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竇娥在冤死前,發下了不可能實現的誓,以表自己的清白:1.血濺白練,2.六月飛雪,3.大旱三年。竇娥人頭落地後,那3個誓言全部實現了。
竇娥的故事不只出現在戲裡,在26年,現實生活中也出現了這樣的情況,一個丈夫被疑殺死了自己患有精神病的妻子,服刑11年後,妻子「死而復生」還多了一個兒子。
01
佘祥林是湖北京山雁門口鎮人,妻子的名字叫張在玉,患有精神病,家裡並不富裕,也沒有足夠的錢是給妻子治病,他們的夫妻關係也不是特別和諧。
張在玉經常懷疑佘祥林外面有人,導致兩人吵架,關係搞得很緊張,然而在1994年1月20日,兩人又吵了起來,張在玉突然離家出走了82天,家裡人都四處尋找,沒有找到。
在4月11日大家十分著急的時候,雁門口鎮呂衝村突然出現了一具女屍體,經過警方的調查,法醫的鑑定,這具女屍體是被鈍器打傷頭部,直接推入水中窒息而亡。
還推斷出死亡天數在80天左右,這正巧與張在玉消失的天數差不多,隨後,張在玉的家人來認領屍體,他們認為這就是張在玉的屍體。
人們懷疑的重點對象就是佘祥林,街坊鄰居也認為佘祥林的夫妻感情不好,想要拋棄這個患有精神病的妻子,所以才下此毒手。
而佘祥林不管怎麼說,也沒有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法院判定死刑,經過佘祥林多次上訴,最終改為服刑15年。
就在佘祥林服刑11年後,妻子張在玉「死而復生」了。
02
2005年,張在玉的哥哥到警察局說自己的妹妹回來了,經過警方的一番調查,張在玉確實回家了。
張在玉出走後,到了山東並與別人結了婚而且生了一個兒子,精神病也治好了,這次回來就是帶著新的丈夫和兒子回來探親,回來第一句話就問:「我老公呢」?這些年她並不知道丈夫的事情。
張在玉的突然出現,又把11年前的案件翻了出來,在2005年4月13日,佘祥林被判無罪釋放,並獲得國家賠償70萬元,他被放出重獲自由時,大喊:「公道自然在」!
當年佘祥林被警察帶到了一個山莊,一天只給吃兩頓飯,不能睡覺不能喝水,警察還用指著他認罪,經過10天10夜的審查,趁他神志不清的情況下,在材料下按下了很多材料的手印。
最終,佘祥林在這樣的逼迫下屈打成招,雖然國家賠償了他70萬,但11年人生也買不回來,更買不回來陪伴女兒的青春。
「清白」是不可磨滅的東西,像佘祥林這樣的冤假錯案還是少發生一點好,但我們也相信好人終究是得到清白,惡人也會得到應有的懲罰。
結語:茫茫人海中與你相遇,這是緣分也是我的幸運。如能得你歡喜,可以關注和留言,隨時等待著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