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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梧州李小文校園內砍殺41人,二審宣判
12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李小文故意殺人一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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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文二審死刑!
2020年12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李小文故意殺人一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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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死刑!男子校園內砍殺兒童教師41人
6月4日,李小文持刀在校園內砍殺毫無自衛能力的學齡前兒童和其他教師等共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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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殺41名兒童和教師,死刑!
2020年12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李小文故意殺人一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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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梧州砍殺師生案 李某文被判死刑
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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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梧州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一審宣判:李小文被判死刑
據梧州中院9月8日通報,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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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宣判,李小文死刑!
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廣西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41人據號「梧州中院」此前消息,今年6月4日上午,廣西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發生一起傷人事件,一名保安持刀砍傷師生41人,該事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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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殺41名兒童和教師」,二審死刑!
2020年6月4日,李小文持刀在校園內砍殺毫無自衛能力的學齡前兒童和其他教師等共41人,致1人重傷二級、7人輕傷一級,23人輕傷二級,10人輕微傷。被告人李小文在羈押場所出庭受審公訴機關梧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小文案發前為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保安人員。李小文因工作問題和生活瑣事與同事黃某燦發生矛盾,並因休假事宜對該校副校長黎某強產生不滿,從而對二人心存怨恨,進而萌生報復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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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廣西一小學保安砍殺兒童及教師41人,二審判決死刑立即執行
今年六月,廣西一校園保安無故砍殺兒童和教師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這不近期,廣西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對本案件進行了審理! 圖為 廣西最高人民法院判決 2020年6月4日,廣西某學校校園保安李小文無故對校內兒童以及教師共41人進行砍殺,最終導致多名兒童和教師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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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中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李小文被判死刑
來源:梧州中院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李小文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犯罪情節極其嚴重,手段特別殘暴,社會危害、影響極大,依法應予嚴懲。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遂根據案件實際情況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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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廣西小學保安持刀傷人案一審宣判
來源:梧州中院微信公眾號、正義網微博9月8日,廣西梧州市中級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前,被告人被控為洩私憤,持刀在校園內肆意砍殺多名師生,致1人重傷、多人輕傷或輕微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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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蒼梧殺師生案」一審宣判,死刑
今日(9月8日)據廣西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消息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梧州中院微信截圖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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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廣西梧州砍傷師生案」一審宣判
據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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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蒼梧41師生被砍傷 被告人李小文被判死刑
梧州中院微信公眾號消息,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前報導:今年6月4日上午,廣西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發生一起傷人事件,一名保安持刀砍傷師生41人,該事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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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傷41名師生,李小文被判處死刑
9月8日,廣西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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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梧州一名小學保安校內砍傷41名師生,一審被判死刑
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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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梧州旺甫鎮中心小學師生被傷害案一審宣判
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李小文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犯罪情節極其嚴重,手段特別殘暴,社會危害、影響極大,依法應予嚴懲。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遂根據案件實際情況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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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小學保安持刀砍傷師生41人事件宣判,一審被判死刑
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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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梧州一男子持刀砍傷多名師生,一審死刑
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李小文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犯罪情節極其嚴重,手段特別殘暴,社會危害、影響極大,依法應予嚴懲。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遂根據案件實際情況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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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死刑!
6月4日,李小文持刀在校園內砍殺毫無自衛能力的學齡前兒童和其他教師等共41人。據廣西高院官方微信消息,2020年12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李小文故意殺人一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2020年6月4日,李小文持刀在校園內砍殺毫無自衛能力的學齡前兒童和其他教師等共41人,致1人重傷二級、7人輕傷一級,23人輕傷二級,10人輕微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