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國務院2008年頒布的《護士條例》實施已經11年,我國護理事業取得了快速的發展,截至去年底,全國註冊護士總數已超過380萬人,而按照十三五護理規劃,到2020年全國護士隊伍將達到450萬人。
護士的主要工作
1、不能違章作業,勞保穿戴整齊,執行基礎、專科護理常規、護理技術操作規程及相關規章制度。有嫻熟的護理操作技術,做到穩、準、輕、快、敏捷。操作時不能強迫、恐嚇,幫助病人消除恐懼感,保持愉快的情緒,要用言語關心病人,使病人積極配合治療,以便收到良好的治療效果。
2、協助醫生做好對病人及其家屬的諮詢、輔導、接診和治療工作。對病人要有高度的同情心,體貼愛護、主動熱情,表情親切,說話溫和,工作耐心細緻,有問必答,不與病人爭吵。
3、執行醫囑及護理技術操作;注意巡視、觀察病情及輸液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報告醫師;協助新入、手術、急、危重病人的處理;負責備血、取血,護送危重病人外出檢查。
4、經常性地深入病房和病人交流,以獲得有關病人病情的信息,了解病人的疑慮,及時解決病人存在的問題,給予心理支持和人文關懷,向家屬和病人解釋病症的原因、治療原則、注意事項並進行飲食生活指導、健康教育指導。
5、加強醫學及護理新知識的學習,重點學習本科室的相關知識,比如,本科常見病的發病原因、病理、生理機制,治療、預防護理,多看本科室每個病人的病歷、治療經過、療效及各項化驗指標,對本科室每個病人的病情用藥治療了如指掌,在進行治療護理查對時,做到心中有數。一旦出錯,能早期發現,準確判斷。
6、負責醫療文件和物品管理,做好物品清點交接。工作結束後,做好清潔衛生及次日工作的預先準備,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美觀。及時匯報、反映患者對醫院服務的意見及要求,並做好記錄。
護士的職業要求
護理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護士被稱作天使的職業,它需要有愛心、細心、責任心以及耐心,一名優秀的護士不僅需要了解診療護理常規,熟練掌握護理三級操作技能;而且要有很強的親和力、溝通能力以及語言表達能力。具有高度的責任心、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工作態度、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敏銳的洞察力。按照《護士條例》規定,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並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一) 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學歷,擔任護士職務滿5年;
(二) 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
(三) 獲得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考生的報名資格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核,考試合格者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發給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作為申請護士執業註冊的有效證明。
護士的技術職稱
根據業務技術水平的高低分為主任護師、副主任護師、主管護師和護師。
主任護師:護理人員的高級技術職稱。應具有護理本科水平,並有豐富的臨床實踐經驗和科研成果,進行護理理論、技術及科研和教學工作,負有提高護理質量,發展護理學科的任務。組織主管護師、護師、進修護師的業務學習,擬定教學計劃、編寫教材、負責講授,承擔不同層次護理本科和專科學生的臨床實習教學;善於總結護理經驗,能撰寫護理論著和譯文;協助護理部主任加強對全院護理工作的領導。
副主任護師:護理人員的副高級技術職稱。其職責及要求基本同主任護師。
主管護師:護理人員的中級技術職稱。在護理部主任或科護士長的領導下進行檢查督促工作,解決本科護理業務疑難問題,配合科護士長組織本科護師、護士進行業務學習,編寫教材,負責講課,協助組織大專及中專護生的臨床實習,協助科護士長制訂本科的科研計劃並指導本科護師、護士開展科研工作。
護師:相當於大專水平的護理人員。一般為護理專科、本科畢業或中專畢業5年以上經過培養提高達到上述水平者。在病房(科室)護士長領導下和本科主管護師指導下,參加病房臨床護理工作,指導護士進行業務技術操作,能帶領護士完成護理難度較大、新業務、新技術的臨床實踐;承擔中專護理教學,帶教護生實習,參加本科室的科研工作,撰寫科研論文和工作總結。
薪資行情
護士的工資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三部分構成,一般月薪範圍在1000-10000元之間,東部地區高於西部。科室不同,工資也不同。
護士考試
為貫徹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國衛生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以考代評工作正式實施。通過考試取得的資格代表了相應級別技術職務要求的水平與能力,作為單位聘任相應技術職務的必要依據。
01、護士考試範圍
(一)適用人員範圍: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准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護理專業工作的人員;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應屆畢業生)。
(二)專業及級別範圍:護理專業分為初級資格(含師級)、中級資格(含護理學、內科護理、外科護理、婦產科護理、兒科護理、社區護理六個亞專業)。
(三)考試科目設置初、中級,初級護士資格考試設置「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初級護士考試在兩天內完成四個科目的考試,考試方式採用筆試方式。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改為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兩門,每個科目題量120~160題。
02、初級護士資格取得方式
(一)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除護理學(初級士,專業代碼003)以外的其他專業各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個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併計算。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剩餘科目考試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餘科目考試併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並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護理專業,不再進行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認定和評審,不再組織初、中級衛生技術系列的專業考試。
03、考試科目
考試分上、下午兩個階段進行,共計270分鐘,230道題。上午考試卷(第一卷試題)為:《基礎護理學》、《內科護理學》、《心理學基礎》。考試時間為120分鐘,115道題。下午考試卷(第二卷試題)為:西醫護理:《外科護理學》、《婦產科護理學》、《兒科護理學》;中醫護理:《中醫外科護理學》、《中醫婦科護理 學》、《中醫兒科護理學》。考試時間為150分鐘,115道題。考試題型全部採用以選擇題為代表的客觀題型形式。考試範圍、難度及其具體要求,請應試者詳細閱讀國家醫學考試中心主編的《全國護士執業考試應試指南》。
04、報考條件
初級:
(一)臨床醫學專業類:臨床醫學專業初級資格的考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士職務;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師職務。
(二)藥學、護理、技術專業類:
士類:取得衛生類中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取得衛生類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師類:
(1)取得衛生類中專學歷,擔任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
(2)取得衛生類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
(3)取得衛生類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4)取得衛生類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中級:醫、藥、護、技
1、取得衛生類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等工作滿7年;
2、取得衛生類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等工作滿6年;
3、取得衛生類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等工作滿4年;
4、取得衛生類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等工作滿2年;
5、取得衛生類研究生學歷和博士學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考試:
①、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②、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③、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④、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⑤、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參加護理專業初級(士)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有護理(含助產)專業中專或大專學歷,考試合格的人員,可取得護理崗位準入資格;具有護理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可免試取得護理崗位準入資格。
(一)獲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護理專業設置評審合格的中等衛生護士學校護理專業畢業證書;
(二)獲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護理專業專科畢業證書;
(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醫學院校護理專業畢業證書和護士執業執照,其中外國人應當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的漢語水平考試HSK合格證明,並在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中見習3個月以上。
05、考試大綱
一、考試方法
(一)題型與題量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試題全部採用選擇題。試題題型採用包含臨床背景的題型,主要使用A2、A3/A4型題(題型示例見附件),逐步增加案例分析、多媒體試題,輔以少量考查概念的A1型題。
考試分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兩個科目,每個科目題量為120~160題。
(二)評分與分數報告採用計算機閱卷評分。對考試成績合格考生,提供考生成績單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二、考核內容
(一)試卷內容結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試卷內容結構包括三個方面。它們分別是:
1.主要的護理任務
2.完成任務所需要運用的護理知識
3.各類常見疾病每道試題可以包括以上三個方面,即以常見疾病為背景,運用所學知識完成某一特定的護理任務。
例如:患者,男,78歲,患原發性高血壓26年,並發心力衰竭入院。醫囑口服地高辛。護士給患者應用地高辛前,首先應評估的內容是:
A.心率、心律;B.24小時尿量;C.呼吸頻率;D.血壓;E.水腫程度。
本題主要考查針對高血壓合併心力衰竭患者(疾病背景),護士應在執行用藥前運用所學的護理學知識(藥理學知識)對患者進行評估(任務)。
(二)考試涉及的主要護理任務
主要護理任務是指在臨床工作初期(0~3年)的護士,在執業活動中常見的護理工作任務。考試所涉及的護理任務共有7類,分別是:
1.照護患者,滿足患者基本需求:
執行患者日常護理活動以及護理特有的操作(如日常生活照護、測量生命體徵、移動患者、保持患者體位;執行護理特定操作如傷口護理、置入導尿管、進行靜脈輸液等);
2.與協助治療相關的任務:
進行安全的用藥、協助治療的活動(包括:檢查配伍禁忌、按正確程序給藥、按照不同方法/途徑給藥、觀察藥物效果/不良反應等);
3.溝通、協調活動:與患者進行溝通,滿足患者心理需求(包括:評估患者/家庭支持系統、應對和維護等)以及在一個醫療團隊中進行有效的溝通交流;
4.評估/評價活動:執行對患者的評估/評價(如評估生理狀況、採集各類標本、評價實驗室檢查結果、觀察治療效果、進行重複評估的程序等);
5.保證患者安全:向患者提供安全而有效的治療和康復環境(如保護患者不受各種傷害的威脅、提供安全的護理環境、評估患者護理工具的安全有效性等);
6.健康指導:向患者和家庭提供教育支持(評估知識水平、解釋目前患者情況、提供健康知識和護理信息等);
7.倫理/法律活動:執行與護理工作中倫理法律方面有關的活動(如:保護患者隱私、按規定報告特定事件等)。
(三)考試涉及的知識模塊
有關的知識模塊是指護士在完成上述護理任務時,所體現的相關知識的要求,主要包括與護理工作緊密相關的醫學基礎知識、護理專業知識和技能以及與護理工作有關的社會醫學、人文知識。
考試涉及的知識包括:
1.護理工作需要的醫學基礎知識:現代醫學的基礎知識,包括:人體生命過程;解剖、生理、病理與病理生理、藥理、心理、免疫、醫學微生物和寄生蟲、營養、預防醫學等知識。
2.護理專業知識和技能:護理工作中所需要的臨床知識和技能,是考試的主要部分。包括:基礎護理技能,疾病的臨床表現、治療原則,健康評估,護理程序及護理專業技術,健康教育以及適量的中醫護理基礎知識和技能。
3.護理相關的社會人文知識,包括:法律法規與護理管理、護理倫理、人際溝通知識。
上述知識模塊中,基礎護理、法律法規與護理管理、護理倫理、人際溝通四個模塊的考查內容見(五),其他與臨床疾病高度相關的知識模塊將以各類常見疾病為背景進行考查。例如,結合「心律失常」,考查考生運用相關醫學基礎知識、疾病臨床表現、治療原則、健康評估、護理程序及護理專業技術、健康教育等知識和技能來完成臨床任務的能力。
(四)考試涉及的各類常見疾病
是指在臨床工作初期的護士,護理的患者疾病的種類。其主要分類依據是國際疾病分類第十版(ICD-10)。這些類型的疾病在試卷中出現的頻率與臨床實際工作中各類疾病的發病率有關。在考查醫學基礎知識、護理專業知識和技能時,這些疾病將作為試題的重要信息出現。
護士節
5月12日,是國際護士節,該節日於1912年設立,是為紀念現代護理學科的創始人弗勞倫斯·南丁格爾。
1、發展歷史
公元前250年,古印度建立起早期的護士訓練學校,儘管受訓的人並不多,但全部是男性,主要培訓男性在醫院內從事照護工作。
公元330年,拜佔庭帝國時期,天主教修女修士一同在修道院內從事醫療、護理以及救濟工作。
11世紀~13世紀,十字軍東徵期間,男性更多地投入護理工作,以照護傷兵,此時出現一批著名的男性照護團體,如聖約翰騎士團、條頓武士團、聖拉薩魯斯騎士團等。
16世紀,宗教改革使修道會支持下的醫院逐漸消失,新建立的醫院照護水平日漸下落,護理由缺乏訓練的婦女擔任。男性護理人員此時主要負責照顧隔離患者,如麻風病和精神病患者。
工業革命後到19世紀初,照護工作因帶有典型的女性特質,女性成為護理工作的主要提供者。
1860年,南丁格爾成立護士訓練學校,設限必須為女性,許多護理學校、醫院開始皆不接受男性。至此,護理專業產生性別隔離,男性被護理專業排除在外。
19世紀末20世紀初,男性在護理中幾乎絕跡,女性成為護理專業的絕對主體。
1864年,男性護理人員在中國出現,教會醫院開始訓練男性助理員從事輔助醫療工作。
1888年,美國護士詹森在福州醫院開辦我國第一所護士學校,當時社會風氣未開,年輕女性不被允許在公眾場所出現,因此醫院招收的護士多為男性。
1906年,北京協和護士訓練學校正式招收男護士。1920年以後護校開始停止招收男護士,並逐漸改招女護士。此後,在中國女性逐漸成為護理隊伍的主導力量。
1966年,全國正規護校停辦。直至1977年,全國恢復招生制度,護校又開始招收男生。
2、中國護士的誕生
眾所周知,「護士」這一職業是伴隨著1860年南丁格爾在英國聖多瑪醫院創辦的第一所近代護士學校而誕生的。此後,西醫不斷地傳入中國,西方近代護理作為西醫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隨著教會醫院開始傳入中國。據1915年在華基督教會報告,當時基督教會醫院及診所共有330家,外國醫生383名,外國護士112名,
隨著教會醫院的增加,最初一批來到中國的護理工作人員已經明顯不夠用,教會醫院開始訓練和發展中國的護理人員。自1885年美國護士詹森在福州創辦第一所護士學校,到1915年,國內的護士學校已增加至36所,中國最早的一批護士都是從這些學校裡培養出來的。
雖然近代中國護士的人數開始逐漸增多,但是由於缺乏統一有效的管理組織,所以各地的護士之間極少溝通聯絡,也沒有一個統一的工作標準。1907年,信寶珠女士受美國基督教衛理工會婦女部派遣,來華在福州基督教協和醫院從事從事護理指導工作,她提出成立一個全國性的護士組織用以培養和訓練中國護士,提高行業服務水平。
1909年8月19日,9名外籍護士和醫生在江西牯嶺創建了第一個全國性的護理組織——中國中部看護聯合會。同年8月25日,護士會召開會議,內容包括擬定章程等,同時將組織名稱改為——中國看護組織聯合會。該組織對推動中國護理行業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其中之一就是在1920年主辦的《中國護士季報》,這是中國第一本綜合性的護理刊物,介紹了許多西方先進的護理知識,提供了許多理論和實踐的經驗,對於近代西方護理在我國的傳播以及早期中國護士行業的成長,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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