。當然現在有人受普通話影響也說「單眼皮」「雙眼皮」了,這才是真正的外來詞。

退一步說,即使「單皮眼」和「雙皮眼」的說法從來就只是在安仁部分地方通行,那也不是一定不能立目。我們在書中(87頁)說得很清楚,我們收入了極少數「限於本縣部分地區使用」的詞。就是說,有個別詞,雖然只通行於部分地區,但如果比較有特色,那麼也酌情收入。事實上我們對這樣的詞的數量是嚴格控制了的。

此外,《問題》對「打魯」(「魯」是借音字)的辨析也有值得懷疑的地方。看來,我的釋義範圍是窄了,但是張先生解釋為「操異鄉口音的意思,無意褒貶」。這種解釋同樣有問題。一個受尊敬的外地人來安仁,在一個會議上講話,我們不會說他在「打魯」;一個長期生活在安仁的外地人鄉音不改,「操異鄉口音」一輩子,我們平常也會儘量避免說他說話是「打魯」,而說他「說……(地方名)的話」,但是有人覺得他說話難懂,聽起來不習慣,甚至有點不喜歡或調侃、甚至挖苦他時,那麼就可以說他說話是「打魯」。我們還可以從一些表達式裡體會出「打魯」的感情色彩。比如,一般地,說「佢(他)打魯好聽」不自然,而說「其又打魯噠(了),討厭!」卻很自然。因此,我說這個詞「多帶貶義」是有事實依據的。

附註:

我大概在1998年9月讀到張偉然先生的《關於<安仁方言>的若干問題》,讀後寫了本文。當時我就將稿子寄給了發表張文的雜誌《湘潭師範學院學報》,但是如石沉大海。該雜誌應該不應該發我的反饋文章(就是讀者現在讀到的這篇),讀者自然會有答案。在此,我只想簡單地提一件事情(本文中另有詳細說明):張先生在他的文章中指責我的書中「不少語彙」「隨便用字,絲毫看不出與其意義有何關聯」。實際情況如何呢?在《安仁方言》裡,有的字找不到本字,我用了同音字,用波紋線「﹏」表示。《安仁方言》在「緒論」前專門有一頁介紹「本書使用的符號」,其中有「﹏ 借音字(標在漢字下)」的表述。許多方言調查報告中也都採用符號標記法來標明借音字。張先生所說的「隨便用」的「字」,有很多的就是這樣的借音字。可見他居然連書裡的重要說明都沒讀過。張先生是研究歷史地理的,不了解方言研究的一些行內習慣,倒也情有可原,可是一般人若要跨專業指責他人,一定會細心一點的。其實,張先生只要不是很粗心、草率,就完全可以避免這種問題,因為就算沒有注意「本書使用的符號」一頁的說明,張先生在考察研究那些反覆出現、下方帶有清晰的波紋線的字詞時總不會一概沒有看見那波紋線,那麼唯一的解釋只能是張先生沒有想想這些符號是表示什麼的,或者是想了但沒有去查找。如果是一般讀者,只是瀏覽一下本書,不去深究這波紋線的作用,尚可理解,可是他是在搞學術研究,他的文章的題注中還赫然寫著「該文系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因此說張先生是在研究這本書是不為過的,而且,他還要撰文指責別人「隨便用字」,竟然還如此粗心,張先生從事國家科學基金項目研究的風格可見一斑,《湘潭師範學院學報》的審稿風格以及對待學術爭鳴雙方的不同態度同樣可見一斑。

參考文獻

楊時逢1974《湖南方言調查報告》,臺北:中央研究院史語所專刊之66。

袁家驊等1989《漢語方言概要》(第二版),北京:文字改革出版社。

詹伯慧1991《漢語方言及方言調查》,1991:湖北教育出版社。

(原載《漢語實事的描寫和考察》,中央文獻出版社,2007年。安仁信息港論壇2010年11月16日刊發,學術批評網2011年3月15日轉載)

補註:個別國際音標在這裡顯示不出來,用了相近的符號。例如,安仁話「女」的文讀音「[n 51]」裡的「n」是自成音節的,其正下方還應有一條小豎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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