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出生的新生兒,都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相關規定依法獲得《出生醫學證明》。
《出生醫學證明》是醫療保健機構依法出具的新生兒出生醫學信息證明,用於證明新生兒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血親關係,成為新生兒獲得國籍、申報戶籍必備法律證件,並承載了越來越多的社會功能,如接受保健服務、入學、保險、出國等。
《出生醫學證明》由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印製,1996年 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統一使用。
作為寶寶的「人生第一證」, 具有非常重要意義。大家一定要仔細閱讀以下內容,為出生的寶寶做好《出生醫學證明》的申領準備哦。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因此建議新生兒父母在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按規定申領。
《出生醫學證明》保管須知
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00- 12:00/下午14:30- 17:30)
周末節假日不辦理
為加強疫情的防控,提高個人保護能力,省疾控中心專家發出了健康提示:
第一: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和行為。養成「一米線」、戴口罩、勤洗手,注意咳嗽禮儀,使用公筷公勺的衛生習慣。
第二:儘量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場所。減少聚集、保持社交距離,乘坐公共運輸以及在電梯這些通風不好的環境裡一定要戴口罩。
第三:加強鍛鍊。均衡營養,增強免疫力。保持營養均衡,注意勞逸結合,提高身體免疫力。
第四:開窗通風,清潔室內空氣環境。居家、教室注意經常開窗通風,保持空氣流通、清新。
第五:及時就醫,主動預防。如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不要自行購買和服用藥品,應自覺避免接觸他人,佩戴口罩後儘快前往正規醫院發熱門診檢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