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這個十月一國慶假期,我的閨蜜結婚了。
她是二婚,整個婚禮有點壓抑,因為閨蜜一直悶悶不樂心事重重。
跟前沒人的時候,她才偷偷地和我說了情況,她和前夫離婚快三年了, 當時前夫說分居三年,兩個人冷靜一下,三年後,他會回來找她。
閨蜜擔心前夫來個回馬槍,如果他回來大鬧婚禮怎麼辦?
聽得我直發懵,當初我只知道他們離婚了,也辦了離婚證,沒想到還有這麼一出。
我說這種情況百年不遇,待我查查兵書再回答你,但是我查了半天也沒弄明白,他這到底用的是「緩兵之計」還是「金蟬脫殼」?或是「明修棧道暗渡陳倉」?
只能說她前夫算盤打得倒是賊精,這邊佔乎著她,抽出三年時間來另覓新歡。或者,本就已經有了新歡,在與她分居期間,他跟新歡以「夫妻之實」相處三年,倘若琴瑟和諧呢,那就徹底把她甩了跟新歡領證;倘若跟新歡磨合不順,那就再吃她這棵「回頭草」,你們還是「幸福地一家人。」
閨蜜聽完我的解釋仍然將信將疑,實際上就是如此,我給她剝開了那個男人的真實用心和各種冠冕堂皇的藉口,他的真實動機就是這個意思。
我勸她還是徹底死心吧,這種男人要不得,幸虧她們沒小孩,現在既然找到了真愛,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就不要腳踏兩條船,不要再想著那個不負責任的男人,莫負了眼前人!
如果有感情,捨不得離婚,那為何要分居?既然嫌棄到都要分居了,還「把著你不放」又是幾個意思?把你當不花錢的保姆不用付出成本的、對他死心塌地的忠貞女人?還是他的備胎?
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有了離婚證就是無關聯的兩個人,夫妻雙方都有再婚的自由。
拖什麼拖呀?這種男人心術不正,心態有問題的。即便她目前願意委曲求全,勉強維繫這種名存實亡的婚姻,也維持不了多久,估計就像孟姜女一樣空無歸期,站成望夫石也沒用。
總有一天他會找到合適的女人,然後無情地拋棄你。所以,該止損止損,千萬別捨不得「割肉」,長痛不如短痛,不然你會越虧越多、徹底被套牢。
閨蜜聽完我的話,終於露出了笑容,婚禮順利舉行。
事實證明,她的那個老公人間蒸發了,從始至終連個人影也沒見到!
說不定人家的孩子早都能打醬油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