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福傑與黃晉(右)在法庭宣判後被押送至牢房(圖片來源於網絡)
參考消息網3月21日報導 坦尚尼亞媒體《公民報》(The Citizen)報導稱,3月18日,兩名中國籍男子被控在非洲非法偷獵及交易象牙,各遭判處30年有期徒刑或繳納罰款共1087億坦尚尼亞先令(約合3.26億元人民幣)。波札那華人慈善基金會主席南庚戌的話表示,這應是目前已知的坦尚尼亞針對象牙偷獵、走私犯罪最嚴厲的判罰。
據香港《明報》網站3月21日報導,審理此案的坦尚尼亞Kisutu地方治安法庭認定,許富傑和黃晉(音)非法擁706段象牙,重1.8噸,估計價格約2000萬元人民幣。這意味著要獵殺226頭大象,佔2010到2013年間坦國被殺大象的四分之一。《公民報》3月19日報導稱,許富傑聽到判決結果時,幾近崩潰。
另據《華僑周報》報導,兩名被告2010年入境坦尚尼亞,一直住在三蘭港市米科切尼B區的犀牛路(Kifaru)上,主要從事大蒜進口和海產品出口生意;2013年,警方在他們住所放大蒜的麻袋中發現大量象牙,拘捕兩人。
《公民報》指出,當時坦國旅遊部長Kham Kagasheki 親自指揮抓捕行動。地方法庭法官還表示,兩人企圖向野生動物保護部門的警察和官員行賄約9萬元。
報導稱,坦尚尼亞等國近年打擊象牙盜獵和走私的行動中,屢有華人涉案。去年10月5日,中國籍女子楊鳳蘭涉嫌走私1.9噸、707根象牙被該國地方治安法庭起訴,面臨30年的刑期。該案因需重新取證,楊仍在獄中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