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作為整個論文的總論點,也是論文的重要組成部分。結論與結果兩者互不相同,又常常被作者混淆、湊字數、文不對題、把結論寫成感想等,概念不清楚導致結論部分問題層出不窮,那麼論文的結論部分到底應該怎樣寫呢?
結論部分不能反覆、單一敘述研究成果,需要對研究成果有更加深入的認識。結論的內容應反映研究成果的理論、實際價值以及可用範圍,且需要提出展望。同時總結目前存在且有待解決的問題,與今後研究的設想。所以,在結論中一般需要表述:
1.理論價值:研究成果解釋了哪些問題以及反映了哪些原理等。
2.實際價值:實際應用中所發揮的作用及其意義。
3.同已有的研究成果相對比,有哪些優劣、異同,做出了哪些發展改進。
4.研究中存在的、尚未解決的問題,提出相關建議與展望。
註:上述幾條內容中,除第一條外,並非必須全部存在於結論部分,作者可以結合研究結果與自身情況酌情增減。
結論部分的寫作並沒有固定的模式,但根據相關寫作要求與實例的分析,可歸納為以下5個種類:
1.歸納整合:對正文重點部分進行概括分析且突出作者的觀點。
2.趨勢展望:在研究成果上,對價值、意義等方面引申出該成果未來發展的趨勢,體現其生命力。
3.事實對比:將本文主張與結論與事實作對比行程的結論。
4.補充說明:對正文觀點結論做更加深入的解釋說明,使其觀點更加清晰明了。
5.在上述基礎上,提出與研究成果相關的且尚未解決的相關問題。
結論部分的語言更應該嚴謹、精準、富有條理。每個結論性的觀點都要有根有據。表述忌不清不楚,注意用詞的準確性,不能用「可能」、「也許」等詞。這些不確定的詞語會讓讀者對研究結果的權威性與科學性產生疑慮。
對於內容複雜的論文來說,結論可按照研究結果的重要程度進行編號排列。
1.用詞準確、數據可靠,「大概」、「也許」這種模稜兩可的詞語禁止使用,避免讀者對論文的權威性產生質疑。
2.使用量的名稱,避開抽象語言。
3.避免機械重複各段小結,用簡潔明了的文字總結出來。
4.不要輕易的對他人成果進行評價,同樣不要過於草率對自己的成果進行評價。成果如何與高低,讀者閱讀完後自有分說,作者不用多餘寫出。
5.不要寫出「由上述分析可得出以下結論」,這樣的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