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起具有廣泛借鑑意義的保姆與僱主的糾紛案。
一年前,重慶北碚人陳英(化名)到沙坪垻人餘芳(化名)家中當保姆。不料,試用第一天就扭傷,造成腰椎骨折。
保姆陳英認為,自己在工作時受傷,理應得到合理賠償。
僱主餘芳則認為,經醫院檢查才得知陳英原本身體有恙,且其向自己謊報年齡,「她是故意來『碰瓷』騙錢的」。並稱其為「日薪八萬保姆」。
由於是從中介處拿到聯繫方式後,私下建立的關係,於是,中介也拒絕承擔責任……
近日,重慶沙坪垻區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審理後,判決僱主承擔40%的責任,向保姆支付3.5萬餘元治療費用,保姆自行承擔60%的責任,中介不擔責。
餘芳不服,決定上訴。
上班首日就受傷
六旬保姆起訴僱主索賠8萬
餘芳今年76歲,家住重慶沙坪垻區,丈夫86歲,由於腿部有問題,常年臥病在床。
近幾年,隨著自己年齡增大,餘芳決定請保姆照顧丈夫。她和璧山區一家家政服務公司籤訂了合同,由對方向自己推薦保姆。
2017年7月,家中保姆臨時有事要辭工,餘女士找到家政公司,希望緊急推薦一名稱心的保姆過來。家政公司向她提供了北碚人陳英的聯繫方式。
「我聽說陳英62歲,第一反應是年齡有點偏大,不太想要,但給陳英打電話的時候,她說沒來過我們這邊,想過來耍一下,看一下。」餘芳說,「女婿就開車順路把陳英接過來耍一下」。
餘芳介紹,7月20日,陳英到家後,被安排進書房休息了一晚。21日,家中保姆辭工,她想著,既然陳英都來了,就先教教她如何照顧丈夫。
「不管是哪一任保姆到我家來,第一天,我都是不讓上手的,都要求站在旁邊看我做,教會了再試用。」餘芳介紹,22日凌晨,該給丈夫翻身了,她起床到丈夫房間,卻發現床鋪有動過的痕跡,陳英攤在一邊呻吟,「腰很痛」。
天亮後,家裡人趕緊將陳英送到醫院。經檢查,陳英腰椎骨折。後來,陳英向法院起訴,要求餘芳承擔其治療及其他各種費用,共計8萬餘元。
僱主質疑:
身體有舊疾,「明顯是『碰瓷』」
聽說陳英腰椎骨折,餘芳感覺不對勁,「我丈夫骨瘦如柴,不足100斤,不至於給他翻個身就把自己腰椎弄斷了吧。」
餘芳一家趕緊查看診斷結果,上面寫著:腰椎壓縮性骨折、胸椎體陳舊性骨折、腰椎退行性病變、腰椎間盤變性、骨質疏鬆等。
餘芳認為,胸椎體陳舊性骨折、腰椎退行性病變、骨質疏鬆等,本身就是舊傷舊病,陳英向自己隱瞞了這些傷病,「肯定有目的」。
再一看,發現陳英身份證上的真實信息顯示其出生於1949年11月,年齡為67歲,而陳英到家之前卻口口聲聲說自己只有62歲,在醫院檢查時,也說自己62歲,導致醫院的病歷上,年齡一欄和身份證信息也嚴重不符。
餘芳認為,「陳英隱瞞身體有舊傷舊病,且虛報年齡,所作所為,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碰瓷』騙錢」。
於是,在女婿向醫院墊付了10000元治療費後,一家人拒絕再為陳英的治療提供費用。陳英則向法院起訴,希望餘芳依法賠償。
保姆回應:
骨折是給病人翻身造成的
然而,面對這樣的質疑,陳英卻回應說:「僱主方一派胡言,自己絕對不是『碰瓷』,因為被照顧的病人有一百六七十斤重,給他翻身才造成了自己腰椎骨折」。
對於此次保姆工作,陳英表示,因為餘芳家較遠,自己當時本來不願意去,但餘芳的女婿開車來接,還說會開車送她回來,「感覺人很好,才同意去了的。」
陳英介紹,事發當晚,該給病人翻身了,她喊僱主餘芳過來幫忙,餘芳不來,她就自己給病人翻身。「結果,病人有一百六七十斤重,剛一翻,就把我腰扭到了,痛得我不得了。」
而對於其謊報年齡的問題,保姆陳英的女婿替她回應道:「只是因為本身年紀大,忘記了自己的真實年齡,絕不是故意謊報。」
法院判決:
僱主要擔責!
保姆陳英在受傷並拿不到相應賠償後,向重慶市沙坪垻區人民法院起訴僱主及中介公司。
2018年1月15日,沙坪垻區法院受理了該案。法院調查認為,陳英的腰傷經過鑑定,是在餘芳家進行護理工作時造成的新傷,雙方存在勞務關係,且是在提供勞務過程中受傷。
其次,餘芳從中介處獲取陳英的信息後,未按照之前與中介公司籤訂的合同規定,與陳英、中介公司再籤訂三方合同,而是直接與陳英建立聯繫,因此,中介不應擔責。
2018年9月,沙坪垻區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宣布了一審判決結果:
認定保姆與僱主之間存在勞務關係,保姆工作受傷,僱主應承擔40%責任,賠償保姆3.5萬餘元醫療費用;認定保姆明知自己年齡較大、存在舊疾,仍前往僱主家中從事護理工作,屬於自冒風險,判定其承擔60%責任;判定中介公司不擔責。
僱主餘芳方面則不服判決,決定上訴。
法院判決惹爭議
法院的判決一出,網友們炸鍋了……
支持僱主上訴,感覺是碰瓷,40%多了,上訴沒錯。
@龍族社 :
這裡面有幾個問題:1.保姆為什麼要謊報年齡,忘記年齡很明顯是藉口。2.保姆的那一大堆疾病,百分之百不是剛上班第一天得的。如果他所有的疾病都讓僱主來賠償,那很明顯是在碰瓷。而且,保姆不應該隱瞞這些疾病,如果僱主知道保姆的真實狀況,肯定不會僱用他的。所以,這個保姆本身有問題。而且,保姆要的8萬的這個賠償數字是從哪來的?有什麼依據?是什麼人指點的?應該對這些做調查,否則,不能輕易的依據這8萬來給僱主定賠償金額,壓根就不能服眾。如果是在自己家裡面有傷了腰,又去找誰賠償呢?如今的一部分人,都為了錢扭曲了心理!
@ZHAIDOUDOU :
年紀大,忘記自己真實年齡了。除了老年痴呆的情況,還真沒聽說過,才六十幾歲,就忘記自己真實年齡了。
@噢八十:
碰瓷就應該判刑,搞得社會烏煙瘴氣的
@偉仔嬰幼:
不能賠,你自己身體是什麼狀況自己不知道???你不能勝任這個工作你就不要接這個活?完完全全是碰瓷!不能賠
@劉智敏602:
1.患者體重到底多少?肯定有人撒謊。2.給患者翻身並不能造成腰椎壓扁骨折。3.只有磁共振才能確定是不是新鮮骨折。
@晨夢37:
從情理上來說,僱主不應該賠,那保姆掩瞞年齡和舊病,屬撒謊,且明知給病人翻身不濟還強行為之,有過錯。但從法理上來說,肯定要賠一部分,畢竟人家在你家裡傷的,即使詐你也應該,誰叫你貪便宜不到中介籤合同、用人失察。我覺得法院判的是對的。對於這個保姆,建議公之於眾,全市納入黑名單,禁止所有中介為其謀職。
保姆女婿也有臉說話嗎,六七十歲的老人還出去做保姆,我看就是騙錢!
可以看出,眾多網友還是站隊僱主的,畢竟保姆掩瞞年齡與舊病,是撒謊在先。
那麼對於此事,僱主究竟要不要擔責呢?
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陳英雖然是第一天上班,但是與僱主餘芳之間已形成了法律上的僱傭關係。根據《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之規定,僱員陳英在僱主餘芳家裡因從事僱傭活動受傷,雙方對於受傷的結果應該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案的受理法院已充分考慮了僱主與僱員在此次事件中的過錯,分別判處僱員承擔60%、僱主承擔40%的責任。這種責任分配基於證據和事實,並無不妥之處。首先,僱員明知自己已達法定退休年齡,其應當對自身的身體狀況、勞動能力等有合理的判斷,應對該勞務受傷承擔主要責任。其次,僱主明知僱員年齡偏大仍僱傭其從事護理工作,存在一定的選任過錯,是造成僱員受傷的間接原因,應當承擔次要責任。
點擊播放 GIF 0.7M
由此看來,請人幹活也不省心,要是對方在幹活的時候出了什麼事情,你作為僱主也有責任要承擔……
類似的事情也不少了……
現在,很多人已經習慣請鐘點工來家裡保潔、幫做飯、或者接送孩子了。鐘點工確實可以提供便捷服務,然而這些血淋淋的案子告訴我們,隨便往家裡請人,出事後可能面臨巨額賠償。
2016年9月6日,廣州麗江花園一名業主請小區清潔工打掃衛生,該清潔工擦窗時不慎墜亡,家屬向該業主索賠70萬元。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預防?
1、要選擇正規的中介公司,千萬別貪小便宜而與不摸底細的保姆建立僱傭關係。因為,中介公司有能力也有義務審查他們的信息,會對其身份、身體狀況、是否有犯罪記錄等問題進行全面審查,並保留相應的書面證據材料。如果僱員提供了虛假信息,騙取僱傭的,將大大降低甚至免除僱主和中介公司的賠償責任。其次,如果經中介公司推薦的保姆出現本案中勞務受傷的情形,中介公司也能分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2、如中介機構未給保姆購買保險,建議僱主為其購買商業保險。保險範圍最好包括意外身故賠償金、意外殘疾賠償金、意外醫療費用補償、意外住院津貼這些基本的險種。一旦發生意外,這些保險能夠大大減輕僱主的經濟負擔。
廣州家庭服務業協會秘書長莫小英也建議市民,到有資質的規範的家政公司請人,風險由家政公司承擔。因為這些公司會對家政人員進行審核、培訓、體檢等工作,籤有勞動合同,且有買團體意外險、經營責任險。如果家政人員工作時出事,僱主家東西受損,或是把花瓶撞下砸傷路人,保險公司都會賠償,無需僱主負責。
另外,家政協會的成員公司都會買保險,每年行業協會都會對家政公司進行等級評定,市民可在家政協議官網上查到家政公司的等級。同時,僱主應與家政籤合同,應該籤由行業協會擬定的、廣州市工商局監製的規範合同,這份合同對僱主、僱員、公司三方的權益約定都是對等的,是有保障的。
最後,小編提醒大家
不要為了圖省事
引來不必要的糾紛
僱人幹活也要謹慎為好呀~
來源:封面新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