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有限合伙人聯合會(ILPA)與中華有限合伙人聯合會(LPACN)、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合作,於今日在「第十四屆中國基金合伙人峰會」上發布了《ILPA原則3.0:促進透明、治理以及普通合伙人與有限合伙人的利益一致性》官方中文版(以下簡稱原則3.0)。《原則3.0》為私募股權投資行業提供了最佳實踐指導,同時考慮了不斷變化的行業動態。這些指導方針的制定同時參考了有限合伙人(LP)和普通合伙人(GP)的意見建議,旨在為雙方尋求形成合夥協議和管理資金時提供討論基礎。
原則3.0注重可操作性,GP和LP將有機會通過ILPA發布的模板、最佳實踐和指導意見將其納入日常活動中。原則3.0的獨特之處在於它涉及了如下的新興課題:
·費用和開支報告及合理性
·基金審計範圍
·繳資信用貸款
·共同投資分配
·通知和政策披露:ESG、行為準則和法規遵從性
·GP所有權或控制權的變更
·GP主導的私募股權二級市場交易
ILPA執行長史蒂夫·納爾遜(Steve Nelson)評論說:「中國私募股權市場是許多ILPA成員投資組合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些成員目前分布在50個國家。」他補充道,「隨著中國市場的不斷發展,至關重要的是讓該地區的私募股權投資從業人員參與到行業標準的對話中來,從而在全球範圍內形成和推廣行業最佳實踐。最終,這將令LP和全球更廣泛的私募股權生態系統受益。」
中華有限合伙人聯合會秘書長張白羽說:「LPACN與ILPA自2011年起就促進《ILPA原則2.0》在中國的推廣展開合作,得到了中國私募股權市場各相關從業機構與政府部門的認可與支持,今天我們很高興再次攜手ILPA為中國市場帶來最新的《原則3.0》中文版,期待與大家共同探索,助力全球私募股權投資行業標準化建設。」
競天公誠資深投資基金專家王勇律師說:「過往近二十年裡,我和我團隊同事有幸代表了眾多客戶參與了一千多隻境內外基金項目,時常感受GP和LP兩個角度的異同。我們有幸受ILPA委任擔綱本次《原則3.0》的中文版翻譯引進工作,希望它能有助於在GP和LP之間基於公平、透明及利益一致的原則搭建一個良好的溝通合作框架。」
ILPA原則3.0中的指導意見、最佳實踐以及相關模板為LP和GP致力於實現健康有序享譽世界的私募股權投資行業的共同目標提供了堅實基礎。
完整英文中文版本可通過ILPA網站下載ILPA.org。,或聯繫maggiezhang@lpacn.com索取更多相關資料。反饋意見請發送至principles@ilpa.org,maggiezhang@lpacn.com。
關於機構有限合伙人聯合會(ILPA)
ILPA致力於參與、賦能並聯結有限合伙人,以達到其在個人、機構和集體層面的最優表現。ILPA為超過550家會員機構提供服務,這些機構代表著超過2萬億美元的私募股權資產管理規模(AUM),ILPA是唯一一家專門致力於通過一流的教育、內容、利益主張和交流網絡促進有限合伙人及其受益人利益的全球性組織。欲了解更多信息,請訪問https://ilpa.org/。
關於中華有限合伙人聯合會(LPACN)
LPACN是由國內外著名機構投資者發起組建的非營利機構,是中國第一個真正由有限合伙人(LP)機構代表作為主體的組織。LPACN於2008年組建,迄今已有逾百家全球領先的LP會員,會員管理資產逾萬億美元。自成立以來,LPACN積極舉辦交流活動,開展研究工作,發布調研報告,提供教育服務,大力促進國際LP與本土LP、中國相關政府部門與私募股權投資行業各相關從業機構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推動股權投資國際最佳實踐方案在中國的實施,業已取得顯著成果並成為行業內值得信賴的聲音。
(文章來源:投資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