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每個軍人對部隊有著深厚的感情,退伍的時候軍人都是依依不捨的。那麼,軍人退伍的時候可以拿點部隊的東西作為紀念品嗎?在這一點上,軍隊也是有規定的,軍人退伍的時候可以拿走自己的軍用臉盆、水壺、軍裝以及退伍證。但是,部隊的槍械武器彈藥是不允許士兵帶回去的,子彈殼也不例外。
士兵退伍時,不允許他們帶出來子彈,大部分人都可以理解,畢竟對中國的普通人而言,子彈屬於違禁品。我國是一個禁槍的國家,對武器彈藥的管理非常嚴格,軍隊也不例外。在我國,軍人在部隊進行射擊訓練的時候,領取子彈的數量都是專門登記過的,打靶訓練結束後,士兵還需要把子彈如數上交。
對此,有人認為部隊不近人情,子彈殼是廢品,士兵帶個子彈殼回去也不過分,難道心疼那麼點黃銅嗎?其實,對很多士兵來說,他們有了空彈殼後,很容易造出二次子彈,普通人覺得這是不可思議的,但在二戰時,我國士兵沒有子彈的情況下就是這樣操作的。對老兵來說,對子彈的加工環節與結構非常熟悉,很容易對其進行二次加工。
另外,我們不能只考慮一個人帶走一兩個子彈殼,中國退伍的軍人每年都有很多,每個人都要帶走一兩個子彈殼的話,數量也是很龐大的,會造成嚴重的戰略資源浪費。更嚴重的是,別有用心的人如果通過外流的彈殼再造出子彈,勢必會給社會埋下隱患,還會造成一系列的治安問題。
鑑於以上這些因素,空子彈殼也是不允許退伍軍人帶走的。為了保證萬無一失,士兵們在走出軍營之前身上都要經過檢查,在登上火車之前也要過安檢,就是為了防止他們會把子彈殼帶走。不過,對於大部分士兵來說,他們是非常遵守部隊紀律的,他們更明白子彈和子彈殼對國家的危害,不讓拿的東西堅決不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