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簡介
「體操」是對所有體操項目的總稱。依據目的和任務,體操可分為基本體操和競技體操兩大類。
運動中既有動力性動作,又有靜力性動作。基本體操是指動作和技術都比較簡單的一類體操,其主要目的、任務是強身健體和培養良好的身體姿態,它所面對的主要對象是廣大的人民群眾,最常見的有廣播體操和為防治各種職業病的健身體操。而競技性體操從字面上就可以看出,是指在賽場上以爭取勝利、獲得優異成績、爭奪獎牌為主要目的的一類體操。這類體操動作難度大、技術複雜,有一定的驚險性。
運動歷史
1969年春,在山東省濟南市北郊無影山的南坡,整理和發掘了14座漢墓。在出土的文物中,發現了一盤西漢時期的樂舞雜技陶俑。這盤群俑中就有四個在做體操的表演,其中兩個對稱做倒立,兩個在做躬彎。而且東漢時期,華佗經過動物啟發而研製「五禽戲」,雖然針對強身健康的目的而設計,但其優美的動作已經可以看出體操的端倪。
唐宋以後,體操運動有了進一步發展,出現了雙人和集體動作,許多複雜的翻騰動作和雜技表演結合在一起。
至於器械體操,遠在東漢時期,我國民間就有「槓力功」,很類似現代的器械體操。現代體操起源於18、19世紀。當時歐洲先後出現德國、瑞典、丹麥等體操流派,它們不僅推動了體操運動的進一步發展,也為現代體操的形成奠定了基礎。1952年赫爾辛基奧運會把體操列為正式比賽項目。
現代體操運動傳入中國是在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當時體操運動十分落後,沒有群眾性的體操活動。晚清末年,在「洋學堂」中,在維新派改革發展的學校中,和民革時期資產階級改革的教育課程標準中設立有體操課,作為教育中全面發展或人權,和國家救亡發展的迫切要求,可以說是今天體育課的前身。但是,幾十年間只在1924年第三屆全運會上才舉行過一次項目不全的全國性的體操表演。體操成為專門的體育比賽活動,特別是成為競技性體操,經歷了一段發展與完善的過程。以奧運會體操比賽記載為例,1896年第1屆雅典奧運會,設立了鞍馬、吊環、跳馬、雙槓和單槓項目,還有爬繩。但沒有自由體操項目,也只有男子體操比賽。
在以後的奧運會上,體操比賽先後增設了火棒操(後改為輕器械體操)、瑞典式體操、歐洲式體操等體操比賽。1932年洛杉磯第10屆奧運會上,增設了自由體操,使競技體操初具規模。1936年的柏林第11屆奧運會上,體操比賽才真正形成男子6項比賽;輕器械體操、瑞典式、歐洲式等體操比賽則從男子體操比賽中取消。這次奧運會還開設了女子體操比賽項目,但女子比賽項目的完善與定型是在1960年的第17屆羅馬奧運會才完成的。
1984年,第23屆洛杉磯奧運會,藝術體操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2000年,第27屆雪梨奧運會,蹦床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
2006年,臺灣著名女歌手蔡依林發行新專輯——舞娘,裡面並巧妙的融入了體操和雜技元素,為當時的大中華華語樂壇增添了不少色彩。由於專輯從歌曲到概念都非常有創意,讓此專輯僅僅在亞洲分區就大賣200萬張。同年,由於頂著「不努力,就去死」的蔡依林,開了一場到現今大家口中還津津樂道的演唱會——」地才演唱會「。在這場演唱會,蔡依林化身為體操高手,裡面大量使用體操元素,包括鞍馬,吊環,軟骨功,手倒立等超高難度動作。由於蔡依林把體操引進演唱會的緣故,對現今的華語樂壇有著相當大的影響,到現今已經有很多歌手也開始效仿蔡依林把體操和雜技元素加入自己的演唱會裡,其中還包括臺灣新生代天后楊丞琳,亞洲舞王郭富城,香港天后容祖兒,周筆暢等各大著名歌手。
1974年1月1日中國發行了《體操運動》特種郵票一套,分別是:
(1)8分自由體操1000萬枚
(2)8分吊環1000萬枚
(3)8分平衡木1000萬枚
(4)8分雙槓1000萬枚
(5)8分高低槓1000萬枚
(6)8分鞍馬1000萬枚
比賽規則
基本規則
預賽中,運動員同時爭奪團體和個人項目的資格。團隊得分是各個項目
得分的總和。現今這個周期(至2011年)團體實行654賽制,即每隊6人,每項上場5人,最高4個成績計入總分。團體總分前8名進入團體決賽;男子6項/女子4項總分前24名進入個人全能決賽;各單項得分前8名進入各單項決賽。每個國家最多派兩名選手參加各個人項目決賽,若有國家超過3名選手進入某項決賽,則取前2名,第9名(全能25)進入決賽,依此類推。若有選手參加跳馬預賽,則以第一跳成績計入團體和全能成績。
團隊決賽,得實行633賽制,每項上場3人,3人分數都計入總分。
單項決賽一般分2天比,男子自由操、鞍馬、吊環、女子跳馬、高低槓第一天比,男子跳馬、雙槓、單槓、女子平衡木、自由操在第二天比。
比賽開始前
比賽沒有正式開始前,運動員們在各個項目上做賽前練習,時間是每
個人30秒(雙槓和高低槓準備活動時間為每人50秒)。每個隊有五個人,共2分30秒。比賽開始後,項目裁判長高舉綠旗或打開綠燈,這是給準備比賽的運動員一個信號。如果信號發出後30秒鐘,運動員還未上器械,就算棄權,判為0分。
上器械前
運動員上器械前,要面向裁判長舉起右手示意,這既是對裁判的尊重,也是提醒裁判員注意:我要開始做動作了。當運動員完成一套動作之後,也要向裁判長立正、示意,表示動作完畢。而後,D組裁判組根據運動員完成的難度來確定一個難度分向全場顯示。E組裁判員則要求在30秒之內對這套動作的技術、姿態等方面進行扣分,並填寫在記分單上,由電子計分系統或跑分員送至裁判長處。最後由裁判長根據D、E組裁判員的打分情況,示意出該套動作的最後得分。如果一個隊五名運動員都比賽完畢,那麼在器械上就要掛上一面紅旗或打開紅燈,這標誌著比項目比賽已經完畢。若所有的項目都掛出紅旗或打開紅燈,廣播員就會通知運動員輪換項目。如此循環,直至六個項目比賽全部結束。
服裝要求
國際體操評分規則明確規定,在所有的團體比賽中,運動員要穿統一的服裝,在鞍馬、吊環、雙槓、單槓四個項目的比賽中,一定要穿背心、長體操褲、體操鞋(或襪子)。之所以有這條規定,是因為這四個項目主要是以上肢動作為主,穿長褲不僅對運動員做動作影響不大,而且還可以增加動作的美感。而自由體操、跳馬這兩個項目,基本上全身都要參與運動,特別是腿部的活動較多,為了保證運動員在比賽中更好地發揮水平,創造更好的成績,規則規定在這兩個項目的比賽中,可以穿短褲,也可以赤腳(防止打滑)。如果運動員違反這些規定,將從團體總分或個人得分中扣除一定的分數。
在表演方面,因為兼顧到輕便和美觀,吊帶衣搭配迷你裙是最適合的。另外,在顏色方面,由於考慮到歌手在演唱會時驚喜又緊張的心情,藍色是被公認為擁有緩解緊張心情和達到鎮定的效果。因此,在種種的因素考慮之下,藍吊帶是最適合的。此外,為了能夠為表演者帶來激勵的效果,藍色帽子也是缺一不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