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歸納法
就是用個別具體的事實為論據來證明一般原理的論點。用事實論據來論證觀點的時候,常常用歸納法。例如:
民族資產階級之所以不能充當革命的領導者和所以不應當在政權中佔主要地位,是因為民族資產階級的社會經濟地位規定了他們的軟弱性,他們缺乏遠見,缺乏足夠的勇氣,並且有不少人害怕民眾。
在這段證明中,用民族資產階級的軟弱性、缺乏遠見、缺乏足夠的勇氣、不少人害怕民眾等具體事實為論據去證明民族資產階級不能充當革命的領導者和不應當在政權中佔主要地位這個一般原理的論點。
(2)演繹法
就是用一般原理為論據去證明特殊事物的論點。它同歸納法的論證方法正好相反。用理論論據來論證觀點,常常用演譯法。例如:
馬克思主義是不怕批評的,因為馬克思主義是真理,而真理是不怕批評的。
這段議論的第一個判斷是論點,二、三兩個判斷是已知的一般原理,用它們去證明觀點的真實性,這就是演繹論證法。
演譯法有時也可以用假言三段論或選言三段論的演譯推理來論證論點。
(3)類比法
是用某一事物或事理與另一事物或事理在本質上有類似的地方進行比較,從而作出結論的論證方法。這是從個別推向個別的認識方法。
(4)反證法
在立論中,不直接證明正面論點,而是通過對相反論點的駁斥,來間接證明正面論點。在駁論中,不直接駁斥謬論,而是證明與謬論相反的論點的真實性,從而駁倒謬論。而反證法是一種間接證明的方法。
根據排中律,兩個相矛盾的思想,必然是一真一假,反證法就是運用排中律來論證的。駁倒了反面論點,正面論點就證實了;證明了正確的論點的真實性,謬論就被駁倒了。
(5)歸謬法
歸謬法是一種反駁反動論點的論證方法。它將錯誤的論點加以引申、推論,引導出十分荒謬的結論,這個錯誤論點就被駁倒了。
例如,列寧在《唯物主義和經驗批判主義》一書中批判馬赫的「物體是感覺的複合」這個唯心主義論點時,用了歸謬法進行論證。列寧寫道:「頭腦是物體。
那麼,頭腦也不過是感覺的複合。結果是,我(我也無非是感覺的複合)依靠感覺的複合去感覺感覺的複合。多妙的哲學!」可見,「物體是感覺的複合」這個論點,多麼荒唐,,多麼違背常識!這個論點就在這種符合邏輯的引申、推論中自然被駁倒。
(6)矛盾法
矛盾法也叫「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論證方法。在駁論中常用矛盾法。有的人的言行總是不一致的,他們的言論也常常是前後不一致的。對同一事物的評價,一會兒說好,一會兒說壞。把他們言行不一的兩面派或把他們自相矛盾的言論揭露出來,就能暴露其本質,駁倒其謬論。
根據矛盾律,對同一事物、在同一時間、從同一個方向進行判斷,不能說既是甲,又是非甲,矛盾法就是用揭露敵人的邏輯矛盾的方法來駁斥其謬論,因而也是極為有力的反駁方法。
上面講的是評論文常用的證明、反駁的方法。在駁論中,最重要的是駁倒謬論,最常見的方法是用事實和理由駁倒對方的錯誤論點。指出其論點與事實不符,與真理相違背。上面講的反證法、歸謬法、矛盾法等也都是反駁論點的好方法。
在評論文中,有時也運用反駁論據和反駁論證的方法來駁斥敵論。這兩種反駁方法就是揭露其用虛偽的論據來證明錯誤的論點,或揭露其論點和論據之間沒有邏輯性,最後的目的都是為了駁倒謬論。因而它們都是特殊的論證方法,都是證明論點虛偽性的論證方法。下面分別談談這兩種方法:
(7)反駁論據
錯誤的論點常常是建立在虛偽的論據基礎上的。因此,揭露其論據的虛偽性,就能暴露其論點的荒謬性,就能粉碎敵人的欺騙宣傳。
(8)反駁論證
反駁論證,就是揭露對方論點和論據之間邏輯關係的錯誤,從而達到推翻對方反動論點的目的。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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