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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張海生單位受賄、受賄、貪汙一...
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張海生單位受賄、受賄、貪汙一案一審公開宣判 2019-12-02 17:5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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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稅漏稅多少追究刑事責任
在公司運營的過程中,無論是出帳還是進帳,都會涉及到稅費方面的繳納,但是有的公司在持續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偷稅漏稅行為,偷稅漏稅本身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那偷稅漏稅多少追究刑事責任呢?下面由李家有律師進行詳細解答:一、偷稅漏稅多少追究刑事責任1、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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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10萬元已過5年,還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嗎?
根據現行刑法及司法解釋的規定,受賄3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由於其法定最高刑為三年,根據刑法溯及力的規定,經過5年會超過訴訟時效範圍,也就是一般情況下不會再追究刑事責任。受賄10萬元經過5年時間,是不是就肯定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這不一定,讓我們看看相關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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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要準確把握法律適用標準(下)
第10條第三款規定,單位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應當以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這裡需注意的是,單位實施賄賂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問題。第(二)項核心內容是明確收受財物與職務相關的具體請託事項有關聯的,即應當以受賄處理。第(三)項的核心內容是,明確事後受賄可以構成受賄罪。基於懲治貪腐犯罪的現實需要考慮,事前受賄和事後受賄沒有實質不同,均是錢權交易,侵害了公職行為的廉潔性和國家廉政建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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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法最高檢明確:貪汙受賄滿一萬元即可追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貪汙、受賄滿一萬元、具有一定較重情節就應追究刑事責任;終身監禁不受服刑表現影響,不得減刑、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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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金額、情節如何認定?達到多少錢算「特別嚴重」?
,謀取私利的情形,若受賄金額達到一定數量,滿足受賄金額情節規定的情形是,會構成受賄罪,此國家工作人員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1、較重情節:貪汙數額在10000元以上不滿30000元,同時具有以下情節,(1)貪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貪汙、受賄、挪用公款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3)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追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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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貪汙、受賄!江西一公職人員受審!
涉嫌貪汙、受賄!江西一公職人員受審!近日江西省定南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鄭某某涉嫌貪汙、受賄一案▲庭審現場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鄭某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13.72萬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貪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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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牛勇貪汙、受賄、挪用公款罪,石巨英貪汙、行賄罪一案提起公訴
日前,阜陽市供銷社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副處級)牛勇貪汙、受賄、挪用公款罪和石巨英貪汙、行賄罪一案,由阜南縣人民檢察院向阜南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牛勇、石巨英享有的訴訟權利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依法訊問了兩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意見,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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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懂兩高新司法解釋:貪汙多少算「數額較大」-中國法院網
「衡量是否合理要從經濟社會發展來看,從反腐敗鬥爭的全局和全面部署來看,從司法解釋對貪汙、受賄犯罪所作的全面規定來看。」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長苗有水對記者說,「實際上,司法解釋通篇體現了對貪汙、受賄犯罪從嚴的精神。」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院長趙秉志認為,對貪腐行為的「零容忍」並不等於對貪汙受賄犯罪要實行刑事犯罪門檻的「零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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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就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嗎?逾期多久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信用卡逾期,可能會構成「惡意透支」並被追究刑事責任;但信用卡逾期並不必然構成「惡意透支」並被追究刑事責任,因信用卡惡意透支被追究刑事責任,不僅僅是因為逾期這一個條件,而是要同時符合3個條件:1、以非法佔有為目的;2、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3、經發卡銀行兩次有效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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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1萬元構成犯罪嗎?
很多人都知道,根據「兩高」關於解決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受賄數額較大標準為3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也就是說受賄3萬元以上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受賄1萬元是不是就肯定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了哪,這不一定,讓我們看看相關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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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自首並退賠怎樣量刑,關於貪汙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那麼,貪汙自首並退賠怎樣量刑,關於貪汙的法律規定有哪些?網友諮詢:貪汙十萬以上有自首退賠情節如何量刑?湖北寬定律師事務所汪佼律師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貪汙犯罪嫌疑人有自首、退賠情形的,要依據犯罪情節量刑,如果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從輕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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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宣教月•普紀普法】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2016年4月18日為依法懲治貪汙賄賂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就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第一條貪汙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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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作人員受賄1萬元構不構成犯罪?
很多人都知道,根據「兩高」關於解決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受賄數額較大標準為3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也就是說受賄3萬元以上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受賄1萬元是不是就肯定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了哪,這不一定,讓我們看看相關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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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影響力受賄、貪汙、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及偽造、變造...
近日,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包洪建(正廳級)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貪汙、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及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四平市人民檢察院向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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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縣公安局大順派出所原所長趙強涉嫌受賄、貪汙一案開庭審理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壽縣人民檢察院消息,9月4日,由壽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壽縣公安局大順派出所原所長趙強涉嫌受賄、貪汙一案在壽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壽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檢察機關指控:2012年至2015年,被告人趙強在擔任壽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炎劉中隊中隊長、大順派出所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索取他人財物91000元,侵吞涉案財物103000元。其行為應當以受賄罪和貪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中被告人趙強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和事實均不持異議,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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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類刑事案件可以私了,不再被追究刑事責任
刑事案件是國家公權力機關代表人民行使司法權對犯罪行為追究刑事責任的一類案件。刑事案件不同於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當事人的意志佔據主導地位,當事人可以自主決定撤訴、起訴、以及訴訟請求的多少、可以選擇由哪些被告承擔責任,承擔多少責任。可是刑事案件則不同,一旦公安機關進行立案偵查,那麼將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查辦。如果被害人說我不告了,請公安機關放了犯罪嫌疑人。不好意思,這樣說一點用也沒有,一旦開始偵查,案件則不以被害人的意志為轉移。這是因為刑事案件侵害不僅僅是被害人一個人的法益,還會侵害社會公共的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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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融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汙、重婚案一審開庭
2020年8月11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汙、重婚一案。此外,賴小民在合法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與他人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並育有二子。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汙罪、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賴小民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賴小民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旁聽了庭審。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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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小民受審:被控受賄17.88億餘元!貪汙!重婚!
2020年8月11日,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汙、重婚一案。此外,賴小民在合法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與他人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並育有二子。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汙罪、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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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融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汙、重婚案一審開庭
2020年8月11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汙、重婚一案。此外,賴小民在合法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與他人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並育有二子。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汙罪、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