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堡大學法學院圖書館夜景)
漢堡大學法學院的碩士項目包括歐洲法律研究項目、歐洲法與經濟學碩士、國際稅法碩士和保險法碩士,與聖彼得堡大學合作的國際經濟法碩士項目,再就是這裡所要介紹的LL.M.(法學碩士)項目。
LL.M.的進展與目的設定
自從1988年起,漢堡大學就已開始提供可獲得國際認可的LL.M.學位,該學位要求一年為期的進修學習。
原則上碩士項目只對那些於德國之外所在高校接受法學教育的學生開放,其學習時間長短和成績要求都取決於可對比的學歷,特別是美國法學院的學歷。碩士學習不是用來獲取職業認證的,也沒有特別為外國人提供專門的課程。
相反,碩士生有機會熟悉德國的法律傳統,同時熟悉德語和德國文化,在此要麼獲得對於德國法的概覽或者是獲得所選重點領域的專門知識。
(圖書館內景)
學習開始和結束
碩士學習通常開始於10月份(冬季學期),結束於來年的7月份。碩士生在此期間需要完成總計至少20個周學時的學習計劃,每個科目都需要提交一份成績證明。
學習開始前,負責碩士項目的教授將開會告知大家日後的課程、課時要求,發放時間表,提醒各階段的任務安排。
漢堡大學比較自由,20個周學時的計劃,沒有固定的模式(Modul),具體課程的選擇全憑自己愛好。可以公法、刑法、民法隨意選擇,而不管自己原先的所謂方向,修夠學時即可。
課程學時的大致安排,第一個學期修14周學時為適當,太多會很累;太少,會導致第二學期修的學時過多,還要寫碩士論文,難以兼顧。
選修課程,可以選修講授課加練習課(AG),這樣所學內容是一致的,即便在大課教授和帶領AG課的老師那裡分別參加同一課程考試,也會減少很多麻煩。比如,有的老師會要求分開考試,就是說練習課的老師也會考試,口試是30分鐘左右,解答案例,一步步分析。但是也有老師要求學生必須考筆試。儘管學校的LL.M.規章明確說明學生有權要求參加口試。
碩士考試由一篇碩士論文和兩個專業口試構成;考試時間在夏季學期最後的授課周。
口試的科目,須是自己論文以外科目,通常時間是每科20分鐘,兩位老師同時在場先後發問。
(漢堡市中心的Alster湖)
論文指導
依據中國政法大學中德法學院的經驗,在學生提交漢堡大學法學院攻讀LL.M.意向時,也得同時提交個人研究興趣和對法學院老師的了解情況,由漢堡大學法學院負責指定指導老師。
依據經驗,指導老師通常是相對年輕的,可能也有為了以後帶博士的考慮。
在寒假期間確定論文題目,學生和導師共同協商。有讀博意向的,也可以在此時提出以後想要研究的題目,可能會增加獲得博士論文指導的可能性。
碩士論文的長度要求,並沒有固定的限制,通常在50-60頁。
論文提交時間,大約在6月20後前後,需要延長的得提交延長申請,一般以一周或兩周為限。
學習的前提要求
碩士學習的準入條件是,申請者在國外高校獲得類型和範圍與德國類似的法律學位,具有學習和參加考試所必要的德語水平,並且按照迄今為止的成績可期待順利畢業。
申請截止時間:每年6月30日
學費、註冊費和學生票
目前無需繳納學費。
註冊費每學期必交,學生票也有一定價額,通常包括在每學期所繳納的200多歐元中。
學生票,可以在漢堡州內任意乘坐公交車、城鐵(S-Bahn)、地鐵(U-Bahn)、地區火車(Regionalbahn);漢堡的學生票是州票,但是州有點兒小,不比北威州,但還是可以稍微坐車到漢堡州的周邊城市(比如呂貝克),免費的範圍都有在交通圖裡標出來,可以注意查看。
(漢堡老城——倉儲城)
在漢堡學習的優勢
漢堡大學法學院和中國的交往密切,很多老師都經常往來中國,對中國和中國法感興趣,對中國學生很熱情,讀博機會也很大。另外,馬克斯· 普朗克比較法和國際私法研究所坐落在漢堡州,該研究所的多位教授也擔任漢堡大學法學院的授課教師。同樣與漢堡大學法學院保持良好互動的還有德國最頂尖的私立法學院——Bucerius Law School。最後別忘了,中歐法學院的歐洲主場坐落在漢堡大學法學院,可以經常在教學樓看到中歐招生的宣傳,也常有中歐各類學術交流活動。
總體來說,漢堡大學的LL.M.難度係數中等,當然如果想挑戰,可以多選在國內沒有學習過的科目,尤其是重點領域科目,比如強制執行法、海商法、信息法等。想輕鬆畢業,多選低年級課程,外加比較法。筆者當年上了一學期比較法的課,考試時老師只問了學到什麼,談談感想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