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下午4點,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以下簡稱「網信辦」)指導北京市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約談新浪微博負責人。
本來,網際網路大佬們被約談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了,為什麼這次的新聞熱度如此之高呢?
原因便在於大家發現這次微博熱搜榜停止更新了,熱搜被罰停的被告居然跟前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阿里太子蔣凡事件」有關。
網信辦發文指出「針對微博在蔣某輿論事件中幹擾網上傳播秩序,以及傳播違法違規信息等問題,責令其立即整改;暫停更新微博熱搜榜一周,時間自6月10日15時至6月17日15時;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同時,要求北京市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對新浪微博依法從嚴予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官方文章裡委婉地用了「蔣某」一詞,但大家心裡可能都隱隱有個答案,此處的蔣某便指的今天4月份因「總裁夫人手撕網紅小三」事件意外走紅的天貓總裁蔣凡。
事件的背後究竟隱藏著什麼不為人知的真相呢,相信大家仍是一頭霧水,今天這篇文章就帶領大家一起揭秘熱搜榜停更一周背後的隱情。
-1-
導火索:傳說中的蔣某事件
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有關業務局負責人強調,網站平臺應當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健全管理制度,明確內部審核處置流程,既不得為違法違規信息提供傳播平臺,又不得隨意幹預信息正常呈現、幹擾網上傳播秩序。
到底,新浪微博熱搜如何幹擾了網上傳播秩序呢?
4月17日,天貓總裁蔣凡夫人微博發文「這是我最後一次警告你,再來招惹我老公我就不客氣了,老娘也不是好惹的,望自重,好自為之。」並且@網紅張大奕。
阿里總裁出軌知名網紅事件,迅速引起輿論發酵,並成為微博熱搜話題,轟動全國。
但很快,總裁夫人手撕小三事件在微博上消失得無影無蹤,微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火速刪帖、降熱搜、封號,甚至總裁夫人也被限流、禁評論。
於是,蔣凡事件很快成為「傳說」。
該事件中,新浪微博作為一個新聞媒體,受控於資本,引導輿論,一番資本驅使下的高效猛操作,不僅喪失了媒體的社會責任心,更是觸碰了法律的紅線!
究竟是誰有這麼大能耐可以撤掉熱搜,並且屏蔽「蔣凡出軌」等關鍵詞呢?
阿里巴巴?馬雲?天貓?
其實都不是,確切來說是「資本」。阿里是新浪微博的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高達30%,「護短」當然不足為奇了。
-2-
公開的秘密:賣熱搜
微博既是在美國上市的公司,又是中國主要的信息集散地,又要保證盈利,又要受到很多監管,還承擔一些宣傳任務,戴著鐐銬跳舞,有時難免姿勢不好看。
2018年1月27日,新浪微博就因持續傳播炒作導向錯誤、低俗色情等違法違規有害信息,受到微博熱搜榜等多板塊下線整改一周的處罰。
微博出問題,為何總是處罰它的「錢袋子」熱搜?
因為微博主要靠熱搜來賺錢。
中國經營報2018年報導,熱搜榜單的第三、第五位其實就是對外招商的廣告位,主要面向明星經紀公司、品牌廣告公司、網紅營銷公司,可為明星、影視節目以及相關品牌炒作、營銷事件。
熱搜榜價格根據時間段和位置的不同而有差異。
熱搜榜單的刊例價為65萬4小時、100萬12小時,每個廣告位全天會有8個廣告輪播。熱搜榜第三位可以全天購買,第五位則按照小時購買。
「買熱搜」好像已經成了一個公開的秘密,看上去無關痛癢的一個話題甚至只獲得上百評論的內容也可以上熱搜,公眾們點進去看之後內心即刻瞭然「這個熱搜是買的」。
更加恐怖的現實是,雖然知道是買的但大家卻覺得這是件正常的事情,但其背後邏輯研究起來卻是十分嚴重的。
「買熱搜」是件普通的事情,撤熱搜也是。
正如天貓總裁蔣凡事件,其夫人在微博喊話網紅張大奕,在極端的時間內該微博便禁止評論,許多跟風報導的媒體微博也被即刻刪除。自然不必多想,阿里作為新浪微博的第二股東,蔣凡事件遲遲上不了熱搜必定是新浪內部的「安排」。
新浪作為新時代最具媒體監督功能的平臺,理應發揮應有的權利和義務,為資本所驅使被罰也是理所當然。當買熱搜成為了常態,用戶信任也會隨之流失,廣告主們對微博的重視程度也會日漸減退。
-3-
新浪微博觸犯的法律紅線
此次微博事件違反了國家有關網際網路法律法規和管理要求,傳播違法違規信息,大體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九條 網絡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第二十七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絡、幹擾他人網絡正常功能、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
《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 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在其業務活動中,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由新聞、出版、教育、衛生、藥品監督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第十三條 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為用戶提供網際網路新聞信息傳播平臺服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的規定,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對用戶身份信息和日誌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不得洩露、篡改、毀損,不得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通過採編、發布、轉載、刪除新聞信息,幹預新聞信息呈現或搜索結果等手段謀取不正當利益。」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規定,「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應當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加強本平臺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鼓勵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堅持主流價值導向,優化信息推薦機制。」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規定,「第五條 七類鼓勵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製作、複製、發布的信息,其中之一就是「有效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析事明理,有助於引導群眾形成共識」,對於這類信息,應在「博客、微博客信息服務熱門推薦、榜單類、彈窗及基於地理位置的信息服務版塊」積極呈現。在此基礎上,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才能採用個性化算法推薦技術推送信息,建立用戶自主選擇為主,人工幹預為輔的信息推薦機制。只有在發布的信息符合《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違法信息」和「不良信息」時,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才能進行刪帖、封號。」
《微博客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中明確規定,微博客服務提供者應當發揮促進經濟發展、服務社會大眾的積極作用,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播先進文化,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倡導依法上網、文明上網、安全上網。新浪微博作為主流媒體,任性妄為,將輿論的方向掌握在自己手裡,不擇手段吸引流量是嚴重不負社會責任的行為。
-4-
新浪媒體報導不可被資本裹挾
熱搜原本是體現大眾關心的事件和方向,然而眾所周知的是,新浪微博上可以「買熱搜」和「撤熱搜」,當熱搜能夠人為控制,就失去了其原本的意義。
此次新浪熱搜被罰停,正是傳遞了一股強有力的聲音:媒體不可成為資本的傀儡,受資本左右。
新浪撤熱搜並不是資本左右輿論的個例,上周除了轟動的熱搜事件外,同樣爆出一起資本左右媒體的事件。
6月9日,恆豐銀行原董事長蔡國華受審。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官網發布的信息顯示,蔡國華被以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公訴至該院。除了濫用職權罪,檢方還指控蔡國華涉貪汙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涉案金額約103億元。
據報導,2016年至2017年,蔡國華為雲南實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雲南實力)在恆豐銀行貸款提供幫助。
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華夏時報》兩次刊登「蔡國華私分巨額公款」等負面報導。根據蔡國華要求,雲南實力董事長彭宇興向《華夏時報》總編輯支付撤稿費1000萬元,後該報出具撤稿公函。
撤稿公函僅簡單幾句話,「價值」1000萬,讓多少人唏噓不已。
「買熱搜」、「降熱搜」不僅僅是一種市場行為,資本裹挾輿論亦不應是一種司空見慣的操作,此類事件的背後,是資本在一步步試探著大眾的包容度,一次次挑戰著國家公信力。
資本裹挾輿論的危害,不僅限於輿論的不自由,普通民眾難發聲,影響受眾思考和判斷,更大的危害是造成大眾對國家的普遍猜忌和不信任,而這將會直接影響國家、社會的穩定。
資本左右輿論的事件無論被爆出多少次,我們都應該清楚地知道這僅僅是冰山一角,我們將其作為茶餘飯後談資的背後,更應該反思。
大眾應當反思自己是否是網絡亂象形成的一環,逐步建立自身的辨別意識,不信謠、不傳謠,不網上鬧事,理性看待網上的各種信息,共同維護網上傳播秩序。
(新)媒體企業應該審視企業的合規經營是否存在漏洞,是否建立合法傳播各類新聞或娛樂信息的監管手段,是否建立完善的內部監督檢查機制,承擔起(新)媒體企業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