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特別關注-您了解國旗嗎調查:國旗意識有缺位
國慶55周年在即,國旗再次成為人們表達愛國熱情的首選。但是,普通公民對國旗知識到底知曉多少,對懸掛國旗的「規矩」是否明白,還真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近日,筆者在省會街頭進行了隨機調查,發現一些市民對國旗法知識還不甚了解:
許多人知道我國已實施了國旗法;絕大多數人可以準確說出國旗的顏色、形狀和圖形的象徵意義;大部分被調查者知道國旗不可用作商標和廣告,但對什麼地方可以懸掛國旗卻知之甚少。
在對一些政府機關的採訪中我們發現,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國旗意識相對較強,但僅僅局限於政府機關門口的國旗懸掛,辦公室擺掛國旗的幾乎沒有。
調查顯示,公民在思想意識上很尊重國旗,但當國旗走近普通百姓時,如何尊重和愛護國旗對人們來說卻是一堂需要普及的課。在舉行活動的廣場和公園,常可以看到手拿小國旗的隊伍,但往往這些隊伍過去後,公園的地上便有許多廢棄的小國旗。面對這些被丟棄的國旗,會有誰把它們和莊嚴、肅穆聯繫在一起呢?
國旗懸掛誤區頻頻
筆者在採訪中發現,國旗意識不強,國旗法普及程度不夠,直接導致了部分企業和百姓對國旗懸掛知識的匱乏。很多企事業單位和全日制學校的國旗自升掛之後,就再也沒有降下來過,還有的商家、企業門前升掛的國旗與其他彩旗處於水平位置,這些行為嚴重違背了國旗法的相關規定。
國旗知識的匱乏也導致了國旗在製作和使用上的許多問題。石家莊市國旗定點製作單位、石家莊市旗幟廠的郭小中介紹:他們廠生產的國旗市場佔有率僅能達到1/3,不被允許生產國旗的廠家生產的不規範國旗大量流入市場和社會,對此他們也無可奈何。
有著濃重的「國旗情結」的省食品進出口(集團)公司的幹部祖傑認為:「公民國旗意識不強已成為一個社會問題,要解決這個問題,關鍵在於國旗教育和國旗法的普及。」他說:在一些會議和文藝演出上,國旗似乎失去了其原有的莊嚴和崇高感,已被變相扭曲了,僅僅被作為一種彩旗,成為了一種裝飾品。這正像我們常見的人們在一些慶祝活動中揮舞「小國旗」,事後卻像廢紙一樣將它們隨意丟棄一樣,國旗的神聖在這一刻蕩然無存。不能說這些人沒有愛國心,只能歸因於他們國旗意識的缺乏,對國旗的愛護意識不強。
讓五星紅旗離百姓更近
國旗法第七條規定:「國慶節、國際勞動節、元旦和春節,各級國家機關和各人民團體應當升掛國旗;企業事業組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城鎮居民樓(院)以及廣場、公園等公共活動場所,有條件的可以升掛國旗。」
在省會,在重大節假日,只有政府機關和一些商業團體升掛國旗,公民很少在自己的住宅升掛國旗,還有的公民認為在自己家掛國旗是另類的做法,會遭人譏笑。在我們的調查中,有許多人錯誤地認為國旗不應該升掛在自己的住宅,因為在他們的想像中,國旗是相當莊重嚴肅的,莊重嚴肅怎麼在自己家體現?而實際情況是國旗法並無此類禁止的規定。在北京等大城市,節假日尋常百姓家升掛國旗已成為城市一景。國旗只有離百姓更近些才能讓更多的人感知它的莊嚴和神聖。
對此,祖傑認為:「國旗難以走進市民家庭,原因之一是觀念淡薄,公民的國旗意識不夠強;二是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要求,只是說有條件的可以升掛國旗。為增強國旗與公民的親近感,有關單位應嚴格把國旗法中的條款執行到位。」
國旗教育是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普及國旗知識,增強公民國旗意識應當受到全社會的重視,讓鮮豔的五星紅旗在公民的意識中真正成為祖國的象徵,飄揚在每一位公民的心中!本報實習生付建嶺尹現剛 史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