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自首並退賠怎樣量刑,關於貪汙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2021-01-07 法妞問答

貪汙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那麼,貪汙自首並退賠怎樣量刑,關於貪汙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網友諮詢:貪汙十萬以上有自首退賠情節如何量刑?

湖北寬定律師事務所汪佼律師解答: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貪汙犯罪嫌疑人有自首、退賠情形的,要依據犯罪情節量刑,如果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從輕減輕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貪汙、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可以判處死刑。

符合前款規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或者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等情節,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符合第一款規定情形的,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同時裁判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汪佼律師解析:

構成貪汙罪應具備以下條件:

1、犯罪主體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即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軍事機關中行使一定職權、履行一定職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2、侵犯的是公共財物,所謂公共財產是指國有財產、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和用於扶貧和其他公益事業的社會捐助或者專項基金的財產。

3、主觀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為上主要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

如果貪汙數額較小,情節輕微的,一般也不以貪汙罪論處,而給以黨紀、政紀處分。根據本法第383條之規定,貪汙公共財物數額不滿5千元,但情節較重,而且符合四個要件,構成貪汙罪。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貪汙犯罪嫌疑人有自首、退賠情形的,要依據犯罪情節量刑,如果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從輕減輕處罰。

相關焦點

  • 兩高發布貪汙賄賂司法解釋量刑起點由5000元提高到30000元
    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稱《解釋》),對貪汙受賄罪的定罪量刑標準量刑起點由5000元提高至30000元  《解釋》對貪汙罪、受賄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作出規定,將兩罪「數額較大」的一般標準由1997年《刑法》確定的5000元調整至3萬元。
  • 湖南高院:關於貪汙賄賂案件審判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答
    村基層組織人員如果是在協助人民政府從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規定的行政管理工作,應當屬於「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村基層組織人員代表村委會管理村集體事務的,不屬於「從事公務」。問題5 國有企業改制期間的留守人員,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後,能否被認定為國家工作人員?
  • 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要準確把握法律適用標準(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 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要準確把握法律適用標準(下)  (五)明確了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的定罪量刑標準(第10
  • 【聚焦宣教月•普紀普法】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編者 長江清泉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2016年4月18日為依法懲治貪汙賄賂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就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第一條貪汙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 貪汙罪的金額和量刑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貪汙罪的金額和量刑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實務中我們經常會遇到有的當事人諮詢,貪汙多少錢會被判刑,貪汙了五萬會被判幾年等類似問題,相信這也是很多人對於貪汙罪比較困惑和感興趣的問題,今天我們就來詳細介紹一下貪汙罪的犯罪金額和量刑,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是貪汙罪。
  • 湖南高院發布關於貪汙賄賂案件審判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答(全文)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貪汙賄賂案件審判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答01關於涉犯罪主體的相關問題確屬違法所得或者依法應當追繳的其他涉案財物的,應當判決返還被害人,或者沒收上繳國庫,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對屬於被告人的財產部分,通過責令退賠和罰金、沒收財產刑依法予以處置。在賠償被害人損失、執行財產刑後對被告人的合法財產應及時返還。在不能對違法所得與合法財產進行區分,或被告人的個人財產與家庭共同財產混同的情況下,則應對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析產。
  • ...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法最高檢明確:貪汙受賄滿一萬元即可追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貪汙、受賄滿一萬元、具有一定較重情節就應追究刑事責任;終身監禁不受服刑表現影響,不得減刑、假釋。
  • 湖南高院發布關於貪汙賄賂案件審判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答
    線上發布會現場湖南法院網訊 9月24日上午,湖南高院開啟「雲」模式召開線上新聞發布會,發布《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貪汙賄賂案件審判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答》(以下簡稱《解答》),旨在指導下級法院準確把握刑事司法政策,精準適用相關法律和刑事司法規定
  • 貪汙罪立案標準最新規定2020,貪汙的數額怎麼計算
    符合前款規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或者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等情節,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貪汙罪量刑標準——2020年貪汙罪量刑標準貪汙罪量刑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貪汙罪的處罰規定】對犯貪汙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一)貪汙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 陳士忠律師解讀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在這樣的背景下,2015年我國頒布了《刑法修正案(九)》,對貪汙賄賂犯罪進行了較大程度的修改,從原有的數額標準定罪修改為「數額+情節」定罪,是我國司法的一大進步,但是《刑法修正案(九)》自開始實施的半年裡,對貪汙賄賂犯罪一直沒有相關司法解釋進行參考,直到2016年4月「兩高」發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貪汙賄賂犯罪的情節和數額標準進行了相對詳細的規定
  • 貪汙數額在一萬元以上,具有哪些情形的,應當認定為「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釋〔2016〕9號(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80次會議、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50次會議通過,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為依法懲治貪汙賄賂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就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 幼兒園報帳員貪汙200餘萬元,潛逃後投案能否構成自首?
    依據《全國法院審理經濟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法〔2003〕167號)關於挪用公款轉化為貪汙的認定,我們認為楊斌彬的行為已經由挪用公款轉化為貪汙,應當以涉嫌貪汙罪定罪處罰。黃國俊:本案中,楊斌彬截留、竊取公款共計261萬餘元,是否全部認定為貪汙數額?
  • 常見職務犯罪解讀|貪汙罪③ 量刑
    一、刑法關於貪汙罪量刑的規定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對犯貪汙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一)貪汙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二)貪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 貪汙的數額怎麼計算,如何認定貪汙罪
    貪汙罪量刑標準——貪汙的數額怎麼計算,如何認定貪汙罪貪汙的數額怎麼計算,如何認定貪汙罪一、貪汙的數額怎麼計算1、貪汙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符合前款規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或者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等情節,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 受賄罪的金額和量刑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受賄罪的金額和量刑法律是如何規定的?編輯:楊琴職務犯罪中與犯罪金額有緊密聯繫的除了貪汙罪、挪用公款罪,實際上還有一種常見的犯罪,就是受賄罪,犯罪金額不僅決定是否要入罪,不同的數額還決定著量刑。對於受賄罪的犯罪金額和量刑,法律又是怎麼規定的呢?一、什麼是受賄罪?
  • (最新)貪汙賄賂案件辦理中36個問題解答
    2020年9月24日上午,湖南高院以線上形式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湖南高院近日制定出臺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貪汙賄賂案件審判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答》。《解答》旨在提示具體案件受理法院在個案中注意適用相關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和把握刑事司法政策、反腐敗鬥爭的方向。
  • 貪汙賄賂案如何精準適用法律 湖南高院出臺文件解惑
    本報訊(記者 曾雨田 通訊員 劉沁 陶琛)9月24日上午,省高院舉行線上新聞發布會,通報近日制定出臺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貪汙賄賂案件審判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答》。對涉犯罪主體、涉犯罪主觀方面、涉犯罪客觀方面、涉財產部分、量刑、證據、程序等方面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如在涉犯罪主體方面,具有兩種不同特定身分的人共同實施貪汙賄賂犯罪的,該如何定罪處罰?《解答》規定:一般應當儘量區分主從犯,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質定罪。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共同犯罪中同案犯具有不同特定身分,不是一律依其不同身分分別定罪,關鍵要看各行為人是否分別利用了本人的職務便利實施犯罪。
  • 湖南省高院:貪汙賄賂案件辦理中36個問題解答(最新)
    36個問題解答2020年9月24日上午,湖南高院以線上形式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湖南高院近日制定出臺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貪汙賄賂案件審判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答》。確屬違法所得或者依法應當追繳的其他涉案財物的,應當判決返還被害人,或者沒收上繳國庫,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對屬於被告人的財產部分,通過責令退賠和罰金、沒收財產刑依法予以處置。在賠償被害人損失、執行財產刑後對被告人的合法財產應及時返還。在不能對違法所得與合法財產進行區分,或被告人的個人財產與家庭共同財產混同的情況下,則應對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析產。
  • 國家工作人員貪汙達到下列數額,要坐牢
    貪汙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國家工作人員簡單來說,就是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是政府的公務員,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國家的員工,甚至包括村民委員會一些行使公務的人員。下面我們來一起看一看,我國刑法對於貪汙罪的規定。
  • 讀懂兩高新司法解釋:貪汙多少算「數額較大」-中國法院網
    苗有水表示,《刑法修正案(九)》對貪汙罪、受賄罪的定罪量刑標準由過去單純的「計贓論罰」修改為數額與情節並重,也就是說認定貪汙、受賄行為構成犯罪、判什麼刑,既要看數額,也要看情節。即使未達到數額標準,但具有一定較重要情節的,也要定罪,並按相應的量刑檔處罰。  二問:三萬以下如何追究?