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收錄了儒家的「十三經」及相關著作,包括易類、書類、詩類、禮類、春秋類、孝經類、五經總義類、四書類、樂類、小學類等10個大類,其中禮類又分周禮、儀禮、禮記、三禮總義、通禮、雜禮書6屬,小學類又分訓詁、字書、韻書3屬。
十三經:是指在南宋形成的十三部儒家經典。分別是《詩經》、《尚書》、《周禮》、《儀禮》、《禮記》、《周易》、《左傳》、《公羊傳》、《穀梁傳》、《論語》、《爾雅》、《孝經》、《孟子》。
十三經註疏:注和疏的並稱。注,對經書字句的註解,又稱傳、箋、解、章句等;疏,對注的註解,又稱義疏、正義、疏義等。
注、疏內容關乎經籍中文字正假、語詞意義、音讀正訛、語法修辭,以及名物、典制、史實等。
經學史及小學類:經學史即經學歷史,小學類分訓詁、字書、韻書。西漢時稱「文字學」為「小學」,唐宋以後又稱「小學」為字學。讀書必先識字,掌握字形、字音、字義,學會使用。
史
史部收錄史書,包括正史類、編年類、紀事本末類、雜史類、別史類、詔令奏議類、傳記類、史鈔類、載記類、時令類、地理類、職官類、政書類、目錄類、史評類等15個大類,其中詔令奏議類又分詔令、奏議2屬,傳記類又分聖賢、名人、總錄、雜錄、別錄5屬,地理類又分宮殿疏、總志、都會郡縣、河渠、邊防、山川、古蹟、雜記、遊記、外記10屬,職官類又分官制、官箴2屬,政書類又分通制、典禮、邦計、軍政、法令、考工6屬,目錄類又分經籍、金石2屬;
正史:指《史記》、《漢書》等以帝王本紀為綱的紀傳體史書。 清 乾隆 年間詔定二十四史為正史。
1921年北洋軍閥政府又增《新元史》,合稱《二十五史》,不久,又將《清史稿》合編其中,合稱《二十六史》。
編年:按年代順序編排史料、著作等。
紀事本末:史書體裁之一。以歷史事件為綱,將重要史實分別列目,獨立成篇,各篇又按年月順序編寫。創始於南宋袁樞的《通鑑紀事本末》。
別雜史等:別史,圖書四部分類中史部的一目。指不屬於正史、雜史的史書。雜史,舊時區別於紀傳、編年、紀事本末的一種史書體載。或記一時見聞,或記一事始末,或只是一家私記,但均帶有歷史掌故性質。
史評:評論史事或史書的著作。如王夫之《讀通鑑論》、《宋論》是評論史事方面的專著;劉知幾《史通》和章學誠《文史通義》則多載對史書的評論。
詔令奏議:詔令,文體名。古代帝王、皇太后或皇后所發命令、文告的總稱。包括冊文、制、敕、詔、誥、策令、璽書、教、諭等。奏議,文體名。古代臣下上奏帝王的各類文字的統稱,包括表、奏、疏、議、上書、封事等。
傳記:亦單稱傳。記載人物事跡的文字。一般由他人記述,亦有自述生平者,稱「自傳」。傳記大體分兩大類:一類是以記述翔實史事為主的史傳或一般紀傳文字;另一類屬文學範圍,以史實為根據,但不排斥某些想像性的描述。
史鈔:摘抄一史或合抄眾史的書籍。《宋史·藝文志》始有「史鈔」一門。有專抄一史者,如《漢書鈔》、《晉書鈔》之類;有合抄眾史者,如《正史削繁》、《新舊唐書合鈔》之類。此類史書,博取約存,對讀者有一定的方便。
載記:舊史為曾立名號而非正統者所作的傳記,以別於本紀和列傳。
時令:圖書分類目錄名。 宋以前有關時令的書籍,都入子部農家,但諸書所載,上自國家典制,下至民間風俗,不僅僅限於農事,故《中興館閣書目》,另列時令一類。清代修《四庫全書》,沿用宋人舊例,仍立時令一目。《玉燭寶典》、《四民月令》
地理:地誌縣誌,記載方域、山川、風俗、物產等文字。
職官:歷代官制。如《唐六典》、《周官》。
政書:政書,是記錄典章制度的書籍,政書之名源於明代錢溥的《秘圖書目》。政書可分成兩大類,一為記述歷代典章制度的「通史式政書」;另一種是記述單一朝代典章制度的「斷代式政書」,後世史書多以「志」來記述各朝典章制度。
目錄:目錄分類學的著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