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煙臺大學法學院教授 孫季萍
在清代,「髮式」的意義超出了審美範疇,有關頭髮的蓄與剃,事涉政治、法律,關乎生死。清軍入關之初,曾頒布「薙髮令」,薙,意為剃——強迫被徵服地區的男子從頭頂處蓄髮成辮而剃光四周的頭髮,稱「小頂辮髮」,不從令者,斬。因為這一法令,不知有多少漢人人頭落地。乾隆十三年(1748年),又發生了一場因頭髮的去留而引發的恐慌。這一次,頭髮不是被強制剃掉,而是要它留在頭上。這一事件雖沒有像清初剃髮令那樣引來大規模屠殺,但乾隆帝針對涉事官員的興師問罪,令官場膽戰心驚。事情的起因,是乾隆十三年三月皇后富察氏(諡封孝賢皇后)的病逝。
高官大員因「剃髮」而被劾
富察氏是乾隆的結髮之妻,他們感情篤深。不幸的是,乾隆十三年三月,在隨乾隆東巡泰山途中,富察氏外感風寒,溘然離世。突然的變故令乾隆傷心欲絕,接下來的皇后喪禮,隆重而周全,極盡哀儀。但是,在繁複又漫長的喪儀過程中,皇帝的喪妻之痛似乎未能獲得臣子們的「情感共鳴」,君臣之間在有關喪儀的心理認知和行為表現上屢屢不合拍,有不少大臣因此而獲罪。「剃髮」問題,便是其中之一。
這裡的「剃髮」,是指蓄「小頂辮髮」者剃掉頂發四周新生出的頭髮,依滿洲舊俗,這一行為在國喪和父母喪期是被嚴格禁止的。乾隆帝認為,孝賢皇后喪禮百日之內,應依此制而行。但沒有料到,百日未滿,揭報剃髮者的題本(中國明清時期奏疏文種名稱之一)便接踵而來。
先是乾隆十三年六月,有山東沂州營都司江興漢(正四品綠營武官)、奉天錦州府知府金文淳于孝賢皇后百日內剃髮被參,乾隆對此頗感意外,即命將二人交刑部問罪。乾隆對知府金文淳不顧他人勸阻一意擅行剃髮的情節尤為氣憤,認為其「情罪至為可惡」,應立行處決。
時隔一個多月,乾隆收到了另一紙彈劾剃髮者的奏本:江蘇巡撫安寧參南河總督周學健,稱孝賢皇后喪儀二十七日(允許脫下喪服之日)剛滿,周學健即與屬員一同剃髮。這一奏劾,令乾隆帝「深為駭異」,他對周學健痛加斥責:身為翰林,深沐君恩,於此名分攸關之處,棄常蔑禮,喪心悖逆,且不惟一已敢於犯法,並其所屬隨從,一同效尤,上下公同違制,罪責難逃。周學健被立即押解京城,交刑部治罪,與此同時家產被查抄。
不料,緊接著又有更嚴重的案件報來:湖廣總督塞楞額、湖北巡撫彭樹葵、湖南巡撫楊錫紱,及兩省文武官員均在皇后之喪二十七日之後剃髮。與周學健所不同的是,這三位大員均系「自劾」——是前兩起剃髮案處理過程中乾隆帝的嚴厲態度,令已然剃髮的兩湖官員心生恐懼,慌忙自首,請求處置。
可以想像乾隆帝接到兩省官員「自劾」之狀時的心情,在乾隆看來,這三位督撫大員,權高位尊,本應知「君臣大義」。尤其是湖廣總督塞楞額,系滿洲正白旗人,對祖制更應諳熟於心,而事實上恰恰是他,率兩省文武集體違制,斷難原宥。他在諭旨中指斥塞楞額「喪心病狂」,質問他:「漢人猶尚諉曰不知,滿洲世臣而亦不知此乎?」塞楞額立即被拿交刑部治罪。對於兩位巡撫,乾隆以其乃「順從總督」,情有可原,令革職留任,以示薄懲。
很快,乾隆發現違制剃髮的官員太多,不能再查究下去了,他諭旨地方各省督撫,停參剃髮者。已被參者,乾隆開始改判輕罰,甚至赦罪,但是,旗人知而故犯不得赦免——塞楞額很快被賜死。南河總督周學健,初判斬立決,後被從寬革職,但是不久之後,其婪贓徇私案發,終被賜自盡。可嘆兩位封疆大吏,因剃髮而送了性命。塞楞額,歷仕康、雍、乾三朝,自雍正二年(1724年)起,官至封疆;周學健,治河之能臣,自乾隆八年(1743年)起任福建巡撫,後任閩浙總督,南河總督,周學健雖終因「鬻官」而獲死罪,但《清史稿》中說:「(周學健)雖以他事誅,然得罪仍在初獄。」初獄,即剃髮之獄。
剃髮有罪,律例無文
乾隆處罰以上滿漢大臣的依據,是「國恤百日內不得剃髮」之制。然而,《大清律例》、皇帝詔敕、刑部成例中均未見這一規定。《清高宗實錄》記載,皇后逝後,乾隆即命禮部奏報喪儀,而為乾隆帝「令即行之」的喪儀中有以下兩條:
第一,令在外文武各官,於奉到日為始,摘冠纓,齊集公所,哭臨三日,持服通前二十七日而除,三日後照常辦事,督撫以下,仍照舊例。
第二,在京王公百官,鹹縞素二十七日,百日剃頭。百日內有應行典及朝會坐班,鹹用禮服吉服,入朝奏事,皆素服,冠輟纓。百日外入朝奏事,用常服。
顯然,其中並沒有「外省」文武官員「百日剃頭」的禁戒。那麼,此制究竟從何而來?
實際上,「國恤百日不得剃髮」的禁制,源於滿洲習俗。成書於康熙年間的《寧古塔紀略》中載:「父母之喪,一季而除,以不剃髮為重。」但這一習俗在乾隆之前的幾次「國恤」期間,並未落實。正因為如此,孝賢皇后滿二十七日,官員們在易縞素為常服後多有剃髮者,但這一次,乾隆對違制者卻不依不饒。在處理江興漢、金文淳案時,乾隆明諭天下:「本朝定製,遇有國恤,百日以內,均不剃頭,倘違例私犯,祖制立即處斬,亦如進關時令漢人薙髮,不薙髮者,無不處斬之理。」定製、定例、祖制,均未見之明文,乾隆強調,此「理法所必當然,不必載之簡冊」「百餘年來人所共遵,不待傳諭而後曉」——無須明示,也無可置疑。
為化解處罰剃髮者「於法無據」的難堪,乾隆在案件處理過程中不斷地為自己辯護。他說:國恤百日禁止剃髮,是為祖制,現今會典律例之所以並無明文規定,乃因大清律典系增損明律而成,而明朝原無此制。他表示,嗣後得將這一祖制「載入會典律例,令人共知遵守。」他解釋何以雍正大喪期間並未執行此制:昔日皇考駕崩,「居廬泣血之時,盡禮盡哀」,無暇顧及其它;且即位之初,大臣顏面尚且不識,軍國機務重大,不容分心及此。當錦州知府金文淳最初被擬判斬決,刑部尚書盛安援引「成例」,以雍正帝生母孝恭仁皇后喪期有官員李斯琦剃髮而只被問「斬候」(死緩),欲為開脫時,乾隆帝反駁:李斯琦當日,不過廢官私自剃頭耳,而金文淳由翰林出身,官至知府,並非冒昧不知大義者可比;且金文淳悍然不顧他人規勸,明系有心故犯,輕視國制,理應重懲。
但是,儘管乾隆一直在為自己辯護,最終他還是擔心「觸網者多」,且多數犯者「實有不知」,決定從寬處罰。他說:「督撫大員中又有周學健,則更無怪乎金文淳,豈知滿洲大臣中乃有塞楞額,則又無怪乎周學健矣。朕辦理諸事,如鑑之空,而權衡審度,如衡之平。若將金文淳、周學健、塞楞額三人罪案,比而同之,何以服人心而明大義。」對於以上幾起案件的當事者,乾隆分別以故、誤,知與不知,給予程度不同的懲罰。
「剃髮案」因何而發
皇后去世百日內禁止剃髮,僅是滿洲習俗,而乾隆為何要將此制行之天下,對官員們問罪?分析乾隆在此事件過程中發布的諭旨,聯繫清代滿洲政權的性質及其文化上的「易俗」政策,懲罰違制剃髮官員應源於以下三個因素。
首先,借剃髮事件強化帝王權威,震肅官僚隊伍。在乾隆看來,皇后去世,百官應如喪考妣,「同體大悲」,盡哀盡禮,如此方不失君臣之義。而事實上官員們在這一事件中的表現卻令乾隆大為失望。在皇后喪儀中,種種「不敬」頻頻出現:皇后冊封文書措辭錯誤,祭祀缺席,儀式中行動怠慢,如此等等,令乾隆帝大為惱火,他從中看到的,不是當事者的偶然失誤或事出有因,而是臣子對國君的漠視。乾隆決心加以整飭。
在剃髮案諭旨中,乾隆一再強調君臣之序:「君臣上下之所以維繫者,以有名分,若於名分所在,慢忽而不知敬畏,渺忽而漠不相關,則紀綱陵替,人心澆漓,將不可問,所關至為重大。」國恤百日內禁止剃髮,名分所關,祖制所系,「此事不犯則已,既犯而寬之,則將來藐視國憲者接踵矣……不明正國法,以彰祖宗之制,以明上下之分,可乎?」
在處罰剃髮者的同時,對於案件查參、審理不力的官員,乾隆也一併加以嚴厲斥責,問罪。在周學健案發時,乾隆指責滿朝文武:此事傳聞已久,舉朝大臣官員,無一人舉發,其意不過欲為之蒙蔽。他訓斥監察官:平時採聽風聞,即使細微未甚確實之事,動輒陳奏,而今以周學健之悖謬,卻未見有片牘入告,明系伊等師生朋黨之誼,固結彌縫,牢不可破!他點名江南總督尹繼善,指其為「託名科目好名無恥之徒」,身任江南總督,明知不奏;痛批大學士高斌:平時力薦周學健,此時復又何言以對?在領命查抄周學健家產時,高斌未能發現其眷屬暗藏攜帶的金珠首飾,所上報的周家財產數目也與乾隆所估不符,乾隆指責:「護庇之習,實乃牢不可破」,不久之後,即以「徇私瞻顧」革去高斌的大學士之名。尹繼善則被革職留任。
對於案件處理中的不同意見,乾隆甚至以刑罰加之。刑部尚書盛安在金文淳一案中,對皇帝的「斬決」處罰意見前後有所動搖,在「斬候」與「斬決」之間猶豫,皇上徵詢刑部意見的諭旨未能及時回奏。乾隆因此對盛安的拖延和「善變」大加指責,斥其「巧偽沽名」,認為盛安主張減刑的目的,在於自邀美名而毀君譽,實為「肆行私意,屈法徇庇,以為已德」,於是將盛安交刑部治罪,並最終處以「斬監候」。如此問罪於正常司法程序下官員的不同意見,乾隆示帝王之威於天下百僚的動機已十分明顯。
除以上原因外,強化滿族文化認同,也是乾隆借剃髮事件所希望達到的目的。
在清朝統治者的眼裡,保留滿族習俗與文化,是保持本民族生命力的前提,滿族文化更大範圍的推廣,是滿清政治統治有效和國家權力劃一的象徵。順治帝入關之初即推行「國語騎射」政策,以騎馬、射箭和流利的滿語為滿人必備之本領。這一政策在康、雍年間持續推行。但是,幾代君主的努力並未阻止滿人漢化的進程,由於狩獵環境的消失及與漢民族的混居共處,滿人原有的傳統漸漸退出人們的生活。滿人中,「廢騎射,以效漢俗」者眾,雍、乾時期,這一趨勢更加明顯。為此,乾隆帝採取多種措施,試圖改變這一局面,而尊滿洲「剃髮」祖制,便是其一。
不僅如此,民族文化的認同實可與政治認同歸於一體。對於漢人而言,接受滿文化,即意味著對滿清統治的接納,以髮辮和服飾辨忠奸,自滿清入主中原時已成共識,所謂「若有效異國衣帽,束髮、裹足者,是身在大清而心在異國也」。清初充滿血腥的「剃髮令」所剿殺者,實非個體的蓄髮行為,而是不肯降服的異族之心——「剃髮者賊亦非賊,不剃髮者非賊亦賊」。
以上兩點應是乾隆年間剃髮事件的主要原因。當然,喪妻之痛給乾隆帶來的情緒異常,也一定程度上促使其在這一事件中做出一些極端的反應和處理決定。「濟南四度不入城,恐防一入百悲生」——事隔多年,乾隆對當年的傷心之地仍痛不忍視,可見情深。皇后的突然亡故給當年乾隆所帶來的心理創傷,恐是常人難以想像的,而不能體諒皇帝錐心之痛的官員們,極有可能因此成為乾隆遷怒和發洩積鬱的對象。歷史學家高王凌說:剃髮事件中,乾隆「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冷酷」,與其之前的「寬仁」形象大為不同,而「這種行為在乾隆此後40年的統治中也將反覆出現。」喪妻之痛使乾隆性情大變,並一改為政風格,不少學者認為,皇后之逝,是乾隆一朝政治由寬入嚴的起點。的確如此,但皇后之殤對於乾隆為政風格的轉換隻是一個催化之機。溯其本源,帝王權威的不斷強化,實則是乾隆朝政治發展的本來軌跡。乾隆初政,致力於對雍正朝嚴酷政策的糾偏補弊,力倡寬政,但乾隆之「寬」並非一味寬縱,而是張弛有度,寬嚴相濟。為防止重蹈康熙晚年覆轍,乾隆執政期間始終十分警惕祖輩「姑息」之弊再生,對於手中權威的鞏固,對於吏治的整飭,從未放鬆。剃髮事件,實際上是他在意識到官僚隊伍的鬆弛與懈怠之後借題發揮式的一次敲打,剃髮事小,違制事大,不加整飭,皇朝秩序將無以為繼。
[責編: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