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當中很多的家庭都會因為各式各樣的原因去請保姆,有的是因為照顧孕婦,有的是為了照顧老人,還有的是為了照顧老人或者病人。但是在這裡小編要提醒大家,再請保姆的時候雙方一定要協商好了,一定要籤訂正規的合同,不然的話一旦出現了啥問題,那處理起來就會非常的麻煩。下面要介紹的這起糾紛,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重慶76歲的餘婆婆老伴也已經有86歲的高齡了,常年是臥病在床,家裡只能請一個保姆照顧自己的老伴。但是在去年七月初的時候家中的保姆就不幹了,在保姆不幹了之後就急需要一位新的保姆來照顧餘婆婆的老伴。於是餘婆婆就通過家政公司找了一名62歲的女保姆陳菊,因為保姆並不認識路,餘婆婆的侄子還特意開著車把陳菊接到家裡熟悉熟悉家裡的情況。餘婆婆說保姆到家的第一天自己並不會給保姆安排事情,只是做一個示範給他看,教他該如何照顧老人。
但是讓人沒想到的是,陳菊才上班第一天,在照顧餘婆婆老伴的時候腰就受傷了。餘婆婆家裡人覺得受傷了也沒啥辦法,只能是先把陳菊送往醫院。檢查出來是腰椎骨折,順帶還檢查出來了一些其他的病,有骨質疏鬆還有退行性病變等。餘婆婆一家的本意是向找一個五十多歲的保姆,六十二歲的陳菊他們一開始就覺得她年齡太大了。也是因為當時的情況實在是比較著急,沒有其他辦法才請的陳菊,誰知道在上班第一天的時候就發生了這種事情。餘婆婆自己對於這件事情也是很後悔,而且她總是覺得保姆這事是在碰瓷。所以她在墊付了一萬多元的醫療費之後,剩下的兩萬多元就沒有繼續在支付了。
於是陳菊一家就把餘婆婆給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8.8萬元。而直到收到法院的傳票之後,餘婆婆一家才知道陳菊的年齡根本不是她所說的62歲,已經高達68歲了。陳菊不光隱瞞了病情還謊報了年齡,這下子餘婆婆就更加堅信這個陳菊就是利用這個機會來碰瓷的。而陳菊也覺得自己挺委屈的,聽餘婆婆說了老伴的情況之後,自己本來也不打算來的,但是這家人還特別的熱情非得開車給自己接過來,盛情難卻自己才過來的。至於年齡他解釋說是鄉下登記的時候搞錯了,自己也一直沒改。
法院一審認為保姆和僱主是存在勞務關係的,而保姆在工作的時候受了傷,按照過錯的責任比例,僱主應該要承擔百分之四十的責任,所以一共要賠償三萬五千多元。而保姆明知自己年齡過大存在著一些舊疾還要去僱主家工作屬於自冒風險,也要承擔百分之六十的責任。因為並沒有和中介公司籤訂合同,所以中介並不需要去承擔責任。但是對於這樣判決雙方都不服,所以雙方都提起了上訴的請求。
對於這個案例法律界的人士是這麼認為的:在請保姆的時候最好是要通過正規的中介公司來找,中介公司也有告知保姆身份信息的義務,而且還要提供健康證明。如果保姆在僱主家受傷了的話,家政公司就會承擔相應的責任。此外律師還建議僱主可以給保姆買一份保險,這麼做的話,一旦出了意外,保險公司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總之不管是請啥樣的家政,最好還是要去選擇正規的中介公司籤訂好合同,因為凡是只有做到了正規,才能避免不該存在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