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魯科爾沁旗公安局
案例一:
2020年9月7日,在推進國家統編教材使用期間,阿旗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通過縝密偵查,依法對涉嫌尋釁滋事罪的斯某予以刑事拘留。
經查,犯罪嫌疑人斯某,男,初中文化,蒙古族,阿旗坤都鎮登根嘎查人,現居住天山鎮。2020年8月20日以來,犯罪嫌疑人斯某在曲解推進國家統編教材使用政策的前提下,擅自通過多種方式組織、呼籲部分不明真相的群眾聯名籤署請願書,並通過微信等通訊工具發布煽動性音頻信息,歪曲國家政策,嚴重擾亂了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
案件發生後,阿旗公安局立即組織精幹警力進行調查取證,獲取充分證據,證實斯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之規定,公安機關於9月7日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斯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二:
阿旗一女子發布「煽動性」虛假音頻信息,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拘留的處罰。
斯某,女,戶籍地址:阿旗賽罕塔拉蘇木衙門嘎查賽迪花小組。
9月7日,一網民在微信群內轉發一段雙語教學「五個不變」不可信等「煽動性」虛假音頻信息,歪曲國家推進統編教材使用政策,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經偵查,此涉案網民為斯某。9月9日,阿旗公安局依法對斯某進行傳喚。經詢問,斯某對自己在微信群內傳播「煽動性」虛假音頻信息的事實供認不諱。
阿旗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給予斯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同時,追究群主的法律責任。
案件三:
阿某,男,戶籍地址:阿旗扎嘎斯臺鎮花根塔拉嘎查。
8月24日以來,一網民在微信群內發布「煽動性」虛假信息,嚴重擾亂了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經偵查,此涉案網民為阿某。9月8日,阿旗公安局依法對阿某進行傳喚。經詢問,阿某對自己在微信群內傳播煽動性虛假信息的事實供認不諱。
阿旗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給予阿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案件四:
圖某,男,戶籍地址:阿旗扎嘎斯臺鎮花根塔拉嘎查一組。
8月24日以來,一網民在微信群內發布「煽動性」虛假信息,嚴重擾亂了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經偵查,此涉案網民為圖某。9月8日,阿旗公安局依法對圖某進行傳喚。經詢問,圖某對自己在微信群內傳播煽動性虛假信息的事實供認不諱。
阿旗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給予圖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
巴林右旗公安局
案件一:
9月8日,巴林右旗公安局成功偵破了一起利用信息網絡辱罵他人的尋釁滋事案。
經調查,犯罪嫌疑人敖某,女,家住巴林右旗大板鎮。9月7日10時許,敖某將一則嚴重侮辱送孩子上學的蒙古族群眾的視頻和圖片轉發至多人微信群,情節惡劣,破壞了社會秩序。敖某對自己於2020年9月7日利用信息網絡辱罵他人的事實供認不諱。敖某的行為涉嫌尋釁滋事罪,巴林右旗公安局已依法對其刑事拘留。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案件二:
斯某,男,戶籍所在地: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鎮。9月7日10時許,斯某將侮辱性語言編輯到一則蒙古族群眾送孩子上學的視頻和圖片上,利用信息網絡多次轉發多人微信群,情節惡劣,破壞了社會秩序。2020年9月9日,斯某涉嫌尋釁滋事罪,已被巴林右旗公安局刑事拘留。
案例三:
敖某,女,戶籍所在地: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鎮。9月7日10時許,敖某將一則嚴重侮辱送孩子上學的蒙古族群眾的視頻和圖片傳播至多人微信群,情節惡劣,破壞了社會秩序。2020年9月8日,敖某涉嫌尋釁滋事罪,已被巴林右旗公安局刑事拘留。
案例四:
哈某,男,戶籍所在地: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巴彥塔拉蘇木。9月7日,哈某將一則嚴重侮辱送孩子上學的蒙古族群眾的視頻和圖片傳播至多人微信群,情節惡劣,破壞了社會秩序。2020年9月8日,哈某涉嫌尋釁滋事罪,已被巴林右旗公安局刑事拘留。
案例五:
娜某,女,戶籍所在地: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鎮。9月7日,娜某將一則嚴重侮辱送孩子上學的蒙古族群眾的視頻和圖片傳播至多人微信群,情節惡劣,破壞了社會秩序。2020年9月8日,娜某涉嫌尋釁滋事罪,已被巴林右旗公安局刑事拘留。
巴林左旗公安局
案例一:
近日,白音勿拉鎮要爾亞嘎查牧民那某、哈某等人多次到白音勿拉鎮政府辦公樓等多地聚集,利用微信群散布不實言論,組織、煽動其他牧民威脅、詆毀、辱罵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嚴重擾亂了白音勿拉鎮政府的工作秩序和廣大牧民的生產生活秩序,影響非常惡劣。巴林左旗公安局依法對涉嫌聚眾擾亂單位秩序罪的那某、哈某採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二人已被羈押至巴林左旗看守所。
案例二:
2020年8月末以來,巴林左旗烏蘭壩蘇木新浩特嘎查特某因對推行國家統編教材政策心存不滿,多次在微信群中散布謠言及煽動性信息,意圖阻止微信群中的蒙古族學生到校上學,阻撓國家統編教材政策實施,嚴重擾亂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造成了不良影響。2020年9月7日,巴林左旗公安局依法給予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人特某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案例三:
2020年9月7日,白音勿拉鎮要爾亞嘎查村幹部敖某通過發微信、私下串通的方式,要求本嘎查學生家長不要送孩子到學校上學,意圖抵制國家統編教材推進工作。查證屬實後,巴林左旗公安局依法給予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人敖某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並將敖某的違法事實移交旗紀委監委,同時通報給當地黨委政府。
案例四:
2020年8月下旬,巴林左旗白音勿拉鎮烏蘭白其嘎查阿某因對推行國家統編教材政策實施心存不滿,多次在本嘎查微信群中散布謠言,企圖阻止本嘎查蒙古族學生到校上學,抵制國家統編教材政策實施,嚴重擾亂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造成了不良影響。2020年9月8日,巴林左旗公安局依法給予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人阿某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案例五:
2020年9月4日,巴林左旗查幹哈達蘇木查幹套海嘎查寶某通過微信群轉發兩段抵制國家統編教材政策使用的不實視頻,企圖阻止當地蒙古族學生到校上學,阻撓國家統編教材政策實施,造成了不良影響。2020年9月8日,巴林左旗公安局依法給予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人寶某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翁牛特旗公安局
來源:阿旗、左旗、右旗、翁旗公安
編輯:楊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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